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手小说】 陈小静//驼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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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背人

文:陈小静

【编者按:他有家不能归,有儿不相认,他在城市的最底层苦苦挣扎,邹春华勉强生存了下去。他驼背,成为人们嘲笑的对象,他生来自卑,从不抬头,背更驼,腰更弯。是金钱,让他渐渐挺起了胸膛,胸前的那渐渐鼓起来的小秘密,是他生活下来的勇气,是他最终归宿的保障。而另一个菜贩子,板寸好像发现了他的秘密,他没了安全感。他是弱者,也成为人们眼中的被同情者,他索性甘心情愿地被同情。他的三轮车与象征小康阶层的宝马相撞了,慌乱中,他有了归宿感。宝马的主人其实也很落魄,金玉其外而已。这场邂逅,让这两个牛马不相及的人成为父子。邹春华忽然变成有子有孙的幸福老人。在最后幸福场景中,黄伟明一句:爸爸,谢谢您的一万块。大煞风景的做了小说的结束语,给人留下多种思考,多种悬念。金钱,才是支撑他喊爸爸的动力,才是孩子喊爷爷的条件吗?文字格调灰暗,抨击现实,折射社会弊端,呼唤良知与亲情的回归。引人深思,发人深省的小文,推荐阅读,编辑:崔盈儿】

邹春华,挑着两担青菜,不紧不慢往东莞厚街一菜市场走去。青菜是刚从菜园里采摘下来,还滴着露水,绿油油发亮。穿过两个红绿灯,右拐,拐进一条狭窄的小巷,巷口已陆陆续续让卖包子,豆腐,活鱼的摊贩占满。

清晨的菜市场,最具活力。哪怕对生活失去信心的人,在菜市场门口呆上一上午,总会被吆喝声,来来往往的身影感染,重获新生。当时邹春华独自流落到东莞厚街,身无分文,饥寒碌碌。绝望让他萌生了极端的想法,想找个偏僻的地方结果了自己。谁知人生地不熟,走着走着,就走到了这个菜市场。

当时也是这样一个清晨,天蒙蒙亮,攒动的人头在大大小小的摊位上跳动。他诧异,城里人竟然比农村人起得还早。他听儿子说过,城里什么都好,吃的用的都有专人伺候。可他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种情况,原来城里人跟农村人一样,为了生存不得不起早摸黑。好比肚子饿了,就要到菜市场买菜,然后回家煮饭。他们对生命的渴望,打动了他。于是,他决定活下来,靠双手养活自己。

邹春华挑了一个紧挨拐弯口的位置,放下扁担,将箩筐盖反扣在箩筐上,小心捧出一把把青菜。菜叶上都是虫眼,但他只摘去发黄的叶子。城里人喜欢有虫眼的,这是他卖菜得出的一条经验。整整齐齐摆放好,细细浇过一遍水。滴着水珠的青菜,新鲜。城里人就爱挑新鲜的吃,他对自己说。心花怒放观赏一遍后,才将眼睛投向匆忙的人们。他不敢吆喝,怕沙哑的声音吓跑顾客。其实他是不好意思,拉不下脸。有时候他觉得自己的行为可笑,都快饿死了,还有心思考虑脸面问题。他曾试过吆喝,在做了极久的心理准备后。“卖……卖青……青菜……”声音细微,连自己都听不清楚。没等声调在空中划下完美的尾部,就淹没在各处的杂音里。后来又壮着胆子吆喝了几次,他发现效果甚差。顾客并没有因他的吆喝声停下来,反而嫌弃他聒噪,猛摁喇叭以示抗议。自此以后,他再没吆喝过。人不能太不要脸,这个不要脸,得有个度。过了,那叫下贱。于是他改用朦胧的眼神凝视,希望用眼里的深情留住匆忙的脚步,竟然效果明显。

