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天地——《还乡》:即使是现在,我们仍旧在重蹈覆辙。

 

说起托马斯·哈代也许不少人会愣一下,但是若说起《苔丝》,估计大多数人就恍然大悟。其实我并没有看过《苔丝》,很...



说起托马斯·哈代也许不少人会愣一下,但是若说起《苔丝》,估计大多数人就恍然大悟。其实我并没有看过《苔丝》,很遗憾,我看热门名著的数量不算多,反倒是看冷门名著比较在行。罗曼·波兰斯基导演、女神娜塔莎·金斯基主演的影片《苔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错过了一遍又一遍,始终没有打开看。

后来恶补凯特·温丝莱特的作品,就选择了《无名的裘德》,看完之后,震撼到不能再震撼。然后才知晓,这就是托马斯·哈代。这样一部作品令人总是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无意中想起,它融合了太多的痛苦与孤独。直到后来看了托马斯·哈代的介绍,我才回味起裘德这一生,与作者本人何其相似。

于是,对于这位作者就有了点莫名的偏爱,说不出个所以然,兴许是作者在作品里透露出的“宿命感”吸引了我,总会在某些杂志或者著作中找寻一些关于他的事情。所以,便从图书馆搜罗来他的这本书《还乡》。

在此之前,我没有看过任何关于这本书内容和背景的介绍,所以无从得知究竟是讲述了一个怎样的故事,我第一反应,会不会是如贺知章那耳熟能详的“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一样的辛酸悲喜剧?

不知道为什么,一提起“还乡”两字我从来都是感觉到痛苦和矛盾,从不觉得这是快乐的故事。还乡意味着回忆,意味着往事中不堪回首的过去重新在你面前展现。你以为的美好时光其实转瞬即逝,归来时,面目全非。

一句话,我是很讨厌还乡的。

所以我没有抱太大希望看完,甚至一开篇,那对于故事的发生地埃格敦荒原的细致描述让我都有点眼花缭论,最后感到厌烦。开篇几乎就是忍耐着看下去的,说实在的,我对于西方文学这种心理和景物细致描写是有点无感的,总觉得大部分都是废话,看的烦躁。

不过,忍耐着看了之后,故事就静静展开了。

书中刻画了五个青年人的形象,克林是最最主要的“还乡”者,另外一位男士维恩则是时断时续的“还乡”者,游苔莎虽然要逃离埃格敦,但实际上她也算是一位“还乡”者,因为她自始至终都想要回到童年所在的地方。另外两位,分别是荒原上土生土长的可爱单纯的姑娘托马辛,游走在两个女人之间怀才不遇的怀尔狄夫。

游苔莎作为书中第一女主角登场却是在一片苍茫的背景之下,匆匆闪过之后就消失了,迎面走来的却是其他人物——维恩和托马辛。通过这对“有缘无份”的冤家,慢慢展开了主人公约布莱特一家人的生活。这本书对于男女主人公的描写都有一些“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特色,游苔莎得美丽不可方物,克林的才华出众,在埃格敦荒原上被居民们娓娓道来。而他们的相遇、相识甚至带有“罗密欧与朱丽叶”一般的浪漫。

两个都有不切实际梦想的青年男女都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情人形象所吸引。而对于彼此内心真实的世界却都有意识的逃避。而他们的内心却又恰好是截然相反的两个方向。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男女主人公的冲突。他们太相似,又太不同。说他们相似是因为他们都是那种为了理想不顾一切的人,甚至可以舍弃生命;而他们不同,是因为人生的追求完全相悖。克林希望留在荒原并且改变荒原,而游苔莎的终极信条却是逃离荒原。这样的两个人,相互吸引是命中注定,最后悲剧收场也是命中注定。

所以,看到这里,我就联想到了早几年看过的《革命之路》。理查德·叶茨受没受到托马斯·哈代的影响,不得而知,但二者叙述的男女之间的冲突矛盾却非常相似。命运也几乎一样。《还乡》中,克林和游苔莎婚前都设想可以在婚后说服对方达成自己的心愿,但是婚后并没有过上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反而渐行渐远。他们都不肯妥协,都在坚持不懈地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而这个梦想使他们的关系更加岌岌可危。最终在爆发了争执之后,游苔莎孤注一掷地在大雨天离去,结果被水流冲走而丧命。《革命之路》里也是相同的目的地——巴黎,女主角艾波尔选择用流产来催使丈夫下定决心搬离革命路,但是结果也只是一具冰冷的尸体躺在手术台上。

无论是克林还是游苔莎,他们都让人又爱又恨。

他们照射的不仅仅是当时英国某些青年男女的性格特征,一直到今天都是如此。小乡镇有多少怀揣梦想的少女嫁给了自己幻想出来的返回乡镇谋生的白马王子?她们洗碗刷锅,然后恳求着在一旁玩手机的丈夫说:“我们离开这里吧,我们去北上广,回到你奋斗过的那个城市中去。”

丈夫撇撇嘴:“大城市有什么好?”

