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肉不朋友两则

 

党总是内蒙人,记得第一次和他相识,我以为他是蒙古族的,浑圆的身板,银盘的脸廓,大鼻梁、小眼睛、厚嘴唇,头发卷...



党总是内蒙人,记得第一次和他相识,我以为他是蒙古族的,浑圆的身板,银盘的脸廓,大鼻梁、小眼睛、厚嘴唇,头发卷而少,怎么看都觉得有忽必烈的基因。他却说不是的,绝对正宗汉族,还问我你听过内蒙人有姓党的吗?生为党氏,又是老党员,那一定是根正苗红的汉家人。

我忙解释说自己这样群众草民,思想觉悟差,眼神也不好,犯了直觉主义唯心论的错误。他呵呵一笑,说没事没事,谁见了他都这么问,边说边递过手来,我忙不迭地双手迎上去,只觉得被他敦厚温润的肉掌包着,就像一拳打在棉絮里一样深不见底,我鼻尖一酸,几乎就想喊,党啊,阿里路亚!

也许是为了拯救像我们这样觉悟低又爱瞎玩的草民们,自此党总常找我们几个吃饭聊天,接触久了知道他其实为人憨厚仗义,爱交朋友,爱大快朵颐,当然,也爱吹嘘自己的家乡好。他问我家那边有草原吗,我说有,他说那不叫草原,看草原,要去他们锡盟。他又问我家除了牛肉面还有什么好吃的,我说回民的羊肉不错,他晒道,你们在家吃的,不算羊肉,还有在这京城里吃的,都不知道是不是羊肉,反正最好吃最正宗的绝对是我们锡蒙的羊。最后他问我家有什么当地传统节日吗,我仔细想了半天说甘南的晒佛节,他切一口说你又不是藏民,哪里算你的节日,我又忐忑地说庙会算不算,他懒得回答,说要看传统盛事,得看他家每年的那达慕节,那才叫阵势。我心里嘀咕,这关你什么事,你又不是蒙古人。

你嘀咕什么?党总问。

“没什么没什么,” 我说,“我呢啥......就问你家那边羊肉都怎么做?”

“这好羊肉,就得水煮,” 党总说,“炉烤次之,什么爆炒、黄焖、清炖、烟熏等等等等都是外行吃法,糟蹋了。”

他接着又说:“这草原的羊肉,一定要秋后初冬时节宰杀,肥而不腻,肉鲜味正,一点腥味都没有。”

我们听得食指大动,求他务必从家整一两只以示正吃,他倒也真是行动派,去年清明刚过,就托人在老家挑了两只草原羊宰了,第二天进京卡车顺路带来,晚上水手、犹大和我,就像狮子群瓜分了猎物般满载而归。

回到家,我取出一只羊腿,厨房寒白的灯下,泛着白玉的光,越看越喜欢。给这条腿仔细洗了,抹了盐来回摩挲,手臂揉的快要抽筋,才撒了胡椒、孜然、干蒜、迷迭香,保鲜膜裹紧了放冰箱,还让红请了格子第二天来参加烤羊宴。那一夜我不断见到这条腿,比我平日梦到的玛丽莲的腿还要性感,还要让人有欲望,何况摩挲得都真真切切......

第二天我在烤箱托盘里摆了切块的土豆、西蓝花、洋葱、胡萝卜、茄子,再把锡箔纸裹得羊腿挂在中层烤,真的是烤了好久好久,期间拿出来又放回去,直到所有人的肚子都饿扁了,连对羊肉的食欲都几乎咽了,我才说行了,就这样吧,上菜!打开锡箔,现在想起来还记得简直厅阁飘香,只可惜只能吃最外面脆香的一层,里面更多的肉根本还生着,后来嚼也嚼不动,纷纷作罢,这趟宴席,赚了个色相,吃的却不过瘾。

接下来每天我从这条性感的腿上“凌迟”几片做爆炒羊肉,不出两三日,红和我都吃得嘴角起泡,只好偃旗息鼓,一两个月过去愣是没有再提起。水手和犹大家里也是如此,孔子说,三月不知肉味,我们几个自那以后真的三月不知羊肉味。

直到老爸这个大厨来,才重新把剩下的羊蝎子、羊排、羊尾、前腿一点一点取出来,每次都是清煮,洗了生菜叶子承盘,再摆了蒜碟和椒盐,简单如此,却把我们吃的不亦乐乎,一直断断续续吃到最近,我脑海里忽然响起党总遥遥的训话:“这好羊肉,就得水煮!”,果然不是忽悠我们,我又鼻子酸了,拿着热腾腾的羊排,心里默念,党啊,感谢赐予我食物,阿门!