“驼背大叔,你回回都比我来得早。”斜对面一个卖活鱼的摊贩,跟他打招呼。三十岁,板寸头,简单利索,愈发显得他身材魁梧。

邹春华抬头看了他一眼,嘴角勉强往上翘,算是回应。他不喜欢别人喊他驼背,即使背后确实驼成一团,像圆规上手把住的地方,楞生生多出一块。他有点自卑,眼睛从人们身上收了回来。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他的背上,在朝阳下发着光的一驼。头低了下来,仿佛板寸头那么一喊,全部人的眼睛都往他背上瞧。他,不安,甚至有点害怕。过了许久,他才鼓起勇气,回瞪了一眼板寸头。侧过脸,头越发低到胸口上,好像长在那里一样。

他自卑,至从知道那坨东西的存在。小时候村里的小孩都不肯跟他玩,骂他是怪胎。伴着蔑视和嘲笑,好不容易熬过了童年。他努力干活,希望多赚点钱,然后到城里拿掉那驼东西。听大人说,城里有一种刀,只需要轻轻一划,就可以将身上多余的肉割掉。他幻想,连做梦都梦见自己背后那坨东西,在医生手下轻轻那么一划,不见了。他兴奋,激动。惊醒后,摸了摸背后,那驼东西还在。他又哭了,偷偷的。但是家中的贫困,让那驼东西成了他的象征,他的包袱,直至现在。

“驼背大叔,你的背,驼得好奇怪,像是假的。”板寸头似乎没注意到他的异常,又说了一句。他注意很久了,邹春华的背,跟一般人的背,驼得不一样。别人,是自自然然的一驼。而他,像是装上去一样,假得明显。

邹春华猛地抬起头,惊恐地盯着他,似乎他窥探到了自己的秘密。板寸头的直言不讳,他很是生气。别人都没发觉有什么不同,以为他年老自然会驼背。就如同母鸡到了一定时候,必定要下蛋一样正常。他倒好,生意不做,光注意自己的背,还观察那么仔细。但板寸头的话,让他的背愈发驼了。脸瞬间红了,像溶铁炉里的铁水一般,红到发亮,一直红到脖子根。

“老板,这菜怎么卖?挺新鲜的嘛。”一个抹着红嘴唇,踩着恨天高的中年女人,挎着一辣椒红包包,绕过旁边一卖青菜的大妈,直奔他这里。大妈看了一眼邹春华,努努嘴,没生气,继续向走来的顾客吆喝到。

“两块一把。”邹春华似乎忘记了害怕,赶紧朝中年女人说到,脸红红的。

“三块两把,不卖拉倒。”中年女人的红嘴唇动了一下,吐出的字快到邹春华都没弄明白,它是打哪里蹦出来的,就直接钻进了他的耳朵里。

邹春华没还嘴,城里人砍价的本事就是厉害。他在箩筐盖上挑了两把新鲜青菜,轻轻甩了甩残余的水渍。食指在舌头上抹了抹,麻利地扯下一个塑料袋。装好,递给她。中年女人从包包里掏出钱包,刷刷抽出三张面值一元的钞票,又刷刷丢到箩筐上,扬长而去。

“谢谢。”这是邹春华来到东莞厚街学到的第二条经验。买菜人不但不感谢卖菜人凌晨起床挖菜洗菜的幸苦,却要干了活的人反过来感谢他们。真是奇怪,不过没多久他就想通了,都是钱在作怪。他捡起钱,手指沾了点口水,数了数。不放心,反过来又数了一遍。才从胸口口袋里掏出一小叠钞票,钞票都卷在一起,零零碎碎。将三张钞票放在最上面,一卷,摸进口袋里。在口袋外面,又重重压了压,才放下心来,重新将眼睛从板寸头身上移到来往的过客。

钞票带来的愉悦,盖住了板寸头造成的难堪。胸口处突出的一块硬东西,让他感觉到踏实。照这样下去,不出十年,他的愿望就可以实现了,只要能活那么久。他兴奋,想找个人说说,可他没一个交心的朋友。来东莞厚街这三年,每天都想着如何赚钱养活自己,反而忽略了社交。跟他有过交流的,除了顾客,就是身旁这些摊贩们。可他们跟自己一样,都是苦命人。他的愿望,他们未必会懂。这份喜悦,还是自个独享吧。想到这,他忍不住笑了笑,笑自己想太多。

