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哥说事儿:“劫贫济富”的个税当修矣

 

我们的发展需要人,创新需要人才,这类人才一般是高薪阶层、中产阶层,怎么才能体现出对他们的重视?那就先从降低个人所得税率开始吧!...





今天看新闻,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奇帆表示,有的企业高管收入构成非常复杂,拿一元工资,就可以避免缴纳个人所得税,甚至可以把个人开销算在了企业的费用上,分类征收反而不能把全部收入统一到一起缴税。目前缴个税的大多为工薪阶层,因为工薪阶层的收入来源很单一,可能就只有工资收入,没有办法避税。这不是劫富济贫,而是劫贫济富,这样的个人所得税,当休矣!

奎哥以前看到某某首富裸捐,某某富翁不给子女遗产常被他们的境界感动得稀里哗啦,高山仰止,难以望其项背,觉得自己一辈子也赶不上他们这觉悟,后来突然发现,少年们真是Too  young  Too simple!

在美国,很多大企业的CEO或者董事长在富豪榜上名列前茅,但他们却拿着“全球最低”的薪水——1美元,包括大名鼎鼎的苹果创始人乔布斯、脸书创始人扎克伯格、谷歌CEO拉里·佩奇、以及Snap公司CEO埃文·斯皮格……随后,“一元年薪”也传到了中国,乐视创始人贾跃亭和京东创始人刘强东是其中的代表。刘强东也因此被网友调侃:“十年都买不起一杯奶茶。”

“一元年薪”的企业高管们往往企业的重要股东甚至控股股东,股权本身就是一笔天量财富,拿不拿固定工资已完全不重要。同时他们这样做还有另外一个好处——表明企业家对于公司股价的看好,对未来业绩(或分红)的看好,进而传递市场信心。

但并非所有拿“一元年薪”的企业高管都是出于建设性的目的,其中有些人也可能是为了避税: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一位企业高管如果拿100万元工资、薪金,将缴纳40多万元个税。而如果这位高管拿一元年薪以及100万价值的股票期权,这适用20%的税率,只需要缴纳20万元个税,这样一来,可以避税20多万元。

高收入群体避税动机很强、方式很多,比如采取“工作在大陆、工资在海外”或者“钱在企业、不拿工资”等方式避税。因此,高税率并没有给我们带来相应高税收。去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的7.7%,远低于发达国家30%、发展中国家15%左右的水平。

另一方面,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薪收入所得实行45%的最高边际税率。跟周边比,中国香港只有15%,新加坡为22%;跟发展中国家比,俄罗斯只有13%,巴西为27.5%;跟发达国家比,加拿大为33%,美国为39.6%,这些国家或地区都低于我国。

黄奇帆建议,降低个人所得税中工薪所得最高税率,由45%下调至25%,以此作为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的突破口。同时,借鉴其他国家好的做法,比如发达国家税前抵扣项目多,投资买房、按揭利息、子女学费、看病就医、抚养赡养等大项就能抵扣掉一半左右。

奎哥说,所谓大国小民,形成是有历史原因的。历史上我们由于认识问题、视角问题,形成了一套制度规矩,为我们勒紧腰带跑步前进弯道超车做出了贡献。随着近40年的改革开放,我们经济基础不一样了,周边环境不一样了,我们的发展理念也需要与时俱进,那就是要把“人”的因素放到考虑问题的更重要的位子。我们的发展需要人,创新需要人才,这类人才一般是高薪阶层、中产阶层,怎么才能体现出对他们的重视?那就先从降低个人所得税率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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