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同学少年——2.那个男孩不太冷

 

那年,青春年少,阳光正好。很俗气地只写下这十个字,我就词穷了。无奈之下,我给阿杜发了一条...



那年,青春年少,阳光正好。很俗气地只写下这十个字,我就词穷了。无奈之下,我给阿杜发了一条微信:能发一张你初中时的照片给我吗?很快,就收到他的回复,一张和其他同学的合影。我端详着照片里的他,忽然觉得有点儿陌生。于是我说:你那会儿还真很好看呢。他说:我当年那也是小鲜肉一枚好吧,可惜那会儿没有选秀,否则我肯定去参加。难道你一直觉得我长得不好看?我有点儿恍惚,好像当年真的没特别注意到同桌的他到底长的是什么样子。于是我回复:我当年只觉得四四很好看。
阿杜,初中时和我同坐时间最久的同桌。和天底下所有的同桌一样,每天除了正常的上课下课放学道别之外,好像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值得大写特写。但好像除了学习生活,我们之间确实也有很多回忆起来还是蛮有趣的事情可以写上一写。
记得我俩同桌是入校后班主任秀秀老师(这才是最值得写的传奇人物好吧)第一次正式排位。阿杜当时是老师指定的学习委员。刚坐到一起,便觉得此人骨子里十分的自傲,冷冷的,不是那么好接触,连我这样的"自来熟"都不知道可以和他交流什么,一点儿也没有我最开始的同桌晓阳那么随和。(晓阳是我多年校园生涯里唯一不曾发生过任何争执的同桌,永远都是我在说他在笑,不过现在好像调了个个儿,是他在说我在笑,是的,他现在超级能说)直到现在,阿杜骨子里的那份孤傲劲儿还是存在吧。第一次觉得他好像也没那么冷是因为这么一件事。
班里的窗户外面是大片的花园,秋日时分,不知道是什么飞舞着的虫子悄悄潜入教室,在我的胳膊上叮了好些个红疙瘩,痒,我却不敢挠,一挠就会破。只得拿了手绢擦(那会儿还真的是用手绢,没纸巾这东西),中午回家涂了清凉油也似乎没什么效果。下午到校上学,阿杜递给我一瓶不知道什么东西,类似风油精那样的。他说:你抹这个吧,肯定管用。别说,这不知名的神丹妙药很快就让我的胳膊恢复如初。阿杜的妈妈是医生,看来冷冷的阿杜内心还是有一腔悬壶济世的热忱。他其实就是这么一个外冷内热的人。
因为“我有病,他有药”这件事,我俩渐渐热络起来,他一改往日那冷冷的样子,每天和我聊得不亦乐乎,非常投机,俨然成为了好哥们。
班里当年有一位长得十分美丽的女孩儿,雪。我第一眼见到她就在心里赞叹了好久。当我们这些女生还是一脸稚气的时候(我就不用提了,和一个小男生别无二致),按现在的话说,她已经出落得非常有女人味儿了。尤其是一双眼睛,蒙眬迷离,不知道是不是回民血统的缘故,她的眼皮是一层淡淡的灰色,那就如同天然的眼影,让她顾盼生姿。(对于美丽,我向来是抱着欣赏的态度,不曾有过一点儿的嫉妒)于是,我经常找她一起玩,就是为了时常看到她美丽的样子。
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喜欢她的人自然很多。外班的外校的高年级的,当然,还有,我的同桌。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决定帮阿杜追到雪。(多么无聊的事情啊,可是当年,觉得自己好仗义,我是评书听多了吗……)
那个时候男女生之间的喜欢,无非就是传传纸条,表达一点拙笨的所谓“感情”。我在他俩之间勤恳地传递了几次纸条,其实当时心里有在想,小小年纪搞对象,真不是什么好人。哈哈哈,我真是有精分啊,这也许是我性格中的缺陷,对于我在意的人,我是有点儿双标和纵容的,好像觉得即使他们做一些我不很认同的事情,但只要他们高兴,我也觉得没什么不可以。
小时候“早恋”的人其实是什么也不懂吧,很快,因为雪的“移情别恋”,阿杜“失恋”了。那几天他整个人都恹恹的,和他说话都爱搭不理的。我心里对雪的做法十分生气,甚至觉得她就是小说里那种虚荣善变,攀附权贵玩弄感情的“坏女人”。于是,我决定从此以后不和雪说一句话(我确实做到了,当年就是那么可笑,直到初中毕业都没再理她一下),我仿佛要通过这样的冷酷决绝,以庄重的一笔将和雪的所有情谊一笔勾销,高声宣告,你伤害了我的好朋友,我永远不会原谅你。
看到“失恋”的阿杜,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他,那个时候真是够二啊,我对他说:“雪其实也没什么好的,除了长得漂亮,没啥可爱的地方,用得着这样吗?(插一句,漂亮是老天对女性最大的恩赐,可惜我当年根本不懂)你就是喜欢她好看,多肤浅啊……”没成想,阿杜一下子就火了,冲着我大吼一声:“我就是肤浅,我不喜欢好看的,难道要喜欢你这丑样子吗?”——我当年心是有多大,或许是还很懵懂,或许当年就傻傻的奉“人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而美丽”为圭臬,一点儿都没觉得这句话对女孩子是多大的侮辱和伤害,放到再长大一点或者是其他女孩子身上,一定会羞愧难当大哭一场吧。——我立刻反击:“我丑?就你这小短腿白给我我都不要!”因为这件事,这一天再没有说一句话。
第二天中午到校后,我在桌子上趴着,有人拿手指头捅我,我抬头,是阿杜。他用神秘兮兮的口气对我说:给你看个好玩的东西吧?我撇了他一眼,说:什么东西?他没说话,快速地脱下他的一只鞋,光脚,他说:你看好啊!我看着他白胖的脚丫子不知道他要搞什么鬼。——他一向自命不凡,好像不会玩什么淘气的把戏。——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阿杜的脚趾竟然可以和我们的手指一般,五个分开来像弹钢琴一样上下飞舞,看到他的五个胖呼呼的脚趾头灵活地上下翻飞,那样子实在是太有趣了,我俩都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就这样,阿杜用他的“天赋异禀”结束了这场别扭的争吵,我们和好如初。——写到这里,突然想知道,后来,他还有没有再用这招去逗别人开怀大笑。
先写这么多吧,其他的故事下次再分享。要说的是,当年的感情真的是非常的纯真,内心没有一丝一毫的多余的想法。我不知道我的文字是否可以还原当时的情景和心情,但曾经有人单纯的、温暖的拿我当最好的朋友,现在的我,惟有说,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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