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粗制滥造的古籍整理作品——簡評上海古籍出版社新整理本《毛诗注疏》

 

令人倍感汗顏,這樣粗製濫造的整理本竟然獲得古籍整理優秀獎,不啻于是一種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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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發行了新整理本《毛詩注疏》,據《校點前言》,此次整理以足利學校所藏南宋劉叔剛一經堂刊刻十行本《附釋音毛詩注疏》爲底本,并參考了包括單疏本《毛詩正義》在內的諸多善本以及前賢校勘成果。依照此說,從文獻整理角度而言,此本當是集大成者,故有學者稱之爲“最佳整理本”(呂友仁《四種整理本平議》,《中華文史論叢》2014年第4期),然而,味經室在閱讀過程中,發現了數量驚人的標點校勘問題,其每卷卷末所附校勘記問題也非常突出,就其所出現問題,味經室撰寫了長篇文稿補正其失誤,就目前完成的部分來說,已經發現問題有兩千多處,其中卷三卷四卷五(近七萬字)已經正式發表(董劭偉主編的《中華歷史與傳統文化研究論叢》第二輯),卷二卷一即將刊發,其他諸卷將陸續發表,估計全部完成有六十多萬字,初步計劃最終按照風雅頌的排列順序出版兩到三冊專著,專門來談上古本的各種問題。
在此,選擇一些著例,來看看一部古籍整理作品能荒謬到什麼地步。先看前言。

【1】
整理者認為毛詩的經、注、疏和釋文,都是單行的,這種說法是錯誤的,毛《傳》單行,但鄭箋附經傳而作,如何單行?孔穎達《正義》有明文,整理者怎麼就看不到呢?
【2】
我們可以看一看,《中國古籍善本書目·經部》到底是如何著錄的,這種錯誤實在是太低級!


【3】

上古本《校點前言》明確提到:“這裡也順便談談單疏本《毛詩正義》前七卷闕失及某些闕頁的補遺問題,筆者認爲,最好的補救之法就是魏了翁的《毛詩要義》……用《毛詩要義》的有關部分去補單疏本的前七卷,雖然未能百分之百地補出,但較之原先的闕失,已經大爲改觀了”(頁一一至一二),此外《校勘所用其他參校本及前人成果》(三)“注疏本主要參校”後明明列有《毛詩要義》,則整理者顯然將之視爲參校本。


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鄭風前上古本校勘記沒有一處提及《要義》,那麼是不是《要義》無異文呢,怎麼可能?不要說太遠了,《詩譜序》,上古本曾有一條校勘記



毛本無《詩譜序》,阮記、盧記皆明言:“毛本此序文并《正義》悉脫”,上古記所謂毛本云云,不知從何而來?又,《要義》引文亦作“承”,當據之以證,上古記竟不及此,不僅此處不提及,此下諸卷無一提及,知非漏校,而是根本未據《要義》來校,不知《校點前言》云云究竟寫給誰看,吾誰欺,欺天乎!對於《毛詩要義》鄭風前部分的校勘價值,味經室已經撰寫長文,即將刊發,屆時再做推送,敬請諸賢賜教。

【4】

再來看看文獻著錄,人名寫錯,出版社寫錯
從整理本前言,不難看出,整理者既不認真,又不嚴謹,矜誇不實,疏忽草率,這在正文中便演變成為俯拾皆是的各類問題。

正文部分,選擇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來看看。

第一 難信的文本。

上古本以南宋一經堂劉叔剛十行本為底本,但是有太多的文字,與底本不符,且以錯誤居多。妄改底本,爲古籍整理之大忌,試問上古本如何取信于人。


積,底本作“精”,今所存各本《詩》箋無有作“積”者,此例是典型的新造之謬,上古本整理者荒唐甚矣!


