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元宵节,竟然玩得这么疯狂

 

先给大家讲一个关于汤圆的神话——吕洞宾卖汤团呂洞賓,名巖(x26quot;巖x26quot;或作x26quot;巖x26quot;),字洞賓,道號純陽子,自稱回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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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给大家讲一个关于汤圆的神话——吕洞宾卖汤团

呂洞賓,名巖("巖"或作"巖"),字洞賓,道號純陽子,自稱回道人。

這壹天,正是陽春三月三,西湖邊柳枝兒嫩綠嫩綠,桃花兒艷紅艷紅的,四處來耍子的人很多。上八洞神仙呂洞賓,也變成個白頭發白胡須的老頭兒,挑副擔子,到西湖邊來賣湯團,湊熱鬧。
呂洞賓把擔子歇在斷橋旁邊的壹株大柳樹底下。他看看鑊裏的湯團壹浮起,就拉開嗓門叫起來:“吃湯藥嘍!大湯團壹個銅鈿買三只,小湯團三個銅鈿買壹只!”

人們聽了呂洞賓的叫賣聲都笑開了。有的人說:“老頭兒呀,妳喊錯啦!把大湯團和小湯團的價鈿調壹調,才對頭!”可呂洞賓聽也不聽,還是照樣喊。

人們都笑著朝他的湯團擔子圍攏來,妳掏壹個錢,我掏壹個錢,都買他的大湯團吃。壹歇歇辰光,鑊裏的大湯團就撈光了。
這時,有個五十來歲的老成人,懷裏抱個小伢兒,也擠進人堆裏來。小伢兒看見別人吃湯團,就吵著要吃,但大湯團賣光啦,那人只好摸出三個銅鈿,向呂洞賓買只小湯團。

呂洞賓接過錢,先舀了壹碗滾水,再舀壹只小湯團到碗裏。那人端著碗蹲下身來,用嘴唇朝碗裏吹著氣,那小湯團就繞著碗沿,“滴溜溜”滾轉起來。

小伢兒壹見真高興,舀起湯團正想吃,那個湯團就象活了似的,壹下鉆進他的小嘴巴,滑到肚皮裏去啦。
誰知道這小伢兒自從吃了湯團以後,三日三夜都不要吃東西。阿爸著急得要命,就抱到斷橋旁邊大柳樹下來尋那個賣湯團的。

呂洞賓聽了那人如斯這般壹講,哈哈壹笑,說:“我的小湯團不是尋常之物,看來,妳兒子是沒福消受的!”說著就把小伢兒抱上斷橋,猛不防捉住他的雙腳倒拎起來,大喝壹聲:“出來!”那三天前吞進去的小湯團,竟原個兒從他小嘴巴裏吐出來。只見那只小湯團兒落在斷橋上,“咕碌碌”壹直滾下西湖去了。
這時候,有壹條白蛇和壹只烏龜,在斷橋下修煉。小湯團從橋上落下來,白蛇頭頸長,先接在嘴裏,“咕都”吞過肚子裏。烏龜沒吃著湯團,就賴白蛇搶它的,跟白蛇吵架,吵著吵著,竟打起來啦。

白蛇和烏龜壹樣修煉了五百年,半斤對八兩,本領原是差未幾的。但白蛇吞下這只小湯團後,烏龜就不能跟它比了。原來這只小湯團是顆仙丸,白蛇吞了它,就添了五百年功力。烏龜打不過白蛇,吃了敗仗,壹溜煙往西方逃去。
那么接下来就进入正题


大家都知道元宵節,又稱上元節、小正月、元夕或燈節,是春節之後的第壹個重要節日,是中國亦是漢字文化圈的地區和海外華人的傳統節日之壹。

但是下面要说的有关元宵节的习俗肯定会让你大吃一惊!

相傳朝拓跋鮮卑族在元宵夜時,相偷戲盛行。除了元宵,遼金兩國是嚴禁偷盜的,壹經查獲,除依法論罪,更會如現今有些超市強上貼的“偷壹罰十”標語壹樣,得按照所偷的東西的價值加上數倍賠償。但在元宵的“放偷節”,人們卻是可以肆無忌憚地偷竊的,官府不禁止,也不逮捕。崇禎八年(1635)刊行的《帝京景物略》壹書中,作者甚至提及金元時期,元夕“三日放偷,偷至,笑遣之,雖竊至妻女不加罪”不僅偷物還偷人,且妻女為人所竊都不以為忤,這未免也太大方了壹點,尚待考證。
南北朝的契丹族是於正月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夜連續三天“放偷”,女真族則於十六日夜進行相偷戲,“相偷”即為互相隨便偷竊。相偷戲的傳統從魏、齊綿延至隋,愈發熱鬧。其後的朝代也受到其遺風的影響,在元宵這天分別有些相偷戲。清初查嗣在《燕京雜詠》中言:“六街燈月影鱗鱗,踏遍長橋摸鎖頻,略遣金吾弛夜禁,九門猶有放偷人”。

