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营改增后不仅税费少了4800,契税个税都减少了

 

牵一发而动全身。...






5月1日真是个大日子,不仅是全国人民期待的小长假,还是销售人员的小春天,更是房地产“营改增”试点的全面落地首秀日~

虽然感觉自从“营改增”的消息落地以来,关于它的讨论就从来没有停止过,一边大声吆喝税费“只减不增”,一边又是铺天盖地的各种消息,税费是这样算的,减少了2400,减少了4800,等等等等,早就晕菜了,有木有?

那么,今天Q妹就重点给大家梳理一下,营改增后,买房的税负将增将减?哪些范围可以免征?买二手房怎样才会更省钱?

营改增后,买房缴税
不仅没有影响
还少缴税4800元


营改增之后
契税少了!


假设购买一套2年以内,90平米以下,价格为100万的房子,少交500元。


营改增之后
个税少了!


100万,90平米以下房子(北京等地除外),少交500元。


昨天(4月27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首次明确了5月1日“营改增”后个人转让二手房时个税、契税的计算原则。计算这三种税费时,房屋销售额均为不含税的数额。

以北京为例,一套200万元的二手房简单计算,比较“营改增”前后税负差异。

增值税方面,北京执行的政策为,5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差额征收增值税。

契税方面,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个税方面,业主个人转让不满五年或非唯一的二手房时,要按照差额的20%征收个税。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而个人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将计入房屋的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北京市民李先生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其购买不足两年的一套60平方米二手房,假设当年买入价为100万元,缴纳税费2万元。5月1日前,这套房屋需缴纳营业税10万元、个税17.6万元、契税2万元。

5月1日起,这套房屋改为缴纳增值税、个税和契税。

增值税纳税额为:

{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200÷(1+5%)}×5%=9.52万元;

个税纳税额为[{200÷(1+5%)}-102]×20%=17.7万元;

契税纳税额为{200÷(1+5%)}×1%=1.9万元。

通过计算可以看出,营改增后卖方税负减少0.38万元,买方减少0.1万元。(案例中不包含附加税)。


不管买方还是卖方,都是双赢啊~
素材来源:央视新闻(ID:cctvnewscenter)腾讯新闻、、Q房e族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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