耿耿云云,乃毛《傳》,此前豈可有〇?底本無此〇,各經注本、注疏本均無,此爲上古本新造之謬,誤孰甚焉!當刪。


“絀”,底本作“紲”,文物本、閩本、明監本、毛本、阮本同,《要義》亦引作“紲”。本詩作“蒙彼縐絺,是紲袢也”,又下《疏》文云:“縐絺是紲袢之服”,則作“絀”顯誤,考底本之“紲”,糸旁之“世”寫作“丗”,上古本整理者誤認“丗”爲“出”,遂譌“紲”爲“絀”,而致原文義不可通。


“蕳策之字”之“蕳”,底本作“簡”,元刊明修本、文物本、閩本、明監本、毛本、阮本、巾箱本、監圖本、纂圖本、日抄本皆同。《釋文》亦作“簡”,“簡策”成文,且其明謂“若作竹下”,與“字從艸”相別,則上古本之“蕳策之字”不知從何而來。類似問題太多,不一一舉例。

第二 雷人的校勘。

上古本校勘記的主要問題是,全篇充斥著漏校,除了如《要義》壓根未校,在其參考文獻中所列所謂元刊明修本,也未在校勘記中見其蹤影。有些即便是校了,如最爲重要的單疏本,但是異文的絕大多數都遺漏了,校出來的只是極少的一部分,據味經室校讀單疏本的經驗,上古本所校百不足一,石立善老師曾傳文對單疏本鄭風部分進行校勘研究(收入劉玉才主編《經典與校勘論叢》),取之與上古本校勘記比對,即可知百不足一之語不虛也。對單疏本如此,其他文獻根本就不校了,基本上依託所謂“阮校”,毛詩注疏十行本系統從李盛鐸舊藏元刊明修本、劉盼遂舊藏元刊明修十三經註疏本到明三俗本有多少異文?毛詩經注本刊本系統有多少異文?遑論阜陽漢簡、漢唐石經、敦煌殘卷、日本抄本這些重要文獻了,所以從校勘上來說,上古本基本無甚可取,屬於完敗狀態。

上古本校勘記更加雷人的是居然能夠根據單疏本校毛《傳》、鄭箋(孔穎達《疏》文並未引用相關《傳》箋),這種情況極多,如


(八)天子之宮,底本無“之”字,元刊明修本、文物本、阮本同;閩本有“之”字,明監本、毛本、巾箱本、監圖本、纂圖本、日抄本皆同。宋本《周禮疏》卷三《宮正》賈《疏》云:“詩云:適子之館兮,鄭云:卿士所之之館,在天子之宮中”(北京圖書館出版社二〇〇三年影印國家圖書館藏宋兩浙東路茶鹽司刻宋元遞修本),有“之”字;元刊本《漢制考》卷四《詩》:“適子之館兮,箋卿士所之之館,在天子之宫,如今之諸廬也”(北京圖書館出版社二〇〇六年影印國家圖書館藏元至元六年慶元路儒學刻本),亦有“之”字,則有者是也。上古記云“今據單疏本補”,令人無法理解,單疏本只錄《正義》,不錄經文、毛《傳》、鄭箋,如何據單疏本以正鄭箋之脫漏?

(十六)“韌”,元刊明修本、文物本、閩本、明監本、毛本作同;巾箱本、監圖本、纂圖本、日抄本作“忍”。《疏》文云“故云彊韌之木”,單疏本同,則註疏本系統作“韌”,經注本系統作“忍”,二者並行不悖也。上古記云“按單疏本作‘忍’”,令人無法理解,單疏本只錄《正義》,不錄經文、毛《傳》、鄭箋,如何據單疏本以證鄭箋?

不僅對單疏本有此莫名其妙之說,其他文獻亦有



(十六)“眥”,底本作“皆”,元刊明修本、文物本、閩本、明監本、毛本、阮本皆同,《要義》亦引作“皆”;單疏本則作“眥”。浦鏜云:“‘眥’誤‘皆’”,阮記云:“案浦鏜云:‘眥’誤‘皆’,考《爾雅》是也”,又引段玉裁說“作‘皆’不誤,‘皆’猶‘交’也,衣皆謂衣領衣之交處也”,今單疏本作“眥”,又《爾雅》、《爾雅疏》皆作“眥”,則可知段說不確,浦說是也,上古記云據《經典釋文》改,今檢《釋文》無一語及此,實乃舛謬荒唐之極者也。

