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拯救你——社工工资?
究竟该拿什么拯救社工工资???...
又
到了年底,最近整个珠三角地区的社工人才又开始了一年一度的“跳槽狂欢”,而且今年似乎尤甚,原因是今年年底社工的急缺程度较之于去年更加严重。前天新闻报道说深圳某社工机构负责人飞抵南宁,为的是寻求医学方向的专业社工人才。社工行业对于社工人才的需求,呈现出一种几乎病态的疯狂。而与此同时,却是整个社工行业待遇不高,一年调整不了一次工资待遇,购买费用数年不变,不少社工出现了职业倦怠,决意选择转行,而有经验有能力的社工在年底则纷纷跳槽,同时还有其他城市的同行机构和相关行业不时来珠三角挖社工墙角……如此纷繁景象,如此激烈的角逐,本土社工机构如何留住专业社工人才?希望本文能够给决策者提供些许参考。
就目前的行业发展形势,不言社工便罢,言则必绕不开社工的待遇问题。这是一个在社工界首当其冲、从未消停过的话题,可谓是老生常谈,但又不得不谈。
一个显而易见的背景是,在我国,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的社会工作实务还只是最近五六年的事情,由于诞生较晚,尚未被一般社会大众所认识和接纳,而且此前一直缺乏足够的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再加上自身非盈利性的社会公益组织身份,许多社会工作者做着繁重的工作,而薪水却十分微薄。借用社工们自我调侃的话来形容,那就是“干着社工的工作,领着民工的工资”。受此启发,我觉得可以给中国的社会工作者重新取一个名字:社会主义民工,简称社工。这绝不是开玩笑,而是对社工行业的生动写照。
另一个显而易见的背景是,中国目前以及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将会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事业。2011年11月,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中央第一个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门文件,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开始。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社工流失率问题一直很严重,似乎从来都没有得到过真正的解决。一面是社会发展对社会工作者的需求日益加大,另一面是社工机构招人难,留人更难,社工流失率居高不下。这种自相矛盾的情况,近乎是一个悖论,然而却是当今社工界的真实写照。不得不令人沮丧的是,一个留不住自己专业人才的行业,真不知道其前途何在,甚至都让人怀疑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然而,任何一个行业,留住本行业高端核心人才的途径,无非有三种:事业留人、感情留人、薪酬留人。我想表达的是,以“助人自助”为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工作作为一个公认的朝阳事业和新兴职业,从来不缺乏以“事业”或“感情”留人的因素,但是唯独缺乏了“薪酬”这一决定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因此,说到底还是社工的薪酬待遇不够高的问题。这一点在学界和业界已经达成了广泛的共识。
那么,究竟应该怎样提升社工从业者的薪酬待遇呢?
作为一种政府的采购行为,购买社工服务都是以年度预算的形式来实现的(当然一些公益基金资助的社工服务除外),因此,购买费用可以是一个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在一定幅度内上下浮动的变量,将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并在当年的购买费用中有所体现。
此外,在制定具体的购买标准时,也可以选定一个相近的职业薪酬标准作为参照。以美国为例,据报道,美国社工的人均年收入为3.8万美元,与该国中小学教师大致相当。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在我国,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尝试比照公务员薪资水准确定社工的相应待遇。比如深圳市社工协会在今年2月份的时候曾经向深圳市政府提交了一个方案,核心提议就是希望社工工资向政府雇员看齐。
作为社会问题的“安全阀”、社会矛盾的“缓冲垫”、社会和谐的“润滑剂”以及社会建设的“工程师”,社工的购买标准很有必要予以有计划的逐年提高。特别是在社会问题频仍、社会矛盾增加的形势下,事先预防的成本总比事后补救的代价要小得多得多。这笔账不用笔者来细算吧?
当然,笔者也深知,在现阶段,这样的提法未免有些出格,但是作为用人单位和受益方(此处不包含服务对象,作者自注),适当给以社工部分补贴或者福利待遇,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社工购买标准的不足,我觉得是可以的,也是可行的,更是很有必要的。据我所知,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在尝试这种做法了,希望早日见到成效,从而促进社工行业的科学发展,切实提升社工的购买标准。
一般意义上,入股有两种方式:增资和转让。对于社工机构来言,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组织,个人觉得以增资的方式来实现员工的入股似乎对双方都更为有利:一是可以增加机构的运作资金,减轻机构运营压力,利于机构向外拓展和扩张;二是留住了专业人才,提高了入股社工的收入,不仅可以按劳动关系获取工资、福利,还可以作为股东获取股息、红利。不过有一点需要澄清一下,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工机构的收支情况可以略有盈余,但前提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且盈余要用于服务的开展和员工待遇的提升上。此外,社工机构股份制改革是存在法律障碍,还有待法学人士予以回应。
此外,甚至一些地方还规定,社工可以在所服务的社区内开展一些有偿的公共服务,比如开办福利彩票代售点、开设修理自行车等便民服务的摊位等等,藉以补贴服务开展的成本或者增加社工的收入。这些都是很好的尝试。
具体到操作层面,积分入户、作为专业技术人才予以优先引进等激励措施得到了不少地方的支持和践行,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吸引专业社工人才的效果。但是对于恰好处于结婚生子买房购车等人生关键转折点的广大社工来讲,这还远远不够,如能在经适房申请等方面有所考虑,从而解除社工的后顾之忧,则实为幸甚。
此外,政府应该引导并加大对社工行业表彰及奖励力度(如深圳十佳社工与十佳案例的“双十佳”评选活动、东莞的公益创投大赛等),并努力将表彰及奖励的范围和对象逐年加大,则亦不失为一种提升社工薪酬待遇的绝佳途径。
(文本内容转自青翼社工网)
关注 社讯网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