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财险传授你保险消费“护体大法”之五招秘笈

 

行走江湖最重要的就是一个“稳”字。如何在保险消费的江湖之中保持金身不破?...



行走江湖最重要的就是一个“稳”字。
如何在保险消费的江湖之中保持金身不破?
俺这儿有本秘笈,今天就传授你保险消费“护体大法”之五招秘笈。
 


很多消费者在投保时没有仔细了解保险条款的习惯。
保险公司理赔和承保时往往设置一定先决条件,这些条件在保险条款中都有体现或标注,而部分消费者往往因为条款多、复杂难懂忽略了对这部分内容的阅读,在产生保险纠纷时却有苦难言。
所以在投保时要多看、多读、多问,眼睛亮了自然就可以避免日后的麻烦。
当然,现在的保险行业也在与时俱进,他们在推动保险条款的通俗化阐述,保险条款将不再晦涩难懂,消费者对保险的理解认识将变得更加透彻。
 


买了保险后悔可咋整?对于那些买了保险却后悔了的人士一定要好好学习这式“降龙有悔”。
后悔的原因多种多样:买错了、买高了、不合适了、压力大了等等。
这里我们要说的就是合理运用保险的“犹豫期”规避上述风险。
有一些保险产品在销售完成后有一定的犹豫期,犹豫期一般为15天,在此时间段内消费者一旦后悔了便可以动用犹豫期特权无条件、无损失退保(个险类产品可能会收取少许工本费)。
犹豫期过后消费者选择退保的,需要按照条款约定办理,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经济损失。
所以,这式降龙有悔不是啥时候都好用,但要是用起来那是真格儿的给力!
 


有人问了,遇到保险纠纷我能不能坐在家里就把事儿给办了?信息时代,这都不算事儿,答案是肯定能。
用好这一式“千里传音”可谓一两拨千金啊。
 


江湖纷争自有江湖公断。面对保险纠纷时,消费者也可以充分利用仲裁机构和保险行业协会的仲裁、调解功能快速解决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请仲裁机构仲裁。
同时,保险行业协的调解作用也不可忽视,其具有较高的处理效率。通过调解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之间的保险合同争议、处置保险服务纠纷,可以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双赢。
因此当遇您到保险消费纠纷时,通过保险行业协会调解或寻求仲裁都不失为一记良策。
 


所谓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当前面几式都不奏效时,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五款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提示您一定要在留存好各类证据,包括保单、文字性说明,第三方开具的证明或单证,并对双方沟通的过程做好记录。消费者利用法律维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最强有力的手段,没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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