另外一類總體性的問題是上古本校勘記有大量所述所引文字與實際不符的情況。

看这一条



上古本《校點前言》五(四)“採用前賢的校勘成果主要有”列有阮校凡兩種,云:“清阮元《十三經注疏校勘記》之《毛詩注疏校勘記》,《清經解》本(簡稱‘阮校’)。清阮元《十三經注疏校勘記》之《毛詩注疏校勘記》,中華書局影印阮刻《十三經注疏》本(亦稱‘阮校’)。”且不說《清經解》與中華影印本阮刻《十三經注疏》均未交待版本信息,二者所錄《毛詩注疏挍勘記》實有本質的區別,前者是單行本《挍勘記》,主要有文選樓刻本與《清經解》本,《清經解》本又有道光學海堂原刊本,以及咸豐庚申補刊本之異,後者是阮元重刊《十三經注疏》時由盧宣旬摘錄且補充前者而成之《挍勘記》,豈可通称“阮校”彼此不分、混爲一談?整理者真太過昏聵也。檢光緒丁亥石印咸豐庚申補刊《皇清經解》本《毛詩注疏挍勘記》“其股似瑇瑁又”條云:“閩本、明監本、毛本同。案:‘又’當作‘文’,形近之譌。”(鳳凰出版社二〇〇五年影印本,頁六七三三)又,阮刻《十三經注疏》本《毛詩注疏挍勘記》“其股似瑇瑁又”條云:“閩本、明監本、毛本同。案:‘又’當作‘又’,形近之譌。”(中華書局一九八〇年影印本,頁二八〇)兩種《挍勘記》一作“‘又’當作‘文’”,一作“‘又’當作‘又’”,皆非上古記所引阮校之所謂“‘又’當作‘叉’”,令人無法理解。今檢文選樓本《毛詩注疏挍勘記》此處正作“‘又’當作‘叉’”,又道光原刊《皇清經解》本《毛詩注疏挍勘記》“其股似瑇瑁又”條作“‘又’當作‘叉’”(上海書店一九八八年影印本,第五冊,頁三五九),則上古記所謂阮校又不知所指何本。考浦鏜《正字》云:“文誤又”,則“‘又’當作‘文’之說”似昉於此,而“‘又’當作‘叉’”則似昉於阮記臆度,道光本《清經解》本《挍勘記》襲之,盧記承阮記而誤作“‘又’當作‘又’”,至於咸豐庚申補刊《清經解》本《挍勘記》則似覺察阮記之難信,遂取《正字》之說,而改作“‘又’當作‘文’”,錯綜紛紜,輾轉變化,而上古記所云更是混淆視聽,而竟輕改原文,謬孰甚焉!十行本原文作“陸機《疏》:幽州人謂之舂箕……或謂似蝗而小,班黑,其股似瑇瑁,又五月中以兩股相切作声,聞数十步是也”,其中“又”字,《爾雅疏》引《草木疏》作“又”,《要義》所引、十行本以下諸注疏本皆作“又”,則此“又”字絕非“文”、“叉”之譌也,則“又”字屬下,“其股似瑇瑁”爲句,八行本《春秋正義》桓公五年經文孔《疏》引陸機《毛詩疏》云:“其股狀如瑇瑁又五月中”(北京圖書館出版社二〇〇三年影印國家圖書館藏宋慶元六年紹興府刻宋元遞修本),景鈔單疏本《春秋正義》(《四部叢刊續編》本)同,“其股似瑇瑁”即“其股狀如瑇瑁”也。

