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英丨汉字的造字原理

 

2016年9月4日下午,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跨文化学研究生国际课程班”系列讲座第一讲《汉字的造字原理》。...



2016年9月4日下午,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跨文化学研究生国际课程班”系列讲座第一讲《汉字的造字原理》在北师大主楼B700A励耘报告厅举行。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主任李国英教授担任本次讲座主讲,讲座由北师大文学院古代汉语研究所所长齐元涛教授主持。法国著名汉学家汪德迈教授、法国阿尔多瓦大学金丝燕教授、古代汉语研究所王立军教授、朱小健教授、卜师霞副教授、刘丽群老师、孟琢老师等出席讲座,古代汉语研究所研究生参加了听讲。

本次讲座的题目为《汉字的造字原理》,讲座内容主要围绕:问题的提出;前人的相关研究(文字的定义)、汉字的界定、造字的定义、汉字造字的定义、汉字造字的定义的内涵、汉字造字定义的运用等七个问题展开,各个问题之间环环相扣,层层推进,思路清晰、脉络分明。

首先,李国英教授指出汉字研究具有悠久的历史,从许慎的《说文解字》算起,已有两千年的时间。但是,迄今为止,科学的汉字学理论体系尚未建立起来,而要建立汉字学的理论体系,首先要确定汉字研究的基本范畴,需要回答以下八个最低限度问题:(1)个体汉字字符是如何创制的(2)个体汉字字符是如何书写出来的(3)汉字字符有哪些结构类型(4)汉字字符有哪些形体特征(5)汉字具有哪些功能(6)人们是如何用汉字记录语言的(7)汉字是如何形成系统的(8)汉字是如何发展演变的。李老师指出每一个从事汉字研究的学者都有责任和义务回答以上八个问题,而对这八个问题的回答也就构成了汉字学的八大基本理论范畴,即(1)汉字造字论(2)汉字书写论(3)汉字结构论(4)汉字形体论(5)汉字功能论(6)汉字字用论(7)汉字系统论(8)汉字发展论。李老师从建构汉字学理论体系的目标出发,选取其中的汉字造字问题作为研究对象,旨在探讨汉字造字理论范畴。

接着,李国英教授系统梳理了前人研究中与造字相关的问题。传统汉语言文字学中与造字相关的理论最早是“六书”理论,由东汉学者许慎提出;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之中最早提出了“六书”为造字之本的说法;至清代,戴震最早提出“六书”的“四体二用”说。而当代重要的汉字学理论著作大多没有建立有关汉字造字的理论范畴(如裘锡圭《文字学概要》),虽然有学者不同程度地讨论了汉字的造字问题,但主要讨论的是造字法的问题,并未把造字构建为一个理论范围(如王凤阳《汉字学》,张玉金、夏中华《汉字学概论》)。总结了前人的研究,李老师得出先行的研究未能对造字做综合研究,研究内容集中在造字方法上,且对造字方法的归纳多从不同角度切入。在此基础上,李国英教授指出,要研究汉字的造字原理,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汉字,而要明确什么是汉字,先要明确什么是文字。

李国英教授指出,关于文字的定义,主要包括语言学的视角下的定义和普通文字学、文字史的视角下的定义。前者以索绪尔为代表,认为,“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后者以格尔伯代表,认为,“文字就是人类通过约定俗成的视觉符号进行交流的系统,但是,很显然,原始人所理解的文字和我们所理解的不同。”在具体分析了以上两种视角下的文字定义后,李国英教授总结道“语言学视角的定义,未能对文字的定义做出有说服力的论证(不界定成熟文字体系之前的符号);文字学视角的定义,着眼文字发展史,但界定的文字内部缺乏一致性,如对成熟文字体系之后并不记录语言但表意的符号并未做出界定。即原始文字体系和成熟文字体系分类的标准不统一,存在逻辑不一致的现象(认为原始符号是文字,成熟文字体系之内的不记录语言的表意符号不是文字)。”

鉴于语言学视角和普通文字学、文字史视角下文字定义存在的问题。李国英教授提出:“把书写的表意符号和文字区分为两个范畴,做到历史和逻辑的统一,不论是文字史家所说的原始文字,还是当代社会还在用的书写表意符号,都归入书写表意符号的范畴,文字限定在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李国英教授指出要研究汉字的造字原理,就必须对汉字做出界定,要明确我们所要研究的汉字属于自源汉字(即记录汉语的书写符号系统),而非借源汉字、仿造汉字式文字和汉字型文字。

