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霞圃《道德经》:欲歙之 必固张之

 

第三十六章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原文】将欲歙①之,必固②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

第三十六章将 欲歙之,必固张之
【原文】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

将欲弱之,必固强之;

将欲废之,必固兴之;

将欲取之,必固与之。

是谓微明

柔弱胜刚强。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注释】

①歙:闭合。

②固:暂且。

③与:同“予”,给的意思。

④微明:微妙的先兆。

⑤脱:离开,脱离。

⑥利器:指国家的刑法等政教制度。

⑦示:炫耀。

【译文】

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强化它;想要废弃它,必先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叫做微妙的先兆。柔弱战胜刚强。鱼不可以离开池渊,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随便示人。

【批注】
柔弱胜刚强
这章体现老子的辩证法思想,谈到了矛盾双方互相转化的问题。例如,“物极必反”、“盛极而衰”等都可以说是自然界运动变化的规律,同时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以引起人们的警觉注意。这种观点贯穿于《道德经》全书。

值得注意的是,老子的“柔”并不是柔弱或者软弱的意思,而是包含了丰富的哲学智慧。老子认为,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会走到某一个极限,此时,它必然会向相反的方向变化,本章的前八句是老子对于事态发展的具体分析,贯穿了老子所谓“物极必反”的辩证法思想。在以上所讲“合”与“张”、“弱”与“强”、“废”与“兴”、“取”与“与”这四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中,老子宁可居于“柔”的一面。老子的“柔”首先是为了反对恣意妄为、一味求强,它强调了人们应当使万物遵循各自的本性而发展,不主观的求强、不妄为,不论发展到何种程度,皆是本性,遵循了自然所以不会受挫,因此老子说:“守柔曰强。”

“柔弱胜刚强”这一著名命题,也是在这样的语境下提出来的,它指的并不是在争斗中,柔弱能够战胜刚强,而是指守住“柔”的人生态度要胜于求“强”的人生态度。只有守“柔”。退守自然本性,才能达到发展的最佳状态,这与老子的“自然”、“无为”思想是相通的,都是强调退敛和自然。当我们用显示生活中的具体事例来解释老子的思想时,必须首先辨明一个同样的词汇在老子哲学中与日常生活中的含义是否完全相同,老子这里的“柔”强调的重点是退守自然本性、不任意妄为、不争抢斗胜,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病态的柔弱或者胆小怕事是不相通的。

在对于人与物做了深入而普遍的观察研究之后,他认识到,柔弱的东西里面蕴含着内敛,往往富于韧性,生命力旺盛,发展的余地极大。相反,看起来似乎强大刚强的东西,由于它的显扬外露,往往失去发展的前景,因而不能持久。在这个思想前提下,老子断言柔弱胜于刚强。在老子那里,“柔”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它的妙用在于把我事物发展中积极向上、充满生机的一面,这样就因顺事物变化发展过程中取得胜利,获得成功。这种效果在《老子》第二十二章中提到了:“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委曲才可保全,屈枉才可直伸,低洼将可充盈,陈旧将可更新,少取反而获得,贪多反而迷惑。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事物的对立面是会互相转化的。在“曲”里面存着这“全”的道理,在“枉”里存在者“直”的道理。因此,在对立的两端中,把我了事物柔弱的一面,因顺“反者,道之动”的辩证原则,从反面着手,这样反而能求“全”,求“直”,求“新”。这也是老子的处事哲学与处事智慧。


    关注 秋霞圃书院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