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向电视猫盗链“宣战” 法院判“电视猫”败诉赔偿52.2万

 

6月22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在互联网界和司法界引起极大关注的乐视网(现更名为乐视视频)诉聚合视频软件——...



6月22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在互联网界和司法界引起极大关注的乐视网(现更名为乐视视频)诉聚合视频软件——“电视猫”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已于近日下达判决书。

法院认定,“电视猫”盗链行为侵犯乐视网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裁定上海千杉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赔偿乐视网52.2万元。

该案是我国法院首例认定聚合平台破坏技术保护措施行为承担侵权责任和不正当竞争责任的案件,也是判赔金额最高的案件,对司法界和互联网界具有重要意义。

“电视猫”被行政处罚仍大量侵权 

乐视网直指其“三宗罪”

据媒体报道,4月1日,乐视网诉聚合视频软件——“电视猫”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因该案是我国首例“以破坏技术保护措施要求追究行为人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责任”的案件,引起司法界和互联网界的极大关注。

2014年,乐视网经过调查发现,由上海千杉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聚合视频软件——“电视猫”未经乐视网合法授权,避开并破坏乐视网的技术保护措施,盗链乐视网享有著作权的《道士下山》、《老严有女不愁嫁》、《顾乐家的幸福生活》视频源,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

乐视网随后多次向“电视猫”发律师函警告并要求其停止侵权,但并未得到“电视猫”的相关回应,“电视猫”仍然继续盗链乐视网的相关视频源。在此期间,上海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曾对“电视猫”侵犯乐视网著作权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并对其做出罚款28000元的罚款,但是“电视猫”被查后仍存在大量侵权行为。

为此,去年8月,乐视网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电视猫”立即停止著作权侵权及盗链等不正当竞争的相关行为,并要求“电视猫”赔偿乐视网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500万元。乐视网方面认为,“电视猫”的侵权盗链行为有“三宗罪”,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电视猫”未经原告许可,故意避开并破坏乐视网为保护上述作品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行为,侵犯了乐视网的著作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二 “电视猫”在盗链乐视网上述作品过程中,恶意去除上述作品播放页面的广告及影片播放前的贴片广告,侵害了乐视网及其广告客户的正当权益;破坏乐视网上述影片的会员收费机制,跳过的付费环节,给乐视网的经营模式造成严重破坏。

三 “电视猫”利用前述盗用乐视网视频源及去除广告和收费环节的手段,严重增加了乐视网视频服务器的负担。非法无偿占用乐视网的网络带宽,为“电视猫”吸引了海量用户进行下载并使用其应用,获得不法收益。更令人气愤的,“电视猫”还将这一行为作为其吸引客户的宣传卖点。

乐视网方面表示,乐视网对其网站的资源整合以及客户广告的投放都花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电视猫”软件的传播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其行为已严重破坏了行业模式,严重侵害了乐视网的合法权益,应就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系我国法院判赔金额最高案件 

极大震慑盗链侵权行为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已于近日下达该案判决书。

法院最终认定,“电视猫”通过破解视频资源URL链接地址参数的方式,达到获取可用链接以向用户提供视频播放的目的,该行为是一种非法的盗取行为,该盗取行为侵害了乐视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电视猫”绕开乐视网会员收费机制、广告播放环节,占用乐视网带宽资源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法院判定,“电视猫”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乐视网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支出22040元。

某大型视频网站业内人士称,目前,“电视猫”等聚合视频软件盗链视频门户的情况非常普遍,而盗链的直接受害者就是各大视频网站。

视频聚合类软件本身并不采购视频版权,也不架设视频服务器,而是使用其他视频网站的视频源来为自己服务,通过网络盗链的方式进行播放,绕开了原告片前广告的投放平台,得以直接播放正片。这种行为直接争夺了既想观看原告网站视频,又想跳过片前广告且不愿意支付会员费的消费者,从而导致购买正规版权的视频网站既无法收取会员费用,又无法通过广告展示获取平台收益,使其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2014年以来,各大视频网站加大了对盗链盗播的打击力度,各种侵权诉讼不断。

以乐视网为例,作为国内最大的正版版权库视频门户,自2014年起,乐视网先后胜诉小米、胜诉“B”站,用法律手段向各种侵权行为正式宣战。

在乐视网持续维权的引领下,各大视频网站也纷纷通过司法途径打击聚合视频软件盗链行为,并取得胜诉。

例如,去年11月,爱奇艺诉“VST全聚合”软件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宣判,判决深圳聚网视公司赔偿原告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并支付合理费用6万元。

国内知名知识产权学者称,该案法院判决对互联网界和司法界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这是我国第一例法院认定聚合视频软件破坏技术保护措施的盗链行为直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其次,该案是我国法院第一次在同类案件中同时认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两种行为,对同类案件判决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此外,在赔偿金额方面,该案是我国法院判定同类案件单案赔偿金额最高案件,对今后聚合平台盗链行为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

乐视网有关高层表示,乐视网在互联网视频行业一直是维权的典范和标杆。对于盗链行为,乐视网将一如既往的坚决予以打击。除民事诉讼途径外,乐视网还将按照刑法相关条款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影响重大的侵权行为,绝不姑息。同时,乐视网还将联合业界同仁共同打击盗链等盗版侵权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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