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生进行惩戒,对还是不对,黄老师有话说

 

做老师二十几年,体罚过多少学生,当然数不过来。把手伸出来,把鞭子打在掌心,一次体罚就结束。打多重为宜呢?打...





做老师二十几年,体罚过多少学生,当然数不过来。把手伸出来,把鞭子打在掌心,一次体罚就结束。打多重为宜呢?打在自己的掌心试试,便知道了。力道拿捏有度,既要有痛,又不致伤了手。其实不打不知道,亲身体验了便明白,只须轻轻一敲,便够疼的了,何须咬牙切齿、凶神恶煞呢?那不是教育,是变态的发泄!我正为自己“合适”的体罚得意呢。

有人考究了“教”字的来历:“手持棍棒向小子”为教,似乎又为“体罚也是教育”论找到了“合祖训”的依据。我也曾眼见做父母的带大孩子,没有谁不曾体罚过孩子的。体罚的普遍性使其往往带来了现实的“可亲”,甚至“可行”。

就说我们做学生那会儿吧,被体罚是司空见惯的。家长跟老师见面也一定这样打招呼:“我娃儿不听话你就打,饿他的饭。”我都领教过:小学饿过饭,中学揪过耳朵。



小学四年级,因为没做作业,年轻的陈老师把我留下来补做作业,并且做好了也不准回家,这就是“饿早饭”的意思。那年代没有零食,真是“一顿不吃饿得慌”。不像现在,一到吃饭的时候孩子们都闪躲,家长得“威逼利诱”好一会儿,才把孩子招到饭桌上来。家里人心疼我,托人带来一根大番薯,偷偷从窗户里伸进来。被饿饭在我是一种大耻辱,是不上进的表现,大伤了我的自尊,我的犟脾气上来了,赌气不去接。自那以后,至五年级毕业,我没有再被体罚过,光荣地考入桃江中学(现在的四中)。

那时的小学升学不亚于现在的高考,考得好的,进桃江中学;〖或嘉定中学(后来的二中,现在的七中)和信丰中学当时也有初中,只是这两所学校都不招农村学生。〗考不好的,到村小的附设初中去;连村小的附设初中也考不上的,就进入了社会,成为广大农民中的一员,“修理地球”去了。(打工还没开始,深圳也还是个小渔村。)

村小的附设初中都是小学老师教中学,学历不够不说,教学设备也奇缺。我们上物理化学没有分组实验的条件,但起码可以做演示实验,亲眼所见总是印象深刻的。附中的学生是连老师做演示实验的设备也没有,只有读文字、想画面,能学好吗?低劣的教学质量可见一斑,有许多家长提早放弃,加上农活一多,许多人是小学毕业就“就业”了。

桃江中学的录取通知书一到,我就想起来那次体罚,庆幸要不是四年级时饿了一次早饭——到五年级时饿,也许就来不及,我也早“修理地球”去了。所以我很感谢陈老师的那次“体罚”。



到了桃江中学一看,全年级也才四个班,我们能考上来的都是“精英”。但是桃江中学师资也不齐,所谓“好老师”都集中在初三毕业班,初一初二的师资要么年轻刚毕业,教学经验不足;要么年纪大、学历不足。有的老师上课连纪律都维持不好,课堂里吵吵嚷嚷,想听也听不清;有的老师纪律倒是管得住,不过水平有限,方法不当,总教不出个所以然来,很多“精英”也渐渐成“垃圾”了。我是物理不及格;英语不及格;代数四五十分,几何二三十分,也是从来不及格;唯一能及格的是语文。

