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这帮人两个月八次逼停抢劫过路货车,遭报应了吧!

 





2015年10月7日,赵某驾驶东风半挂车途经保德县林涛大道大车道时,韩某、刘某驾驶摩托车将其逼停,进入驾驶室持刀向赵某索要财物,共抢得现金1245元。

2015年11月16日,樊某驾驶解放牌半挂车沿保德县东关镇外河畔大车道自西向东行驶,韩某、刘某驾驶摩托车尾随其后,行至保德县东关镇煤运口天桥附近时,两人强行逼停大车,随后韩某进入车内持刀抢得现金300余元。

2015年11月16日,朱某驾驶解放半挂车沿保德县东关镇林涛大道自西向东行驶,行至保德宾馆附近路段时,韩某、刘某驾驶摩托车将该大车逼停,随后二人进入大车驾驶室,持刀威胁朱某及同车司机,抢得现金800余元。

2015年11月20日,崔某驾驶解放半挂车沿保德县东关镇外河畔大车道由西至东行驶,途径东关镇煤运口天桥附近路段时,韩某、刘某驾驶摩托车将其逼停,随后二人以砸车为由威胁被害人索要财物,抢得现金300元。

2015年11月21日,唐某驾驶欧曼半挂车在保德县东关镇外河畔大车道内行驶至煤运口时,韩某与刘某驾驶摩托车逼停该大车,随后韩某进入大车驾驶室持刀向被害人索要财物,刘某在车下望风,二人共抢得现金500元。

2015年11月28日,时某驾驶欧曼半挂车从陕西府谷县运煤去河北,沿保德县东关镇外河畔大车道自西向东行至交警队附近路段时,韩某与刘某驾驶摩托车将其逼停,随后二人进入驾驶室持刀向被害人索要财物,共抢得现金600余元。

2015年11月30日,李某驾驶一东风货车行驶至保德县东关镇黄河二号桥附近时,因前方堵车,被害人便将车停靠在路边等待,韩某、刘某进入该车驾驶室对被害人实施抢劫,共抢得现金200元。

2015年12月7日,杨某驾驶东风半挂车从府谷拉煤回河北,途径S306神保线西南沟村路段一上坡处时,张某驾驶面包车载着韩某、刘某将其逼停后,韩某、刘某先后进入该车驾驶室对被害人实施抢劫,共抢得现金500余元。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刘某、张某驾驶机动车截停大车后对大车司机实施抢劫,应当以抢劫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依法判决被告人韩某和刘某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来源: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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