莉莉在悉尼买了房,是一个希腊老头的房子,很大的院子种满花草,还有一个石雕的水池台,房子的家具也很古典,酒红的墙壁,咖啡色真皮沙发,墙上挂着厚重的油画,照片里看不清画的什么,我问她书房该起个雅号吧,她说还没想好,再等等。可惜没法亲自拜访,祝贺他们乔迁之喜,虽然我更羡慕的是她家的院子,和院子里那个硕大的烤炉。

她自从去了澳洲,好像食谱都变了,经常看她烤香肠、烤牛排、烤猪排、烤羊腿,这都罢了。澳洲牛排当然好,澳洲的羊毛这么有名,肉应该也杠杠的,可后来居然开始有了烤鳄鱼,还有烤袋鼠,让我想都不敢想,一想到可能还有烤考拉烤鹦鹉,是不是有些残忍!还有一次她家人居然在家烤乳猪,简直太过分了,太让人不忍直视了......难道,难道,难道除了“烤”,就没有别的做法了吗?莉莉啊莉莉,别告诉我你是从大陆过去的,别告诉我你是读过汪曾祺的呀,你忘了党总怎么教导我们做羊肉的,还有,猪肉到处都是,为何一定要烤呢,为何不能斯文一点?难道烤小猪真的很好吃吗?

我满脑子这般疑惑不解,真想当面“质问”她。还没等到如此的机会,有个叫兰姆的老头,这个文字读起来似乎温良儒雅的老头,就替莉莉打抱不平了。他的《伊利亚随笔》中有一篇写的颇为精彩的《论烤猪》,洋洋洒洒地证明了这么一个论点,看官你猜的没错,他说:“在所有的美味佳肴中,我坚决认为,只有烤小猪才是最最鲜美可口的——它是美食之最。”

这老头一辈子在办公室兢兢业业干到退休,没有老婆孩子,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姐姐玛丽一起生活。退休了以“伊利亚”为笔名为报纸每月写一篇随笔,后来整理出的随笔集就是鼎鼎大名的《伊利亚随笔》两卷,我最近读的是上文的《伊利亚随笔选集》。全集好的译本在国内没见过,董桥有文章写他在七十年代收过好几本装帧不同的《伊利亚》,最喜欢Chapman & Hall一九一零年的版本,里面带Sybil Tawse的二十四幅水彩插图,还有一套Charles E. Brock画的工笔黑白插图最古典,我这本是英国著名画家Ernest H. Shepard的插画,而《论烤猪》这篇的插画,居然画的是清朝顶戴花翎的官员,和周边一圈瞪着中间烤肉的“陪审团”,故事的来源就不妨看看原文。

兰姆强调说一定是不足月的、“幼小稚嫩”的乳猪,“它的嗓音尚未破裂,介乎尖细的童音和憨粗的闷音之间”,接下来一段我原文奉上,仔细读,你一定跟我一样分泌唾液,食指颤抖,脑海浮想联翩,如果没见过烤乳猪,也请发挥想象力,至少借点烤鸭的形象。

什么滋味也比不上那爽口的、黄褐色的、细心照拂着、烤得既不过火、名字也恰如其分的“脆皮”——它引诱着牙齿去咬破那一层酥酥脆脆的薄皮儿,好享受那美妙的盛馔——连同那粘糊糊、油腻腻的……啊,千万别把它叫做脂肪——那是长在皮下的一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珍馐——雪白的脂肪开放出的娇嫩的花朵——在含苞待放之际加以采集——在嫩芽初吐之时加以收割——还处在初生的天真无邪之中——这是由幼猪的纯洁养分所汇聚而成的精华——说是瘦肉,又不算瘦肉,而是一种肉食中的吗哪。——或者不如说,肥中有瘦,瘦中有肥,肥瘦相间,互相融合,形成一种浑然一体的饮馔神品。

至于内心潜在的不安、怜悯和罪过,他辩解说难道你愿意让这个天真的小东西长成一头粗野难驯的肥猪吗?难道你愿它变成一个贪食之徒、邋遢鬼、一头桀骜不驯、人人憎厌的畜生?天哪,你分明是把它从这些罪恶中拯救出来——

罪恶尚未将他沾染,忧患尚未催他衰老,

死亡就及时来临,把他亲切照料。

好吧,我们得承认这是“盗用”,兰姆这老头借了好友柯勒律治的《为一个婴儿写的墓志诗》。董桥说天生闲散的人喜欢兰姆随笔温煦,天生尖刻的人讨厌兰姆随笔伪善,我喜欢的毛姆当然就是后者,说他受不了”典雅的伊利亚“,说兰姆随时摆出满腔爱心,满怀慈悲的姿态,随时等着别人摔一跤好让他冲上去嘘寒问暖。我想毛姆至少是不喜欢吃烤乳猪的,他实在没法从这篇“论文”中读出食欲,可兰姆毕竟红了,我也毕竟读出了食欲。看着莉莉家的烤炉,作为朋友我能给的忠告是,下次烧烤前,不妨边加火料,边念念这两句,同时祈祷我们都不再有轮回啦。

无量书斋

201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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