物主對這類“偷竊”行為是什麽樣的態度呢?大多采取相當寬容的態度,因為妳偷我的,我偷妳的,偷竊在元宵只是嬉鬧玩樂的壹種方式而已。因此物主只是嚴加戒備,以防失竊而已,並不抓賊,在失竊後也只是去想方取回失物而已。

宋代洪皓《松漠紀聞》載,人們從契丹人那承襲放偷習俗後,有婦女明目張膽地率領婢妾到他人家趁主人迎客之際偷竊物件。主人發現後,提家用茶食糕點上門贖取。清代廣東文昌縣也存在“元夕偷青以受詈為祥,失者以不詈為吉”的習俗。
放偷節裏,人們都偷些什麽呢?各地“偷青”的不少。“偷青”即竊取他人蔬園裏少許的青菜。江蘇省《沙川撫民廳誌》(清道光十六)提到婦女出門觀燈時,“或私摘人家菜葉,以拍肩背,曰拍油蟲。”

但也有偷青菜不止偷少許,而是偷菜偷空人家菜園的。壹遇元宵佳節,“不論男女老少,不待更深,飯後即出,到處洶洶,勢同掠奪,各園主稍為疏防,即被壹掃而空。”這說的是光緒十二年(1886)時,原駐防於柳州的廣西提督率同家屬進駐廣西龍州縣,隨同的家屬將“偷青”之風引進該地,演變到後來,就變成了此種現狀。而在現代的偷菜,壹般是指某些社交網站所開設的農場遊戲中的壹種活動,也代指這種遊戲本身。即在好友的農場裏,收獲好友的虛擬勞動果實。也有現實中行為,偷取別人菜地中的菜。
古代除了偷菜,人們也還偷別的東西,比如偷燈。送燈或偷燈以祝願生子的習俗很早就有。《歲時廣記》引《本草》稱,宋時人認為正月十五日的燈盞可以使人生子,若夫婦共同去別人家偷來,放置床下,當月可懷孕。

還有民謠唱:“偷了劉家的燈,當年吃了當年生,有了女孩叫燈哥,有的男孩叫燈成。”在舊時元宵節的晚上,家家戶戶門前都燃壹些用豆面捏成的或用水蘿蔔刻成的燈。有女子婚後三年不育的,元宵節就上街去偷燈吃,壹般偷劉姓和戴姓的,“劉”“留”、“戴”“帶”,取其諧音,意為“留住孩子”,“帶上孩子”。雖是迷信的說法,但也喜慶。

人們為何獨在元宵放偷呢?據說“元宵放偷是壹種別致的饋贈形式,它是原始共產制的折射。”總之,古人們在元宵不僅玩得不亦樂乎,也是“偷”得不亦樂乎的。不得不說,古人還是挺會玩的。
传说中的元宵节亦是古代女子“私奔”的节日

元宵節也是壹個浪漫的節日,元宵燈會在封建的傳統社會中,也給未婚男女相識提供了壹個機會,傳統社會的年輕女孩不允許出外自由活動,但是過節卻可以結伴出來遊玩,元宵節賞花燈正好是壹個交誼的機會,未婚男女借著賞花燈也順便可以為自己物色對象。元宵燈節期間,又是男女青年與情人相會的時機。

在臺灣,還有未婚女性在元宵夜偷摘蔥或菜將會嫁到好丈夫的傳統習俗,俗稱:“偷挽蔥,嫁好尪”、“偷挽菜,嫁好婿”,希望婚姻美滿的女孩,要在元宵之夜到菜園裏偷摘蔥或青菜,期待未來家庭幸福,唐代的燈市還出現樂舞百戲表演,成千上萬的宮女,民間少女在燈火下載歌載舞,叫做行歌、踏歌。

歐陽修《生查子》雲: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書;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辛棄疾《青玉案》寫道:眾裏尋它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就是描述元宵夜的情境,而傳統戲曲陳三和五娘是在元宵節賞花燈進相遇而壹見鐘情,樂昌公文與徐德言在元宵夜破鏡重圓,《春燈謎》中宇文彥和影娘在元宵訂情。所以說元宵節也是中國的“情人節”。

所以啊,趁著元宵佳節,趕緊去約會吧!猜燈謎、吃小吃還是和小情人壹起才更有意思啊!私奔還是不要了,不然未來嶽父嶽母可饒不了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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