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宣与归主模式的再思(二 )

 

二.“个人归主”模式的探讨“个人归主”可以说是现今教会最常用的领人归主要模式之一。除了上述Ali的例子,...



二.“个人归主”模式的探讨

“个人归主”可以说是现今教会最常用的领人归主要模式之一。除了上述 Ali 的例子,我们也可以在许多教会举行的布道会中见到。通常布道会中,除了会邀请个好讲员,最好再加上好的诗班和感人的见证。在讲员的布道信息之后,接下来就开始有决志的呼召。通常讲员请大家闭上眼睛,然后讲员会作个简短的祷告,并邀请来参加的慕道友作 “个人”的决志动作 (如:举手,站起来,和走到台前) 最后并由讲员带领他们作决志的祷告。注意到,在整个布道的过程中,我们会专注在邀请来参加的慕道朋友,与“个人”的方式 (而非“家庭”或“群体”的方式)对信息作回应。因此,这样的模式可以称为“个人归主”的模式。

诚然“个人归主”模式是神一直使用的传福音方式之一,但是它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或前设 (Presupposition),就是传福音所针对的对象主要是“个人主义”者。就文化而言,个人主义一直是西方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之一; 因此,在西方社会有所谓“(个人) 隐私权”(Privacy) 的观念产生。基于“个人主义”的前提,“个人归主”的布道模式在一些特定的环境中,将会有非常好的果效。例如,在大学生当中或在城市的环境中,大家多半都是离乡背井,求学,求发展,因为换到新的环境,需要学习许多新的东西,很自然的心态也会因此开放,对新的事物 (包括信仰) 也会采取比较开放的态度。

所以,在面对“个人主义”的环境时,使用“个人归主”的布道模式,自然会如鱼得水相当有果效。但是在面对非洲和亚洲 (包括中东的回教国家) 地区, “家庭”,“社区”(Community) 和“群体”(People Group) 乃是主要的社会结构; 显然“个人归主”的模式就会如前述所提到Ali 信主后所面对的难处。

当然,信主的人有愿意为主付代价的心志,这是一个美好的见证; 因为主耶稣清楚的教导我们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太16:24) 但是“信主者有愿意付代价的心志”与“传福音者将代价加在信主者的身上”(特别是不必要的难处),却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情。

就 Ali 的例子而言,使用“个人归主”的工具,不但宣教士的生命和家庭要面对迫害,Ali 也必需面对身、心、灵的孤立与无助。更值得我们注意和关切的一个问题是,在这种“信一个,就必需要逃一个”的情况下,教会根本就不可能在回教群体中扎根、成长,成熟,反之,若是在回教群体中,能有回教背景的基督徒 (MBB,Muslim Background Believer) 留下,向他们传福音,作见证,没有语言和文化上的隔阂,又了解他们需要和挑战,那么整个传福音者的果效就要大大的不同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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