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关于罗,我不想谈恶意还是善意

 

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可以做好任何事;一个工具化的人,只能机械地完成一件事,而于他事则显示出他的低能乃至破坏性来。...



相信大家的朋友圈已经被「罗」「白血病」「每转发一次捐出一元钱」等刷了屏,亭主也就不赘述了。

其实点进去查看历史消息,第一条就是声明筹款已足停止捐助——当然可能还有人不知道。

对我来说,被刷屏时的第一反映是,为什么放着合理合法的轻松筹什么的不用,一定要采用转发捐款这个模式——要知道,前者不仅符合慈善法还被微信所允许,后者不仅被微信禁止还不受法律支持(按新慈善法规定,个人发起的或个人与非慈善组织合作发起的捐款,不属于慈善募捐)。

做了三年新媒体(或者此时称其为社会化媒体更恰当),见过太多披着各种外皮的营销运作和自私利用,恶意揣测真的很简单,但我仍然愿意以善意去观察评论。然而在此之前,我觉得有必要大致说明一下网友们的爆料(以下收集自朋友圈微信群等,未附相关证据图,不作为任何事实的依据,不代表亭主认为这些一定是真的)。

1. 所谓转发捐款,是指「卖文」,由另一个公众号推送,每一次转发该公众号的控制者某P2P新媒体公司捐一块钱,而该公司和作者有利益关系。

2. 捐款金额和用途没有统计公开,作者含糊不清没有明确说明不使用腾讯公益轻松筹等合法途径的理由。

3. 有涉及孩子的医生表示,医疗费扣除报销仅2万多,但仅赞赏据说已达5万每天,总额达到几十万,民政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4. 作者系某国企下属杂志副主编,工资不低,出书另有收入,据说在深圳有三套房。

5. 有其身边人士扒了其个人生活,涉及隐私就不转述了。

……

再次说明,以上仅仅是大致整理了一下我看到的各种说法,不代表这些表述背后有充分的证据支撑,不代表这些一定是真的,请大家以本心批判性看待。

我最想说的不是这些爆料和证据,因为这些也只是一方面的观点,孰是孰非自有公断。我想说的关乎一些事实(以上是我发的朋友圈,当时上面的爆料还没传出来…):

1. 微信公众平台明确规定,禁止诱导转发或变相诱导分享,赞赏功能不得用于筹款。

2. 根据慈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个人发起的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虽然不被禁止,但相对于合法途径不被支持鼓励

——遵守规则和规范是秩序和人心的底线。此外,虽然我不信教,但对于信仰基督的作者来说,这也该是神对人间秩序的指示吧。并且,从内容和形式上,似乎有其教友表示这有违反教义的嫌疑。

3. 退一万步讲,作者已经明确表示停止筹款,若其本心为善而如今被扣上恶意自私营销炒作的帽子,再为其造势转发恐怕是火上浇油。

——善意地说,不管目的是筹款是营销还是兼而有之,即使仅仅是筹款,作者打破规则违反规范达到了正确善良的目的,但这种行为仍然是「不应该」,仍然要受到禁止甚至谴责。否则,如果不反对甚至鼓励支持,谁能保证下一次不会有抱着其他目的的人违反规范做出这样的行为。法无禁止则可行,然而,法有禁止则不行。

4. 从新媒体的层面上来看,无论目的如何舆情如何,这事实上是一次极为成功有效的营销(负面营销也是营销啊)。朋友圈里有新媒体人说,这可能是微信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宗诱导分享。

——重述那位朋友的话:其实广大微信用户,或者说基本等于我国互联网用户,对微信原理和生态的理解,远低于新媒体从业者的判断。也就是说,事实上,与其抱着对用户的尊重苦思冥想高大上的精心设计的传播方案,不如简单粗暴地甩点儿手段把用户当傻子糊弄过去。这不是微信或我们希望看到的,但在某种程度上这是现状。劣币驱逐良币,一直在进行。

最后,我想说,作为新媒体人或者说内容输出者,应该有规范和底线——至少我自己是相信自律的。比如,我承认这篇文章虽然一方面是确实想表达自己的想法,说出来比憋着痛快,同时我也承认,这篇推文也有为自己个人公号涨粉的目的。但在这里,二者兼容,在我的底线之上。在道德的疆域里,底线低的人总可以问心无愧地做出底线高的人不会做的事情,甚至借此滚雪球似的获得有形或无形的利益。但是,无论如何还是要做一个自律的、非工具化的人。

「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可以做好任何事;一个工具化的人,只能机械地完成一件事,而于他事则显示出他的低能乃至破坏性来。」谨以这句我很喜欢的话,作为结尾。

最后的最后,为患病的孩子送上真诚的祝福和祝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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