临近中午,似乎有人惹恼了太阳,射出的阳光将人晒得生疼。菜市场里的人,渐渐少了,谁会一天到晚在菜市场闲逛。邹春华认为,除了跟自己一样没有技能,只能靠简单卖点零碎东西讨生活的,苦命人。太阳更猛了,摊贩们纷纷撑起太阳伞,把货品隔离在荫凉里。像邹春华这种买不起太阳伞,也舍不得花那钱的人,只好连人带货挑着树荫躲。邹春华觉得,晒晒太阳,对身体好,哪个农村人不是黑溜溜一条。皮肤白,那是城里人。他是农村人,也就用不上太阳伞,何必浪费那钱。现在城里人不是流行把皮肤晒成所谓的古铜色,说那是时尚,漂亮。他老了,快要发臭的皮囊没有保养的必要,还是把钱花在该花的地方。想归想,邹春华却没敢多晒,虽然他的皮肤已经够黑。才在太阳底下坐了一会,就觉得全身发软,头发昏。他的病还没好,不能跟城里人一样任性。不然把命晒没了,辛辛苦苦赚的钱岂不是要便宜了那些小偷?听儿子说,城里的小偷,专偷死人身上的钱。他不能死,就算死,也要死在属于自己的地方上。那个地方,不需要太大,够放他就行。还要抱着赚来的钱一起死,即使不便宜那些可恶的小偷,也不能喂了没有良心的儿子。

他的儿子,终究是个谜。在邹春华认识的摊贩中,有些人好奇心重,总爱探知别人的秘密。摊贩们大多跟他一样,来自农村。但邹春华觉得自己跟他们不同,他不喜欢乱嚼耳根。农村人认为,大家聚在一起说贴心话,是联络感情。在邹春华眼里,那是罗嗦。而罗嗦的老人,是不受待见的,他就因为唠叨几句,惹怒了儿媳妇。本来儿媳妇就不喜欢跟他同处一屋檐下,觉得他,老得恶心。于是每晚在丈夫耳边吹枕头风,怕老婆的儿子只好将他这个麻烦踢出家门。这个教训,他吃得幸苦。但就有这么些人,瞎热心,见他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头发苍白,迫切想知道他不在家享儿孙之福,跑到厚街这个远地方来受苦的原因。回回遇见这样的问题,邹春华总会略显局促,搓了把手心。粗糙的双手,指关节突起,干瘪的皮肤荡着秋千,像在告诉大家,他本就这副模样。他尴尬地笑笑。说,不是,不说,也不是。只好扯谎说自己是孤寡老人。他确实是孤寡老人,儿子早在三年前就死了。在儿子赶他出家门的那一刻,就死了,在他心里。既然死了,就无需跟别人多说。说多了,儿子也不会在他心里复活过来。就好比一潭发臭的死水,鱼是无论如何也回不去。问多了,大家也就认为他是个苦命的人。对他,除了可怜外,又多了一份同情。摊贩们似乎都秉承了农村人的可爱,即使自己一天都没开张,好不容易盼来一个顾客。只要顾客往邹春华的青菜摊望上一眼,他们都识趣的,停止了吆喝。如果顾客犹豫不决,他们会好心提醒,那个驼背大爷的青菜,少有的新鲜。然后顾客会听从建议,奔向邹春华的摊位。看着邹春华的青菜总在太阳落山前卖完,胸前的突起的硬东西越发明显。他们似乎都心照不宣,没有人抗议,连一句抱怨的话都没有。他们知道,一个孤寡老人独自在厚街打拼,不容易,也怪可怜。

一辆宝马从红绿灯处拐了进来,一路喇叭不停,像在催命。黄明伟一面打着方向盘,一面探出头来察看巷口与车之间的距离。他不喜欢菜市场,觉得脏,差,乱,有损他的身份。他认为,一个身家上百万,白手起家的年轻企业家,应当得到尊贵的待遇。只有失败者,才逛菜市场。他,也不愿跟这些人抢道。

