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保险业迷思系列报导(十三)金融控股集团?

 

近期看了有些保险中介公司,有模有样的说自己旗下有做保险中介的公司、做消费金融的公司、做投资咨询的公司...



    近期看了有些保险中介公司,有模有样的说自己旗下有做保险中介的公司、做消费金融的公司、做投资咨询的公司.....,他们保险、证券、基金、信托、贷款、信用卡、P2P....都能做,所以自诩为“金融控股集团”,”砖家“为此又是摇摇头,为大陆保险业痛疼不已!



根据1999年国际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监管协会联合发布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原则》中提到,金融控股公司指该控股公司旗下至少必须有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银行三者之二,也就是金融三驾马车中至少要有二驾。在金融控股集团中,控股公司可视为集团公司,其它金融企业可视为成员企业。而这个监管原则里所谓的银行、就是必须扎扎实实有银行,而不是去申请一家外包银行贷款业务、可以做消费金融业务的公司就算;所谓保险,就是必须有保险公司,不是有家保险中介公司就算,所谓证劵,就是必须有证券公司,不是去申请一家投资咨询公司,擦边球做点证券业务就算。保险公司够大了吧?银行够大了吧?证券公司够大了吧?金融控股集团比他们大!我实在很难以置信,国内怎么有这么多不知名的小公司敢说自己是金融控股集团?居然还有人相信!



大家或许会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监管协会在大陆不具实质监管权力,他们说的“原则”不适用中国大陆。这当然也是真的,这三个机构并不具备任何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正式监管特权,其文件从不具备亦从未试图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不过,它制定了许多监管标准和指导原则,提倡的最佳监管办法,已经成为世界主流,更是发达国家几乎一致实施的标准,对于逐渐国际化的我国,以及金融市场上国家界限越来越模糊大环境,绝对具有参考价值,而且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标准亦绝对是值得推动的。



好了,听到“砖家”讲到这,小伙伴们应该知道国际上对于金融控股集团是什么概念了,消费者或许不知道,但我们当然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些自诩为金融控股集团的公司高管肯定知道,那为什么要以小充大呢??“砖家”脑海里浮现的画面是那些常见的,拿着LV包包挤公交车的美眉,把自己表面装扮的好像很有钱,以为这样高大上,容易赢得别人的尊重与信任,也或许满足了自己的虚荣,但最终事实还是要回归事实,你有没有钱?你公司有多大?时间久了,有谁不知道?装有用吗?



徐文远 总经理来自台湾,1969年生

保险年资23年

各职级代理人经验9年

代理公司经验17年

大陆经验12年

代理公司一把手经验13年

学 历:逢甲大学经营管理研究所--风险管理与保险组硕士毕业

专业证照:人身保险经纪人、财产保险经纪人、人身保险代理人

(非等同大陆的从业资格证,是台湾“考试院”办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考试,律师、会计师也是这样考出来的)



保险大奖:保险信望爱最佳专业顾问奖(台湾保险业最高荣誉,号称台湾保险业的奥斯卡金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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