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宣判,第四巡回法庭递出的第一张名片
“我从事律师职业多年,此前从未遇到过当庭宣判。没想到今天第一次来第四巡回法庭开庭,就当庭宣判了,真的完全没有想到!”5月19日上午,律师王芳站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庄严肃穆的第一法庭内,感慨地说。...
“我从事律师职业多年,此前从未遇到过当庭宣判。没想到今天第一次来第四巡回法庭开庭,就当庭宣判了,真的完全没有想到!”5月19日上午,律师王芳站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庄严肃穆的第一法庭内,感慨地说。
王芳不是第一位发出类似感慨的律师。自3月27日开庭审理第一起案件,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四巡共有9起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当庭宣判7起,当庭宣判率达到了惊人的78%。
打到最高法院的官司,通常诉争已久,当事人普遍希望尽快尘埃落定。上诉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丽景支行票据回购纠纷一案,自提起诉讼至今已有12年之久,双方权利义务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5月18日,由主审法官梅芳担任审判长对此案进行二审开庭后,当庭宣布“维持原判”。在法庭上针锋相对、激烈辩论的当事双方,都平静地接受了这一结果。当庭决断的背后,是大量的庭前准备工作,以及理论功底、审判经验、司法智慧、庭审掌控能力等综合素养的集中体现。为确保开庭效果,法官们在开庭前要认真阅卷,吃透案情,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预判;庭前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召集双方当事人召开庭前会议,固定无争议事实,明确上诉请求和争议焦点;对于新证据还可能要组织证据交换等,工作十分繁杂。
主审法官刘雪梅对此深有感触:“当庭宣判,意味着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庭前准备工作,比以往投入更多的精力。但是,只要我们能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效率,就能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就是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法官们的认真与努力,得到了许多当事人和律师的认同。5月19日,在主审法官刘崇理当庭宣布案件结果后,马鞍山小南山矿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王雷雷表示:“尽管败诉了,但是尊重法院的判决。能当庭宣判的案件太少了。四巡法官十分专业,效率很高,庭审驾驭能力强,也充分听取了律师意见,我十分佩服。”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韩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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