当初坚决反对购买在菜市场后面的学区房,可妻子李月红说,学区房不到六百米就是一所,也是唯一一所贵族幼儿园。还说到,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加上临近菜市场,在接送孩子的同时,还可以顺便买个菜,对她很是方便。但菜市场道路的拥挤,狭窄,让黄明伟每天都生一顿闷气。见他一脸怒气,李月红又劝到,为了孩子,忍忍吧。没办法,谁让儿子黄小小是他的心头肉。所以他心中的不快,只好发泄在喇叭上。偶尔遇见一些不识趣的人,会破口大骂,谁让他们堵了成功者的成功之路呢。没事,他有的是时间,可以跟他们慢慢磨。但今天他不能像往常那样,他的时间宝贵,每一秒都威胁到生命。他必须,争分夺秒。他小心翼翼的,在车跟人之间腾出的一点缝隙里挤。

偏不巧,刚好碰上下班高峰,人流车流涌进小巷子里。菜市场一下子热闹起来,先前还哈欠连连的摊贩们,瞬间精神抖擞,一张张钞票正从他们眼前晃过。他们卖力地吆喝,纷纷将货摊往马路外挪,似乎谁离顾客距离近,谁就有优先做成买卖的权利。邹春华,提着老命,一面护着箩筐,一面将青菜往人们脸上凑。活鱼,家禽受了惊吓,在人群中惊叫挣扎。如遇上来买菜的,又过不来的,隔空喊话,价钱谈妥后。你会看见一只只惊慌不住的母鸡,张嘴吐泡的活鱼,蔫了头的青菜,张牙舞爪在拥挤的人群头顶上移动。一个接一个,一个递一个,到了买菜人手里。然后一张红色钞票,从一人的手里,传过另一个的头顶,到了摊贩的手里。摊贩掏出腰包,麻利地找出零钱,吩咐旁边一骑着自行车的人,给到那个拎着菜篮,戴着小红帽的大妈。于是零钱贴着自行车的车把,又绕过堵在中间不能动弹的,年轻女孩红色的头发,一顿指手画脚后才递到大妈手里。大妈将零钱在头顶上晃了晃,拎起咯咯叫唤的母鸡,熟练地提臀,挺胸,扭腰,穿过了人群,不时回头幸灾乐祸地看看挤成面团的车流。通行的路面像缩水的毛衣,一点点在缩短。忙碌了一上午的人,饥肠辘辘。加上大太阳,整个都燥热起来。人们争先恐后往里挤,只要瞧见有细缝,就如苍蝇般死死贴上去。根本不管后面的人是否能过去,那是别人的事。

黄明伟挤了大半个钟,还在原地不动,急得他满头大汗,新买的阿玛尼衬衣湿了一大片。喇叭不起效果,于是他探出车窗,手把手指挥人群。“你,挪下车把。”“那个卷毛,把你的推车后退一点。”“还有你,往那辆三轮车靠过去一点。”“看什么看,说你呢,还不赶紧移开你的鱼盆。”

又忙活了大半个钟,黄明伟终于将车开进拐弯口,车身蹭了不少鸡屎,菜叶,豆腐渣。过了拐弯口,路面开始宽敞起来,黄明伟松了口气。

副驾驶座上的土豪金叮铃铃响了起来,李月红估计在楼下等得不耐烦了。他斜过身一把抓起手机,想告诉她马上就到。一看,却是追债的。追债的人竟然这么快就找上门来,不能再耽搁了,要抓紧时间逃跑才行。脚踩油门,加速前进。一个不留神,手机跌落,他急忙伸手去捡。谁知安全带过紧,又着急,怎么都捡不起来。手机铃声加上震动,令他惊慌失措,加上随时要关注路面情况。手机越是捡不起来,他越发恼怒。“让你追,让你追,我让你……。”黄明伟火了,对准手机一顿乱踢。

