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明书店︱若想了解一个人,就从他喜欢的一本书开始

 

如果詹妮是一本书,她会是一本刚好从箱子里取出来的平装书——书页没有折角,没有水渍,书脊上没有折痕。...



开明书店,看见更大的世界。



“书店吸引该来的人来,像A.J.和阿米莉亚那样的好人。我喜欢跟喜欢讨论书的人讨论书。我喜欢纸,我喜欢纸的手感,我喜欢书插在裤子后兜里的感觉。我还喜欢新书的味道。”—— 《岛上书店》
我爱看书,什么书都看,不分类别,不分标签,不分国界。

经常有人问我,你一般喜欢看什么书?我的回答总是让他们不满意,因为我每次都会说,没有什么类别,喜欢就拿起来看了。

那你都还记得你看过哪些书吗?大部分的书我看完了就会忘,但有些让人觉得深刻的书不管时间如何变迁,一说起那本书,故事情节总是历历在目,甚至可以和人说起它的故事脉络。就像某段爱情里的彼此,即使双方之间的阅读时间已经合上最后一页,但还是会在某个瞬间回忆起那些深刻的桥段。

其实,看书就像遇见一场爱情一般。

有些人如一本精装想要珍藏的书;有些人像《辞海》,高深莫测;有些人像一本散文,随心且随意;有些人像本小说,细水长流故事情节即使没有跌若起伏也能意味深长。

随着年轮的反复运转,书上开始镶嵌着岁月的痕迹,经过挫败与汗水的打磨,这时候的男人或女人总是会让对方觉得痴迷。即使故事有些沧桑,并且面相有些破损,甚至有些被汗水、雨水、泪水打湿过的痕迹,却也无法抵挡故事情节迂回的美妙,而弥漫着一种让人回味的遐想。就像一部以生活为脉络的励志小说,它很通俗,却不庸俗。

有些人,是被人遗忘的书。我们甚至不愿意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常说男人是视觉动物,其实女人的视觉感官不亚于男人。她们总是喜欢色彩鲜明的物体。书架上装帧精美,封面立体的书,便会吸引她们的眼球。这就像“女人会喜欢长相好看的男人,男人喜欢长相漂亮的女人”道理一般。包装精美便赢得了被取阅的第一步,你是否还想认真的往下翻阅,这时候就全凭那书的内涵了,加上书的排版,书的纸张以及目录的条目。
“爱书人的圣经”


看书,就像和一个人谈一本书的恋爱。

有些书的封面确实被打造的非常好看,可是当我翻开第一章第一个故事情节的时候,我便打消了购买的欲望。我们习惯性地以现阶段的心智去读一本书。当然,我们也只能购买在现阶段才能看得懂的书,这才会让我们合上书最后一页的时候有所改变与收获。哪怕后来这本书不见了,抑或是这本书被人借走了而忘记归还,即使它再也不会回到你的手里。我们也不会四处慌乱寻找,因为我们已经从书中学会了从容不迫。

我们很少会在现阶段迷恋上曾经读过的一本书。因为我们已经了解书中的全部内容,这对于我们来说毫无神秘可言。而情侣之间不就是因为彼此之间保持了一些神秘感,才会把爱情经营的如火如荼么?又或许,我们可能会忘记曾经看过的书的内容,但起码我们曾经记起来读过那本书,而且有些书中的精髓已经被我们吸收消化成了自己的养分,让自己变得优秀。
这就是一场爱情。我们会遇到形形色色的爱情,我们也会在拥有爱情的时候忘记曾经的恋人。但我们却能从曾经的恋人那里学会各种技能,比如学会关心,学会体贴,学会忍让迁就,学会有风度,学会照顾别人以及自己,学会做饭,懂得珍惜,等等这一切的总和我们会在下一本书里开始回放。

你读过了几本书呢?你是否学会了以上技能?

我喜欢看书,但却不喜欢电子书。电子书是现代科技社会的产物,可我的思维还是停留在上个世纪,原谅我吧,如果可以,我愿意活在能捧着书本看一天的年代。我不经常去书店买书,因为我所居住的小镇没有书店,这是多么糟糕的一件事情啊!

这让我想起《岛上书店》的A.J和他的妻子,他妻子的家乡也是在一个海岛,那里没有书店,但热爱读书的他们还是放弃了更优越的生活而来到海岛开书店。此刻,真希望他们的书店就在我的海岛啊!我大部分的时间就是在家里用网络精心挑选几本好书。读书的时候,我还能在图书馆随意地借阅书籍,我喜欢没有目的性的穿梭在图书馆的每个走廊里寻找与遇见。如今工作了,我只能靠各大网络的媒介推荐以及导读来选择购买。

我喜欢收到书的那一刻,看着它们心情就很美丽,哪怕还未拆封。我不敢想象我的生活里没有书籍。我还喜欢把书拆封的那一瞬间,我小心翼翼地拆开透明的包装,生怕里面的东西不小心就被空气夺走,那一刻打开书就像打开一个人的心,小心翼翼却又满心欢喜。

A.J说,若想了解一个人,就从他/她喜欢的一本书开始。

如果你喜欢我,如果你不知道要送我什么礼物,那就送我一本书吧,那是永远不会过时的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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