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丨这两个人在平潭撞人后竟然逃逸,还不快去自首!

 

网友@wx_果果_Ip2tz 发帖:《7号晚上万宝山红绿灯那里电动车车祸,望目击者告知,逃逸者一男一女》在本...







网友@wx_果果_Ip2tz 发帖:

《7号晚上万宝山红绿灯附近发生电动车车祸,望目击者告知,逃逸者一男一女》

本人婶婶,因7号晚上11点40分下班回家的路上在万宝山红绿灯那里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出了车祸,肇事者一男一女大概三十岁左右不顾他人死活已逃逸,婶婶现在人在福州医生说脚面骨头断裂十分严重准备手术,希望好心知情人可以帮忙找到逃逸者,到时必给重谢!联系电话:186-7772-9567 。

PS:那边也有监控,有朋友在警察局工作已托人在全力找逃逸者......(请点击底部阅读原文,查看原文更多消息)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会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

相关法律法规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犯罪都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请涉事人员不要心存侥幸,尽快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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