他的房子,公司,财产,一夜之间换了主人。这段时间来承受的巨大压力,让他几近绝望。一年的付出得来的成功,使他骄傲,自豪。相比其他人,估计要花上好几年的时间,他,是与众不同的。成功带来的巨大成就感,让他一时迷失了方向,他喜欢上了炒股票。以为上帝会永远眷顾他,于是把所有的身家押了下去。谁知道上帝竟然跟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他失败了。年轻气盛的他,不甘心他会与其他人一样,是个凡夫俗子。他可是,幸运之神。借了外债,一股脑全押了下去。他到底还是个,平凡的人,没有天赋异能,他输了个彻底。痛定思痛后,他想到了卷款逃跑,公司新近接了一单大生意。想逃到国外去躲一阵,等风头过了东山再起。他还是觉得自己不是个,平凡人。

最后一颗青菜卖完了,邹春华收拾好箩筐,把秤杆包个严实,放进了筐里。他并不急着回家,这几天赶个大早,受了点风寒。本来就有病,新病旧患让他此刻觉得两脚有点发软。他把箩筐放在脚边,在马路边上的一块水泥地上坐了下来。他感觉头有点发昏,估计是早上没吃早餐,导致低血糖。休息了会,从箩筐里摸出半个馒头,就着水一小口一小口咽了下去。肚子有了东西的支撑,不再闹腾。他约莫着站起来,颤颤巍巍,扶住箩筐总算站稳了。想到回家的路还远着,他有点害怕,怕坚持不到家。可又一想,厚街这么远的地方他都一路走了过来。回家这点路,慢慢走,总能走到。他慢慢蹲下来,又慢慢将箩筐挑了起来。

不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巨大的刹车声,“刺溜——”。宝马车在距离他不到半米的地方刹住了。他除受了点惊吓,并无大碍。只是箩筐卷入了车轮,秤杆受到强烈撞击,穿过前轮胎,深深插进了前保险盖里。“噗——”车胎漏气,车头一憋,斜了下去。黄明伟待缓过神来,推开车门,跑到车头一看,愣住了。跑路的家伙没了,他的逃跑计划失败了。他急了,火蹭蹭冒了起来,第二次失败让他失了控。炒股失败,他承认是自己粗心大意造成的。但这次,错不在他,不能接受这样子的失败。

“你把我的车弄坏了,私了还是叫交警?你看着办吧。”黄明伟出过几次事故,很清楚办事流程。他想,既然跑不了,大不了一死。不过在死之前拉个垫背的,他还是赚了。他不急着回家了。

邹春华整个懵掉了,黄明伟的话他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只是当听见“私了”一词后,他不由得往后退了一步。私了,意思是要赔钱。而他的棺材本,是用来买墓地的。他反手向背后那驼东西抓去,它还在。

看热闹的人群一下子围了过来,议论纷纷。“大家评评理吧,我并不是要讹他。是他走路不带眼,幸亏我刹车及时,不然他早没命了。喏,这是他的秤杆,我的车轮,保险盖全被插穿了。他一点伤都没有,只是可惜了我的车,宝马5X,才买的。”黄明伟仗着自己有理有据,反而表现得理直气壮。最重要一点,是不能让别人看到一个失败者的糗样。

邹春华已经说不出话来,要他赔钱,就是要他的命。命都没了,还说什么话。他傻愣愣地站在原地,手一直抓住背后那坨东西。钱在,人在。钱没了,人。。。。。。他没敢往下想,眼睛咕噜咕噜直转。

“你别唬人,我看得清清楚楚。是你闯红灯,车速太快,差点撞了驼背大叔。”板寸头拨开人群,打量了一下黄明伟。热心仗义的他,看不惯黄明伟这种嚣张不讲理的,有钱人。他决定帮一回邹春华,虽然邹春华从没跟他说过一次话。但他相信,相识必是有缘。

黄明伟笑了一下,所有的证据都对自己有利。板寸头的话,他并不在意,“有证据吗?我可是有证据指明是这个老人,不对,这个驼背老头弄坏我的车。如果不想私了,那就报警吧。”黄明伟看出了邹春华的害怕,决定用交警来吓唬他。