再看这条



此條校記,是上古記為數不多的、有校勘考辨的文字,然而,謬誤夥矣。其所謂阮校,乃盧宣旬所補,按照盧記的說法,似乎只有毛本作“擯者出請”,今檢閩本、明監本皆作“擯者出請”,毛本仍之耳,盧記草率隨意,上古記又懶得核查原書,照抄不辨,其誤一也。所引《周禮·司儀》原文是“掌九儀之賔客擯相之禮,以詔儀容、辭令、揖讓之節”,鄭注:“出接賔曰擯,入贊禮曰相”,掌九儀之賔客擯相之禮者,司儀之職也,“擯”何得掌之?擯掌擯、相之禮,豈有如此笑話?上古記之“擯”字不知從何而來!其誤二也。司儀所掌乃詔儀容、辭令、揖讓之節,上古記抹去“揖讓之節”,原句可通乎?其誤三也。入贊禮者爲相,上古記漏掉“禮”字,敢問相贊何事也?其誤四也。此處原文爲“《昏禮》,納采用鴈,賔既致命,降,出,賓者出請,賔執鴈,請問名。則納采、問名同日行事矣”,乃孔《疏》約略《儀禮·士昏禮》之文,檢《士昏禮》云:“下逹,納采,用鴈……擯者出請事,入告……主人以賓升,西面。賓升西階,當阿,東面致命。主人阼階上北面再拜。授于楹間,南面。賔降,出。主人降,授老鴈。擯者出請,賓執雁,請問名。”鄭注:“擯者,有司佐禮者。”據此,顯當作“擯者出請”,何勞上古本整理者遠引《周禮·司儀》及鄭注也?況此爲士禮,彼爲王禮,二禮豈可互通而為證?其誤五也。

再看一例



(十三)“而”,底本作“雨”,元刻明修本、文物本、阮本同;閩本作“而”,明監本、毛本同,單疏本亦作“而”。上古記所謂阮校,實爲盧宣旬所補,上古本整理者見盧記毛本云云,遂想當然以爲唯有毛本作“而”,故竟謂“閩本、明監本、阮本同”,草率至也!



(十七)“山之側”,底本作“山則”,元刊明修本、文物本、阮本同;閩本作“山側”,明監本、毛本同;單疏本作“山之側”。《疏》文云:“獵之所在,非山則澤,下言‘之陽’,此言‘之間’,則是山之南,山之側,故知‘峱,山名’。”“山之南”對“之陽”,“山之側”對“之間”,作“山則”、“山側”皆誤。此處所謂阮校,實爲盧宣旬所補,盧記云:“毛本,下‘則’字作‘側’”,上古本漏引“下”字,又見盧記謂毛本,遂想當然以為閩本、明監本不作“側”,遂竟謂“閩本、明監本、阮本”同,顯然未核原書,謬甚。類似情況極多,可證上古本整理者并未一檢諸本。

第三 可怕的標點。

整理古籍,常人皆言校勘難,味經室在整理古籍的過程中深深的感到校勘是難,但比校勘更難的是標點,需要整理者對整理對象有完完全全的理解,而標點中最難的恰恰是逗號和句號的運用。上古本不要說是這種極高層次的標點,就是最淺顯最簡單的標點,也往往點錯,所以實際上已經處於失控的狀態了。





這些連解釋的必要都沒有了,類似的低級錯誤,真是觸目皆是。

由於整理者對古籍文獻過於陌生,又懶得核查原書,所以往往是望文生義,亂點一通。



檢《周禮·校人》鄭注云:“每廄爲一閑,諸侯有齊馬、道馬、田馬,大夫有田馬,各一閑,其駑馬則皆分爲三焉。”又下《疏》文云:“六廄成校,校有左右,則爲十二廄,即是十二閑。”據此,“閑”者廄也,天子十二廄,而馬有六種;諸侯六廄,馬有四種;大夫四廄,馬兩種;其義甚明,則此上諸句“閑”字皆當屬上,上古本所謂“閑馬六種”、“閑馬四種”,皆可笑之至者也!



檢《左傳》隱公八年:“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據此,則上古本之錯謬顯而易見也,原句當點作“故《左傳》曰:‘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是有功之臣得世官邑也。”



杜預云云,乃《左傳》隱公七年杜注,其云“楚丘,衛地,在濟隂城武縣西南”,屆“西南”而止,“屬濟陰郡”云云皆孔《疏》,上古本整理者曾一檢《左傳》杜注乎?

