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打骂虐待独居老人 黑心男保姆如今是这个下场!↓↓

 

10月12日,北京房山法院对一起男保姆虐待老人的案件进行宣判。...





   10月12日,北京房山法院对一起男保姆虐待老人的案件进行宣判。经过审理,法官当庭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被告人庞某有期徒刑一年,禁止其从事看护工作3年。



在法庭上,法官当庭播放了庞某虐待王大爷的录像,在录像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庞某多次虐待老人,辱骂、推搡、拍打甚至扇耳光。
家住房山的王大爷今年77岁,有三个子女。老人一人独居,加上年老行动不便,今年1月,子女们到家政公司为他请了一位男保姆庞某,要求全天看护、照顾老人。63岁的庞某是河北邢台人,小学文化,2003年来京打工至今。据庞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他在家政服务方面的经验几乎空白,是通过家政公司找的保姆工作。

王大爷的女儿王女士说,她几乎每天都会回去看父亲,庞某“刚开始来的时候还挺好,我就留着他了”,过段时间发现庞某常对王大爷嚷嚷,当时王大爷言语还清楚,王女士也好言劝过双方几次。



后来,王大爷就卧床不起,再后来身上又总是有伤。王女士在父亲家里安装了摄像头,发现庞某辱骂、殴打父亲后报警。
检方出具的鉴定结论显示,王大爷患有高血压等病,身上有多处伤,属于轻微伤,目前仍在住院。据大夫介绍,王大爷目前整天昏睡,沟通上有障碍,精神状态明显不好,检方认为,庞某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面对指控,庞某表示认罪。



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人庞某利用看护老人的便利,故意虐待被看护的患病老人,违背了尽职尽责照顾看护老人的职责和要求,根据其犯罪情况和认罪悔罪态度,及预防再犯罪的需要,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庞某有期徒刑一年,禁止其从事看护工作3年,自刑罚实施完毕或者假释后开始计算。

《刑法修正案(九)》设虐待被看护人罪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九项内容如下↓



庞某被起诉宣判的罪名就是虐待被看护人罪。而这起案件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北京市以该罪名审理的第一案



《刑法修正案(九)》还新增加了这样一条:“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相关职业。”这也是禁止庞某从事看护工作3年的法律依据。

法律对预防和震慑虐待被看护老人犯罪极为重要。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对劳务市场的规范需求十分紧迫。目前,许多家政公司不提供培训,相当于中介,起不到多少保障作用。因此建议独居老人的子女们:选择家政服务人员时一定要慎重,平时多回家看看老人及时检查异常情况,防止类似的事情发生。

来源:第一时间整合央视新闻、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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