他跑回驾驶座,捡起那部被他踩花屏幕的土豪金,装作打电话的样子。邹春华在他转身的那一刻,抬脚正欲逃跑。黄明伟到底是个见过世面的人,他早料到邹春华会有如此一举,在假装打电话的时候,多留了个心眼,眼睛没离开过邹春华。他一个箭步跑上前,一把抓住邹春华的手臂,像提只鸡一般用力往后一拉。邹春华站不稳,一个踉跄倒在他怀里。他顺势绕到邹春华的后背,一手抓住他的脖子,一手死死抓住他后背上,那驼东西。“跑,我看你往哪跑。驼背老头,你弄坏我的车,就算跑到天涯海角,钱还是要赔的。”

黄明伟在生气之余,竟然萌生了一种想法,想惩罚一下这种不负责任的人。手抓在邹春华后背那驼东西时,他感觉这不像驼背形成的一块肉瘤,手感柔软,倒像一个布包裹。揉了一下,沙沙作响,像是钞票一类的东西,但他没往深处想,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怎么可能有钱?他把邹春华看成了沿街乞讨的乞丐。或许,他真的有钱。黄明伟想起了新闻上说的,厚街这个地方的乞丐,一个月收入过万。他上下打量邹春华,瘦骨嶙峋,白发杂乱,这种落魄相确实能讨好心人的同情。他突然间不想惩罚邹春华了,而是想从这个有钱的,乞丐身上弄点钱,以解燃眉之急。

邹春华整个套在他小小的牢笼里,动弹不得。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里三层外三层,交头接耳,指指点点。害怕之余,邹春华的自卑从心里渗透出来。整个人如入锅的虾,通身红透——他感觉到了羞辱。认识的摊贩里面有几个竟然掩面嬉笑,笔画着。邹春华知道,他们在嘲笑,他的驼背。突然间,他憎恨那些摊贩,他们是假冒的农村人,真正的农村人是不会见死不救的。何况他还是一个瘦弱,多病,渴望温暖的老人。他用对待顾客的眼神,扫了一遍他认为跟自己一样,有着相同身份,不同背景的,苦命人。但那些摊贩们,无动于衷。他的心,彻底凉了。他们一定是喝多了城里的水,闻惯了城里的空气。心,变得麻木,冷漠。一定是这样,真正的农村人,他们的善良,是打从娘胎里带来。他们的心,可是热的。他笑了,从心里笑出声,鄙夷的。他们才是最可怜,可悲之人呐。邹春华想起了那个曾经熟悉,温暖的地方,他想家了。可是那个家,他却永远也回不去了。

不经意间,他对上了板寸头的眼睛。板寸头的眼里冒着一团炽热的火,那些人缺失的一些东西,正在他眼里熊熊燃烧。邹春华看到了,希望。

“你放开他,有什么事你冲着我来。”板寸头读出了邹春华眼里的绝望,毫不畏惧站出来说到。

“凭什么?”人群中的冷漠黄明伟也感觉到了,他很高兴,因为这有利于自己计划的实施。但半途中杀出个板寸头,确实在意料之外。但转念一想,就算板寸头出面也起不到什么作用。邹春华的逃跑,让他自己处在不利的一面,有理也说不清了。

“他是我的朋友。”板寸头脱口而出。

邹春华心里一暖,别过头去,眼睛瞬间模糊了。模糊中他竟然看见了一圈金光,闪闪发光,在他眼前晃来晃去。他用手背擦去泪水,定睛一看,原来金光是从黄明伟脖子上发出来的,那条粗金链。他似乎想到了什么。

突然,邹春华两腿一软,整个身子从黄明伟的牢笼里脱了下来,瘫倒在地,两手舒展开,随意搭拉在身体四周。如失去控制的木偶,七零八落散在地上。“啊。”人群中发出一声惊叫。“驼背大叔,死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句,牵动了所有人的神经,你挤我,我推你的往邹春华这边瞧,瞧他是不是真的死了。

黄明伟一下子慌了,他没对邹春华做过什么。他怎么就躺倒了?难不成真的,死了?“不关我的事,我没动他,我只抓住他的手臂而已。大家相信我,我真的没杀他。他怎么死的,我也不知道。真的不是我……”他辩解,邹春华确实不是他杀的。可邹春华明明就死在他手里,他,百口莫辩。自知辩解无用,黄明伟还是不放弃。希望有人为他作证,安慰一下他,哪怕一个也好。可是,连半个都没有。邹春华的死,才是他们要关注的。

