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新规,条条与你有关!哈尔滨人快看!
身份证对我们来说多重要不必多言近日,不少关于身份证的新规定出台哈尔滨人必须要知道!还在担心身份证遗失后被人冒...
身份证对我们来说多重要不必多言
近日,不少关于身份证的新规定出台
哈尔滨人必须要知道!
划重点!
还在担心身份证遗失后被人冒用吗?10月6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走访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时透露:公安部已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并于近日上线试运行!这意味着,身份证报失后将即时失效,无法再继续使用。所有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将即时失效
座谈会上,黄明指出,该信息系统具备数据实时更新和动态维护功能,通过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联网核查,
实现所有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即时失效,无法在社会上继续使用。
身份证丢失、被盗应及时就近就地申报挂失与此同时,广大群众也要增强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一旦发现丢失被盗及时就近就地申报挂失并尽快补领新证,有效期满及时换领新证并交回旧证。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群众可随时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
其他规定大家也要知道!
核查身份证人证一致性
为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
我们应当依法申请领取、
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在使用身份证时也要注意依法使用,
不可以出租、出借、
转让自己或他人的身份证。
大家一定要增强身份证的安全保护意识,
妥善保管自己的居民身份证,
防止丢失、被盗。
登记指纹信息的身份证
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
所以希望大家要主动
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
登记录入自己的指纹信息。
在遇到需要身份证核查时,
大家一定要自觉配合,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可是在遇到擅自复印、
扫描居民身份证
或者扣押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时,
一定要坚决抵制!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①公民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②公民应当依法使用居民身份证,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
③公民应当增强居民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防止丢失、被盗。
④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公民可积极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
⑤公民应自觉配合居民身份证核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⑥公民应坚决抵制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或者扣押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⑦可积极检举伪造、变造、买卖、冒用居民身份证以及泄露、窃取、买卖、冒用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②公民应当依法使用居民身份证,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
③公民应当增强居民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防止丢失、被盗。
④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公民可积极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
⑤公民应自觉配合居民身份证核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⑥公民应坚决抵制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或者扣押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⑦可积极检举伪造、变造、买卖、冒用居民身份证以及泄露、窃取、买卖、冒用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国家机关扣你身份证请大胆说“不”
①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居民身份证核查义务。不依法履行核查义务致使公民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②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场核查,不得擅自记录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
③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不得扣留或者抵押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④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⑤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对于单位内部建立的公民个人信息存储系统,要严格设定查询权限,严格控制知悉范围;要强化技术防护措施,严防信息泄露或者被窃取。
②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场核查,不得擅自记录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
③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不得扣留或者抵押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④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⑤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对于单位内部建立的公民个人信息存储系统,要严格设定查询权限,严格控制知悉范围;要强化技术防护措施,严防信息泄露或者被窃取。
冒用他人身份证将被列入黑名单
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个人,
有关单位和机关将会列入
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库,
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时
进行必要限制。
所以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
遇到伪造、变造、买卖、
冒用居民身份证以及
泄露、窃取、买卖、
冒用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
也是我们的责任~
①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居民身份证核查义务。不依法履行核查义务致使公民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②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场核查,不得擅自记录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
③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不得扣留或者抵押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④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⑤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对于单位内部建立的公民个人信息存储系统,要严格设定查询权限,严格控制知悉范围;要强化技术防护措施,严防信息泄露或者被窃取。
⑥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人员“黑名单”制度,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个人,要列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库,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必要限制,推动落实联合惩戒机制。
②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场核查,不得擅自记录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
③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不得扣留或者抵押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④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⑤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对于单位内部建立的公民个人信息存储系统,要严格设定查询权限,严格控制知悉范围;要强化技术防护措施,严防信息泄露或者被窃取。
⑥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人员“黑名单”制度,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个人,要列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库,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必要限制,推动落实联合惩戒机制。
身份证复印也要注意
虽说新规里面没有说明身份证复印件的问题,但我觉得在生活中,有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来办理许多事情。所以复印件也是十分重要的。当你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给别人时,
也伴随着很大的风险,
比如被人用来办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
被诈骗分子冒用等等,
一不小心就会会酿大祸!
所以,正确标注身份证复印件,
才是复印身份证时的重中之重!
标注时的注意事项:
1、每行文字后面一定要花上横线,以防被偷加其他文字;2、签注文字时,最好与身份证上的部分文字重合,且不遮住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3、所有的文字一定要标注在身份证的范围内;
4、一定要用蓝色圆珠笔或者签字笔进行标注。
异地办理身份证
办身份证不必再专程回老家2016年7月1日起,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至少有22省份已全面启动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可以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地区数量也大大扩围。
按照公安部明确的时间表,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多少钱?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发证时限是多长?
公安部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资料来源于扬子晚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央视新闻、上海头条(shtt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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