也许,还是那句话,无法得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克林厌倦了巴黎那些灯红酒绿,远离家乡数年之后毅然决然地留守。游苔莎却一直想要奔赴人来人往的大城市,至死也不会回头。

其实,苛责他们没什么意义,这些人是值得尊敬的,因为他们还是活着的,他们会为了理想而做出行动,无论是否切合实际。而大多数人却甘于现状,行尸走肉般的苟活。

维恩和托马辛是书中另外两个重要角色。

维恩是个红土贩子,结果就是英俊的面容总是显得红彤彤的,他对克林的姨家表妹托马辛痴情一片,为了她半夜去蹲守怀尔狄夫和游苔莎幽会,并且希望游苔莎能够拒绝怀尔狄夫的诱惑,以给予托马辛一段良好姻缘。

维恩所做的一切其实都是为了托马辛,而托马辛呢?这个犹豫的、保守的姑娘宁愿守着对自己冷淡的怀尔狄夫也不愿意接受维恩。

哈代在书后写出了一些有意思的事情,他说,原本的设定是想让托马辛郁郁而终,维恩终身未娶,后来消失无踪,但是随着本书的连载刊登,最终改变了结局。

我们如今看到的结局是维恩和托马辛终于走到了一起。二人举办了婚礼,一起离开了克林家中,携手过自己的好日子去了。

这倒有点傻人有傻福的感觉,与克林和游苔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本书让我联想起了看过的很多作品,《革命之路》是一部,还有前段时间说过的《布鲁克林》。我在提到《布鲁克林》时表达了对于“故乡”的某种憎恶和惆怅,而通过《还乡》再次印证了我并没有错。克林并不是唯一,环顾我们周围,很多大学生返回农村谋生,就像埃格敦荒原上的居民一样难以理解。家乡的女大学生想要读完博士然后孤身一人在陌生城市里打拼,家乡的居民还是一样反对。

那么,敲开棺材板,躺到里面,提前瞑目,是不是最佳选择?

我至今都不懂,为什么,为什么年轻人追逐自己的梦想就要被称作不安分?为什么男孩子一定要买房买车,女孩子一定要相夫教子?这些“约定俗成”的“陈规戒律”比上帝那看不见的身姿还要可怕。

当然,除了这些,我还想到了另外一个可怕的事情——婚姻。

以前我也同多数人一样,觉得婚姻确实是人生一件必不可少的大事,无论男生女生,最后都会与另外一个人走入神圣的殿堂。然而,就是这几年,我越来越开始怀疑婚姻存在的必要性。我是一个喜欢明确东西的人,对于一切未知的东西我都感觉恐怖和怀疑。而婚姻是最模棱两可的东西,谁都无法预测。与其无法预测,又何必要花时间去预测?一纸婚约,将两个独立的人一定要绑在一起,一定要把自己最普通最平凡的一面暴露给对方,而对方还被称作是最亲密的人?这不是一种折磨是什么?

我难道不是应该把自己最神秘,最具有魅力的一面留给心爱的人吗?

谁不是喜新厌旧的?

游苔莎所处的那个时代,即便她再有思想,再有本事,也受到时代的控制,所以她只能依靠婚姻来改变命运。可是现在不同了,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别的渠道来实现理想,为什么还要逼着年轻人去相亲,还要一遍遍不厌其烦地灌输“女孩子找个人嫁了就可以了”的思想?

我周边有人婚姻破裂,有人真的相了亲就闪电结婚,有人婚姻仍在,可是也不过是个形式。这一切,都是那一张证件带来的结果。

可能我确实有点偏激,但是事实上这也是个让人应该思考的问题,我们真的是为了美好幸福而结婚,还是为了结婚而结婚?

其实《还乡》就是一部致青春小说,克林最后也才不过三十四岁,可是这本书里的青春不是那样狗血,他令人沉思,令人伤痛,或许也会让有些人幡然醒悟。是时候远离一下那些郭敬明、辛夷坞、匪我思存等人的作品了。看看《还乡》,收获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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