“他没死。”人群中有人又喊了一句。邹春华醒了,微微睁开眼。身体开始慢慢移动,艰难的,往黄明伟脚边挪去。他突然间想起了自己的愿望,想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墓地。他打听了厚街墓地的价钱,一块还没他菜园一半大的墓地,一平米竟然要价三万,还是在郊区。他偷偷量了量自己的身板,起码要十万块,还是一般规格的。真是死不起呀。在农村,十万块造一坟墓,想要多豪华有多豪华。还可以烧几个连队的纸人,到阴间服侍他去。可那个熟悉的农村,他已经回不去了。儿子将他唯一一块地占了去,种上了茉莉花,说是最新的生财之道。那可是邹春华准备用来建自己的墓地。流浪了三年,他气消了,心累了,也想家了。某一天他病得一塌糊涂,迷糊中壮起胆回去找儿子。他的养老送终,到底还是让儿子操办才行。儿子无情地挥挥手,让他赶紧走,他妻子快要下班回家,怕惹她不高兴。他气自己,怎么就生了一个不孝子?可他的钱,还不够在厚街买墓地,连一个斜角的钱都不够。于是,他决定不买墓地了,大不了横死街头。但想到死后没个体面的寿衣,整洁的面容,到阴间连祖宗都不肯接纳。他竟然将人世间的寒酸带到阴间来,祖宗是要发怒的。他害怕了,苦恼了几天终于想到一个方法,就是将钱放在身上。如果哪天不幸过世了,好心人可以用这些钱帮他简单打扮一下,也不至于寒酸地化成一堆灰当了肥料。于是他将三年的全部积蓄,一万块都提了现,装进布包里。他又苦恼了,放在哪里才最安全?他想到了他的,驼背。之前因为没有买到墓地,他很是遗憾。直到看见黄明伟脖子上那条粗金链时,他又重燃希望。临到黄明伟的脚边时,邹春华瞬间恢复了元气,一把抓住他的脚,大声喊到:“哎呦,哎呦,你把我撞得好惨。我快要死了,你快赔我医药费……”紧紧抓住黄明伟的脚不放手。他的墓地,终于有着落了。

“你这个人太狠心了,连一个老头都……。”

“畜生……”

“快抓住他,别让他跑了。这样的人,就应该得到惩治……”人群中又恢复了应有的正义。这下轮到黄明伟傻掉了,想不到局势转变那么快。众人的指责,让他的心里防线彻底崩溃了。他跪倒在地,掩面嚎啕,“对不起,我错了……”

一周后,邹春华在菜园里摞满两担青菜,蹲下身正欲挑起。远远听见黄明伟急促地叫喊:“爸,我们来了。”赶到邹春华跟前,扔下行李箱,接过扁担身子往下一蹲,两担青菜摇摇晃晃在他两边荡秋千。“爸,您歇着,我去卖菜。”

一路紧跟过来的李月红,将依偎在怀里的黄小小,还在津津有味吸着手指,一把往邹春华怀里塞,“喊爷爷。”黄小小吓到了,等缓过神来,邹春华脸,邹巴巴的。尤其是背后那一坨,使他害怕,嘴巴一撇,就要哭出声来。李月红拉下脸来,眼睛一瞪。黄小小害怕地忍住不哭,眼泪直打转。可眼前这个驼背的老人,不是他爷爷,他的爷爷在老家。但两岁的他就知道,妈妈的命令不能违背,怯生生地,小声地喊了一句:“爷爷……”

邹春华在黄小小脸上亲了一口,用手抚摸他的脑袋,“真乖。”黄小小向李月红张开双手,李月红接了过来,他紧紧搂住她的脖子不肯放手,头埋在她肩头上嘤嘤呜呜哭将出来。“真是个好孩子。”黄明伟逗趣到,然后对着邹春华说了句:“爸,谢谢你的一万……。”

创作于2015年10月23日,广西北海市涠洲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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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荐稿编辑:晗夫

本文制作:清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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