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猖狂!昆明一大车司机车牌“贴片”被查冲卡逃逸,警方调查竟发现……

 

微信自助交罚款,符合条件不扣分!车牌“贴片”逃避处罚!被查后现场冲卡逃逸!警方调查竟发现……9月13日晚23...

微信自助交罚款,符合条件不扣分!


车牌“贴片”逃避处罚!

被查后现场冲卡逃逸!

警方调查竟发现……

9月13日晚23点12分,葛某某[b]驾驶云A81731号“江特”牌重型平板货车到东三环与寺瓦路交叉路口,因涉嫌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被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现场查获。同时,葛某某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





葛某某使用“贴片”的方法把车子的后号牌从云A81731”变成了“云A81737”……



正当民警依法进行现场处理过程中,葛某某突然使用备用钥匙发动车辆,然后强行冲卡从现场逃逸!

是的,从现场跑了!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经昆明交警六大队调查发现,嫌疑车辆仅7月份就有2次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并且在交警部门通知后,一直未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另外,嫌疑车辆还有2次违禁通行的违法行为未处理……



随后,六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该车展开调查。

9月14日23点左右,违法嫌疑人葛某某返回家中过中秋节时,得知六大队民警正对其进行全力追缉,并且知道警方已经发布了悬赏公告,于是主动到六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同时,民警也很快查获了违法嫌疑人隐匿的嫌疑车辆云A81731号“江特”牌重型平板货车。





经调查核实,云A81731号“江特”牌重型平板货车未处理的2次故意遮挡号牌、2次违禁通行的违法行为,都是葛某某本人所为。



六大队依法对葛某某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隐匿违法证据、违反交通禁令标志、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等8宗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以罚款4850元,记扣负分44分,并处行政拘留15日。

而葛某某进拘留所时,正值中国传统佳节“中秋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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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在处理交通违法过程中,伪造、隐匿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妨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案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FM91.8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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