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塌塌”这个锅,建筑师背不背?

 

建筑师责任制不是个筐,不是什么责任可以随便装。...



昨天咱公众号发了《政府不再兜底“楼塌塌”》,有人说,Word天,乍一看题目,还以为“楼塌塌”这个锅,政府不背,要换建筑师背了呢!好在定睛一瞧,原来是有保险公司托底呢!

先别忙松气!“楼塌塌”这个锅,未来还是极有可能由建筑师来背呢!



还是从中国改革开放的深水区——上海说起。大约是去年的这个时候,媒体报道说上海的浦东新区正在探索建筑师负责制,设想以建筑师为建设单位委托的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中,从建筑设计到工程竣工全过程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最终将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作品和工程完整地交付建设单位。这被视为“建筑师负责制”在中国落地的一个标志。

所谓“建筑师负责制”,是国际工程建设的通行做法。在不少发达国家,建筑师不仅是设计师,还是工程师,对建筑材料选取等技术问题的把握非常关键,建筑师的全程管理监督对工程质量和效果影响很大。但一直以来,内地的建筑师基本只参与工程前期工作,如整体构思和设计图纸。政府则成为“技术把关人”,承担了大量本该市场承担的职责。

上海浦东新区试点“建筑师负责制”后,意味着政府不再为建筑活动的全过程背书。今后建筑质量出现问题,建筑师将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吊销执照等惩罚措施。当然,政府表示,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包括不定期的抽查,以及严把最后竣工关等,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

据悉,“建筑师负责制”已率先在上海自贸区保税区片区内试点,并以企业自愿的方式进行。据介绍,通过建筑师负责制,一个项目可以节省3个月—6个月时间。

有朝一日,如果“建筑师负责制”在国内大面积推广,“楼塌塌”这个锅,由建筑师来背,可不就是迟早的事!



“建筑师负责制”一旦全面引入中国,咱建筑师应该了解点啥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建筑师负责制是英美法系下的产物,而中国属于大陆法系地区。

PS:英美法系(也称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也称欧陆法系)是并列的当今世界两大重要法系之一,覆盖了当今世界的广大区域。

在英美法系下,建筑师那权力,可老大了!比如,在英式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只有建筑师(工程师)才有权发布变更指令。如果业主未经建筑师(工程师)直接向承包人发布变更指令,那么,对不起,是无效的!

可是,在大陆法系下,咱建筑师在工程管理中可没有如此高的地位!

哪怕是采用英美的建筑师负责制,专家说了,也别期望过高!

其次,建筑师责任制所谓的“交钥匙”,承担的是尽职标准;设计建造的“交钥匙”,是满足工程预期目的,二者的法律责任是根本不同的。

PS:在传统建筑师负责制下,最大的问题是业主夹在建筑师和承包人之间。一方面,建筑师提供设计服务的法律责任是尽职标准。他们按照自己的能力来准备设计,但是并不保证这些设计文件是完美的、没有人为的错误(即从法律上讲,图纸有少量的错误并不代表设计人就一定有过错)。 但是业主给承包人提供图纸,则必须保证业主提供的图纸是完美的、没有错误的、完全满足施工需求的,否则的话,承包人有权进行索赔。这样,业主就处于这个法律责任空白之间了。

在设计建造模式下,承包人承担满足预期目的法律责任,而不是尽职标准,可帮助业主摆脱法律责任空白。

再次,建筑师责任制只是众多工程管理模式的一种。因此,建筑师责任制不应该成为独此一种的强制性模式,而应该与其他模式一起供业主自由选择。 

建筑师责任制不是个筐,
不是什么责任可以随便装。







    关注 BIM联盟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