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要调!安徽最新通知!

 




记者近日获悉,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出台关于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目前该方案再一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每年夏季高温时段和冬季低温时节,都是用电高峰期,更是能源相对紧张期围绕用电尖峰时段的电力价格调节,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即在冬季日最低气温-5夏季日最高气温36时(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合肥温度为准),对全省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试行尖峰电价政策,用电价格在当日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0.072元

试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也是征求意见稿中的一项重要的价格改革措施它是指在电力供应不足或可再生能源消纳困难的情况下,为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自愿参与需求响应主动减少(增加)用电负荷的电力用户,按规定执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

也就是说,在电力紧缺时,一些电力用户可以减少用电,而另一些用户可以增加用电,按照相关补偿价格执行用电收费,从而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关于尖峰电价的收入使用,征求意见稿指出,按照专款专用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专项用于对参与电力需求响应用户的价格补偿,年际间滚动使用省电力公司要对尖峰电价收入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不得挪作他用,并将收支情况报省能源局备案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收支情况,适时调整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标准

根据通知,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建议,可于9月26日前将意见发送到电子邮箱shangjiachu@126.com,并注明来文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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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安徽网安徽省发改委网站

编辑:张晨

责编:俞昊左开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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