更多時候,則整理者根本不知道原文在說什麼,居然就這麼點了。



本詩“相鼠有體”,《傳》云:“體,支體也”,《疏》正釋之也,所謂“上云有皮有齒”,乃指詩云“相鼠有皮”、“相鼠有齒”,二者雖言“皮”、言“齒”,乃以“皮”、“齒”指代鼠之全體,同樣此處言“體”,也是以“體”指代鼠之全體,則此“體”也與“皮”、“齒”性質相仿爲“支體”而非徧體,上古整理者不明《疏》義,胡亂斷句,而使文義隱晦不彰,故當點作“上云‘有皮’、‘有齒’,已指體言之,明此言體,非徧體也,故為支體。”



鄭箋云:“‘展衣’字誤,《禮記》作‘襢衣’”,此段《疏》文正是釋此而發,故“《禮記》作‘襢衣’”乃引箋文,豈能不加引號?又定本所云“《禮記》作‘襢’”,“無‘衣’字”實爲《疏》文,豈有定本此詩鄭箋自云“《禮記》作‘襢’,無‘衣’字”之理?上古本標點之誤,一經點破真令人噴飯也!原句當點作“《玉藻》云:‘一命襢衣。’《喪大記》曰:‘世婦以襢衣。’是‘《禮記》作“襢衣”’也。定本云:‘《禮記》作“襢”’,無‘衣’字。”

像這種意思層次較多的情況,上古本整理者更加無法措手



上古本整理者於此段《釋文》未能反復斟酌,遂不知沈云所止,若“此是後文‘瑳兮’。王肅注:‘好美衣服絜白之貌。’若與此同,不容重出”云云乃陸元朗語,則陸氏所見王肅本“瑳兮瑳兮”有注,然而,爲何緊隨其後陸氏又言:“今檢王肅本,後不釋,不如沈所言也”,則王肅本於“瑳兮瑳兮”又無注,兩相矛盾,絕不可通,故“此是後文‘瑳兮’,王肅注:‘好美衣服絜白之貌。’若與此同,不容重出”顯爲沈氏所云,陸氏所見與沈氏不同,故云“不如沈所言也”,此其一。又,若從上古本標點,據沈所言,則王肅注“玼兮”云“顏色衣服鮮明貌,本或作‘瑳’”。“若與此同,不容重出”乃沈氏語,仔細玩味此八字,可以推知,所謂“若與此同”者,乃指若與此處所謂“‘玼’本或作瑳”同,則王肅只要在前“瑳兮”注“顏色衣服鮮明貌”一次即可,無需又在後“瑳兮”注“好美衣服絜白之貌”,此所謂“不容重出”也。據沈氏語氣句義,“本或作瑳”絕非王肅注,乃是沈氏語,其所見之本“玼兮”或作“瑳兮”,故沈氏引王肅後注“瑳兮”,以明王氏既注“玼兮”,又注“瑳兮”,王氏不容重出二注以解一“瑳”,故“本或作瑳”者不可從,若“本或作瑳”乃王肅注文,則其義明當,無需沈氏置辯,也不存在所謂“不容重出”的問題了,此其二。綜上兩點,原句當點作“沈云:‘毛及呂忱並作“玼”解。王肅云:“顔色衣服鮮明貌”,本或作“瑳”,此是後文“瑳兮”,王肅注:“好美衣服絜白之貌。”若與此同,不容重出。’今檢王肅本,後不釋,不如沈所言也。”

上古本的標點錯誤已經到了極其嚴重的地步,全書不下幾千處,在此不再繁瑣羅列。

上古本乃繼清殿本、民國萬有文庫本、海南傳世藏書本、北大簡體、北大繁體、台灣新文豐分段標點本、儒藏本之後,最新出版的標點整理本,理當後出轉精,卻錯訛如此,而令人驚訝的是,味經室在重新整理毛詩注疏的過程中,發現雖然只有句讀,但水準最高、質量最好的無疑是清殿本(線裝書局有影印本,非同治廣東書局重刊本),時間過了幾百年,我們在標點毛詩注疏上的水平不但沒有一點進步,反而是大大的倒退,令人倍感汗顏,這樣粗製濫造的整理本竟然獲得古籍整理優秀獎,不啻于是一種諷刺。
本期排版: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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