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所有威海人!政府给大家每人都买了份保险!看看具体是啥?

 

重磅福利!威海市政府为全市人民买保险啦!自然灾害人员伤亡没人责任限额不低于10万元覆盖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赶紧...



重磅福利!
威海市政府为全市人民买保险啦!
自然灾害人员伤亡每人责任限额不低于10万元
覆盖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
赶紧来看看吧!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财政局、金融办文件《关于开展政府救助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灾害救助体系,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保障对象

《意见》指出,威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临时来威海出差、旅游、务工等各类流动人口,抢险救灾人员以及威海市行政区域内居民的家庭财产都将作为保障对象。

保障范围

  • 暴雨、洪涝、暴风、龙卷风、台风、风暴潮、冰雹、低温冷冻、暴雪、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和家庭财产损失;
  • 居民家庭发生火灾、爆炸、燃气泄漏等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和家庭财产损失;
  • 政府紧急处置火灾、爆炸、毒气泄漏、拥挤踩踏以及陆路和海路交通等重大意外事故,需给予救助的人身伤亡和家庭财产损失;
  • 参与抢险救灾人员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出现的人身伤亡;
  • 旱灾导致饮水困难等其他约定的范围。

投保资金

政府救助保险由政府出资购买,市县两级平均分担,省财政直管县自行负担。



保费标准

《意见》规定,按每个保险周期为一年核定保费保准,初次投保人身伤亡救助保险每人3元,居民家庭财产保险费每户3元,以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赔付标准

政府救助保险赔付总限额每年不低于1.5亿元

  • 自然灾害及居民家庭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员伤亡每人责任限额不低于10万元。
  • 政府紧急处置的重大意外事故,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500万元,全年累计责任限额不低于1000万元。
  • 抢险救灾人员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出现的人身伤亡,每人抚恤责任限额2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0万元。
  • 旱灾饮水困难,每人每月责任限额60元,全年灾害累计责任限额不低于2000万元。




《意见》明确

2017年,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部署要求,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多层次社会风险分散机制,进一步提高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及其他公共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新跨越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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