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可回归—像猫一样

 

我想,若有下辈子,我就做一只猫。...



就在我看完一本书,感到空落无聊的时候,身边昏睡了一早上的猫咪发现了我的笔盖。她好奇的打他,试探笔盖会不会反击。她打笔盖一下,又退开几步。看笔盖不动弹,再上来挑动。从沙发上,扔到地上,从客厅追到屋里。不亦乐乎。满脸的认真和好奇,感染的我都乐起来。

猫是我见过的最神奇的动物。

她慵懒到一天都趴在一个地方,睡到好似睁不开眼。你动动她,她一翻身,继续呼呼大睡。再动动她,她伸个长长的懒腰,偏偏压到你的笔记本上,或者身上,再次昏睡过去。夏日炎热,她找个僻静的地方,自己睡到稀里糊涂,不管白夜黑天。任凭人叫她千遍万遍也不回应一声。只有饿了的时候,才出来甜甜地叫一番。吃完,就抹抹嘴,走了。

她也可以玩到翻天覆地。一个小纸团,一个小笔盖,一只昆虫。她能玩到好像拍摄好莱坞动作大片。防守,进攻,静候,上扑下跳。一招一式的认真。全不管身边杯杯盏盏,花草树木,一阵乱串。我家的小猫,小时候调皮被老爸关到鸡笼里。她不嫌臭,倒是和小鸡玩起了捉迷藏,high到不行。小鸡长成母鸡,小猫成了大猫。还是改不了。在院子里,从鸡笼跳到屋顶,从屋顶窜到菜园。一路和鸡鸭逗乐,和蔬菜昆虫捉迷藏。老妈看着她“披荆斩棘”把蔬菜压倒一片,也气乐了。据说,昨天捉到一只知了。她放开知了,待知了要飞之时,她飞扑下来。咬一口,再放走,再扑下来,如此往复。老妈说:“若我是那知了,只怕直接气的吐血而死。”

据说,猫一样的女人最迷人。

她独立。自己呆着的时候,可以找乐子。有趣。安静的时候,自己梳妆打扮,优雅迷人。大多时候,有人来亲近她,她眼神悠远迷离,并不展示热情。高兴地话,跟你呼噜两声,不高兴的话,一脚跳开,任你剁碎了脚,气急败坏,也不回来。

她示弱。猫很会腻歪人。柔柔软软的身子,喜欢摊在你身上睡觉。一般我做事的时候,猫儿喜欢蹭过来,趴在我手边,爪子搭在我电脑键盘上,让我工作不了。爱怜她粘人模样。你推推她,她翻身,恨不得抱住你,不要自己掉下去。只好停下做事,专心抱着她,看她憨睡。

她吃货。都说馋猫。猫大约是听到主人嘴巴动就会跑出来叫的动物。身边的三三,是见过最馋的猫。你嘴巴吧嗒两下,她便开始叫,闻来闻去。你拿出来每一样的吃的,不管是水果蔬菜,零食还是鸡蛋,或者咖啡。她都满怀兴致地跳过来,闻闻,毫不难为情地试吃。有一天早餐,因上课来不及吃。来吃的时候,发现那一碗粥里的一枚鸡蛋,已经被小心翼翼地啃到了蛋黄。

我想,女人若是这样,必定迷死人。

该做事情的时候,专心专意。一个人闲暇的时候,也有乐子。不会给爱人打去一千八百个电话,来问,你爱不爱我。

和爱人在一起的时候,粘腻温情。说软绵绵的话,蹭蹭,闹闹,简单自在。

又是个容易满足的吃货。你带她吃烤串,她穿着拖鞋欢呼雀跃,与你喝几瓶啤酒。去吃米其林,自会穿的优优雅雅,一袭长裙,精致的发型,让你看不到家里的野丫头。

我想,若有下辈子,我就做一只猫。

若没有下辈子,我就做一只猫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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