通知!开学后,这些要禁止……

 

不容忽视!...

3月11日
云南省教育厅
发布预定开学时间
开学在即
各级各类学校如何做好防控?
近日
省委省政府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公布了
《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学校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确保师生安全和
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报到当日必须佩戴口罩
《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开学首日报到注册,平稳有序。学校要错峰入学,尽量简化报到注册程序,合理布局分区,避免人员聚集。报到当日,学生和监护人都要,佩戴口罩,在校门外进行体温测量,递交健康信息排查登记表。在报到登记处设等候区,发现发热(37.3 以上)或有其他呼吸道症状,应由专人送到等候区等候送,发热门诊排查。
学校要落实监测制度


学校要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动态监测师生员工,健康状况。托幼机构安排人员负责对师生员工,每日开展晨检、午检,如有全托幼儿,对住校幼儿增加晚检;中小学安排人员负责对师生员工,每日对走读学生开展晨检、午检,对住校学生增加晚检;高校安排人员负责对,师生员工每日开展晨检、午检、晚检。

托幼机构、中小学、高校均要落实因,病缺勤跟踪登记。如有相关症状人员异常增多,的情况,及时会同属地疾控,部门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这些设施暂停开放


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门卫值班工作,对校园出入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进入校园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严格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校内体育场馆暂停,对社会开放。此外,建议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暂停中央空调使用。高校要加强公共设施管理,暂停使用中央空调,暂时关停室内运动场馆。
严禁课后辅导等集体活动


《通知》强调,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在疫情未解除期间,减少校内人员的聚集,和交流,不组织大型的教师培训、家长会、两个及以上的班级,集中开展教学活动,暂停课后辅导等集体活动。确须举办的,要进行科学研判,制定严格方案,报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同意。
外卖送餐食品不得进入,校园


托幼机构、中小学、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可采取分时段就餐、送餐到班、取餐后分散用餐等方式,降低集中就餐带来的人员,交叉感染风险。在教室分餐的加盖运送,确保运输途中的食品安全,同时确保分餐环境卫生,清洁。需校外供餐的要做好送餐公司,的资质认定、人员健康监测索证、配餐人员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疫情未解除期间,外卖送餐食品不得进入,校园。校内超市、零售店等实行人员全部纳入学校防控,体系严格管理。
住宿生严禁这些行为


中小学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宿舍值守管理,每天对进入集体宿舍,的学生开展健康监测;寄宿制学生到校后,不串宿舍,谢绝非本楼访客;严禁外来人员留宿,严禁在校住宿学生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高校寄宿制学生到校后,不串宿舍;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内活动轨迹,尽量减少相互接触和交叉;有条件的高校,在学生返校时可,安排车辆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集中接站;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外来人员留宿,严禁在校住宿学生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
关键区域旁要增设洗手设施
在教室、食堂、睡室、厕所等关键区域旁增设,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条件允许的可在,走廊过道配备含醇速干手消毒剂。其中,幼儿使用的床单被套,要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师生复课须出具医疗机构证明
师生员工复课须出具医疗机构有效证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康复,后,凭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和复诊,证明方能返校。校医(保健教师)对复课证明进行复核后,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返校。
这些人员暂不允许返校


(一)高风险人员

1.曾经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评估,且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返校。

2.过去14天被判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师生员工,由当地政府组织,集中隔离14天,且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返校。

3.过去14天有湖北旅居史,或韩国、伊朗、日本、意大利等重点国家和,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由当地政府组织集中,隔离14 天,且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返校。

(二)中风险人员

有发热和干咳、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排除,治愈后方可返校。

(三)低风险人员

高风险、中风险以外的师生员工,正常入校上课。

来源:云南网非常文山法律顾问
君山律师事务所  靳华明 1510883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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