接着,李国英教授尝试对“造字”行为作了定义,认为“造字是人们为了记录某种特定的语言,依据特定的构形原则,运用特定的方法,创制文字形体的行为。”相应的“汉字造字”也就指“人们为了记录汉语,依据特定的构形原则,运用特定的方法,创制汉字形体的行为。”在此定义的基础上,李国英教授详细地讲述了汉字造字定义的内涵。

第一,造字是人类有目的的一种行为,可以从抽象的文字层面(造字的目的是为了记录语言,旨在把造字和创制非文字的书写符号区别开来)、特定的文字系统层面(狭义汉字造字的目的是为了记录汉语)、特定的文字个体字符层面(从新造字符的功用考查:为语言中没字记录的词造字;分化已有字的记词职能;调整已有字的能记和所记的关系)考查。同时,李老师指出广义汉字造字的目的除为记录汉语之外,也包括日语、韩语、越南语等。从这一视角出发,可以从造字目的的不同区分出:为记录汉语创制的汉字;为记录日语创制的汉字;为记录韩(朝鲜)语创制的汉字等不同的广义汉字的类别。这一区分的价值在于:“可以有效地把日语汉字分为借用为了记录汉语创制的汉字和为了记录日语创制的汉字两类,划分有了明确的标准,消除日本国字研究的难题。”从所记语言单位来考查,主要包括为单音词造字;为构成双音单纯词的音节造字;为音译词的音节造字。从所记的类别考查,主要包括为本源词造字或为外来词造字;为通语词造字或方言词造字。

第二,造字是人类的一种理性行为,造字过程遵循特定的原则。李老师指出:“就一般而言,因为造字是为了记录语言,所以人们创制文字常常把语言作为构造文字形体的依据。就特定的文字体系而言,因为语言有音和义两个要素,人们造字时,可以把音作为构造文字形体的依据,也可以把义作为构造文字形体的依据,还可以同时把音和义作为构造文字形体的依据。总体上据音、据义,还是同时据音义就构成了文字创制的不同原则。”总结了普通文字的造字原则,李老师进一步指出:“就汉字而言,有些汉字是据音构形的,如双声符字的创制,切身字的创制;有些汉字是据义构形的,如传统所说的象形字、指事字、会意、通过增加或改变形旁造的形声字的创制;有些汉字是同时根据音和义造字的,如用形旁和声旁拼合的方式创制的形声字。”全面考察汉字创制的历史状况,汉字的造字虽然遵循了据音、据义、据音义三个原则,但主体是根据意义构造文字形体的,这一特点决定了汉字的性质。

第三,个体字符的创制要运用特定的造字方法,造字方法是创制新形体的方式,汉字的造字方法是创制汉字新形体的方式。对于汉字造字方法的描述主要可以从造字材料和造字材料的功能与组配两个角度展开。其中,汉字的造字使用的两类造字材料为线条和构件,二者造字功能不同,前者描摹所记事物的外形、抽象符号等,后者表意、表音等。除此之外,用线条造的字是原生字,原生字的造字方法有二(一是用线条描摹事物外部轮廓的方法创制汉字形体,即象形造字法;二是用线条做抽象符号示意创造文字形体,即示意造字法);用构件造的字是衍生字,衍生造字方法很多(比如,可以用两个以上的字作构件组合在一起创制新字)。汉字的造字方法虽然很多,但是,不同造字法的造字能度有很大差别,所以,有必要对不同造字方法的造字能度进行研究,区分高产造字法和低产造字法;主要造字法和次要造字法。

最后,李国英教授讲述了汉字造字定义的运用。主要从造字与写字,造字方式和结构类型、造字和用字等角度进行了阐述。李老师指出:“造字和写字都产生新形体,但是,造字产生的新形体与据义构形的语言之间存在构形理据关系,写字产生新形体产生于书写变异过程,新形体是原有形体的变异形式。”“造字方法有与结构类型相对应的,亦有不对应的,如分化造字法与形声结构。”“造字产生新形体,用字是用已经造出来的字记录语言,因此,假借不可视为造字法。”

讲座结束后,主持人齐元涛教授对李国英教授的讲座做了简要点评,认为讲座清晰而深入,清晰地梳理了相关概念、方法和学术史,是一次非常有深度和见地的讲座。著名法国汉学家汪德迈教授与李国英教授就甲骨文中的形声字和文字与语言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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