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又要出个“豪宅税”?但它对买家不影响!

 

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处置$200万以上的住宅房或商业建筑,必须交10%的购房款给澳洲税务局,除非买家拥有特殊的完税证明(SpecialTaxClearance),才可以免交这部分购房款。...



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处置$200万以上的住宅房或商业建筑,必须交10%的购房款给澳洲税务局,除非卖家能提供特殊的完税证明(Special Tax Clearance),才可以免交这部分购房款。

许多人称之为“豪宅税”,但一些不专业的平台却误读了“豪宅税”的相关细节,它并不像之前许多不专业的平台错误解读的“买家要多交购房金额的10%给税务局” 然而事实却是这样的:



在澳洲境内出售200万澳币以上的卖家都会被归类为“海外投资者”,除非卖家完成了特殊的完税证明(special tax clearance)。



如果卖家没有完成特殊完税证明,则购房者需要将10%的购房款(请注意,并不是额外的购房款的10%,而是购房金额中的10%)先交给澳洲税务局预扣(withhold),等卖家交完税并办理完“特殊完税证明”后,即能拿回预扣部分的金额。这整个过程中,对买家完全没有影响!

其实这项举措只是为了督促澳洲相关物业买家积极办理特殊的完税证明(special tax clearance),而并不是误传的买家需要多交房款的10%给ATO,不准确的报道给海外买家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此外,如果房产的卖方有以下几种情况,也希望可以积极处理,否则可能也会被税务局找上门:

1.多年没有报税。

2.报过税,但从税单上来看,卖家根本不可能拥有类似的豪宅。

3.和邻居在同一时间把房产卖给同一个开发商(这可能意味着卖方刻意避免缴纳房产增值税)。

4.税务局搜集的信息显示,卖方从事房地产开发工作(房产增值税豁免不适用于此种情况)。

澳大利亚盛晶律师行房产部

澳大利亚盛晶律师行房产事务部,我们有专业的房产律师,熟悉全澳房地产交易中每一个环节的法律细节,经过多年的案例经验,擅长用法律来维护客户的切实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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