我记忆清晰的第二次被体罚是在初二时的一堂物理课上,老师在讲力学。我那时坐后排,不听讲,玩火柴点蜡烛。把蜡泪滴到铅笔杆上,铅笔也烧起来了。烧了一会儿把火吹灭,把烧黑的铅笔杆拿来在作业本上画,粗粗的线条乱七八糟地画,觉得挺有趣。完全烧成木炭的部分画出来是黑的,半炭半木的部分画出来带有点棕色的样子,看起来很稀奇,我玩得很起劲。但陈景良老师来了,他粗大的手指揪住了我的耳朵,把我从座位上提了起来。我感到耳朵要被撕裂了,只好踮着脚跟着他来到了讲台上。“不打不成才……”他教训着,如雷贯耳,现在还犹在耳畔!我警醒了!后面的学习虽然艰难,但逐渐长进,到初三毕业时,我以优异的成绩被师范录取。这在那个年代是无上荣光的事情,不亚于现在考个一本的荣耀。提我耳朵的陈老师后来做了桃江中学的校长,他慈祥、和蔼的弥勒佛形象时常出现在我的脑海,我由衷地感谢他的那次体罚。



是他,使我如醍醐灌顶,幡然醒悟,及时把我从不务正业、虚度光阴中解救出来。我没有半点恨他的意思,完全是感谢。“老师体罚学生,和父母管教孩子有什么区别?体罚若能把控轻重,何罪之有呢?致死致残致伤(身体、心理伤害)的,必须交由法律制裁;轻微体罚,无恶劣影响的,不罪。”亲身经历的受益,使我不禁这样想。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段话中的“苦、劳、饿”不都是使身体、心理接受一定的“痛苦”,然后才锻炼出坚强的意志吗?如果让体罚在“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这样崇高的理想下进行,而不是以被抛弃、被厌恨的状态下执行,不是也可以吗?

现在的学生因为没有吃苦精神,没有受挫教育,一句话受不了就寻短见,更不用说挨打了。我甚至这样想:体罚何尝不是一种抗挫折教育?

不说古人,就是现在,体罚也还是广泛存在。在军营里,犯规的士兵被罚多少个俯卧撑,被罚负重越野拉练多少公里,都是很有效的训练方法。能挺过来的,都成为了坚强的战士。如果连这种苦都不能吃,当祖国需要的时候,怎么去经受随时要付出生命的苦呢?



在社会有法律管着,违犯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孩提时代,违反家规,受到批评,批评而不长教训受点体罚,是身体上直接的痛,比说教来得更深刻些。这样一来,孩子就有了规则意识。将来,这种规则意识上升到法律意识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有什么不好呀!

但是细想想,还是有本质区别的。比如,幼童对万事好奇,不辨安危,见到火、开水瓶、高压锅等危险品也要去摸。大人往往捉住他们的小手打一下,吓唬吓唬,幼童哭了,也就不去碰了,这似乎是体罚的立即见功;但有的家长不打也不吓,让幼童去碰,等他们被烧了一下、烫了一下后(当然是有控制下的轻微烧烫)自然知道碰不得,也就再也不玩了。同样是保护儿童,同样是使身体受到一定的疼痛,但在心理效应上看,前者产生的害怕来自于成人的威吓,于儿童成长、认识事物无补;后者产生的害怕却是来自对事物本身利害的认识,而无关成人情绪的干扰。孰优孰劣呢?

现在,社会正在呼吁把“惩戒权”还给学校,这是对过去矫枉过正之后的拨乱反正,是应有之法。但同时也要警惕“乱惩戒”的出现,防止再次矫枉过正。《中国教师报》2017年4月5日发李镇西《惩戒不等于体罚》一文明确指出:“教育离不开惩罚,但无论怎样惩罚,都不能体罚。”组织专家尽快建立校园惩戒法,让学校惩戒在法律框架下,按法律程序进行,则是教育正道、当务之急!



在这方面,青岛市作出了表率,出台了《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分。学校的惩戒规定应当向学生公开。”国家一定会在地方试点经验成熟后再推行全国法。“体罚”是过去无法可依的不得已之法,一旦有法可依,教育者就能采取“合法”的方式,以最大可能教育和挽救特殊学生。届时,体罚才会真正退出历史的舞台。

说明:以上图片来自网络,深表感谢!

(作者系信丰九小教师)

————————————————————

“信丰教研”,传播信丰教育、教研活动消息,树立信丰教育新形象

欢迎关注公众微信号:xfjy2016或者扫一扫二维码:



欢迎推荐到您的朋友圈。

欢迎投稿到邮箱xfjybjb@163.com。


    关注 信丰教研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