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课丨欧盟品牌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预测

 

商标注册与品牌保护...




▲ 商标注册与品牌保护

1、商标注册的种类

目前可以在欧盟注册的商标种类包括:名称、标志、口号、包装、简单诗歌、人物造型、 形状、 颜色 、字母和数字、花纹图案、声音、轨迹、姿态、气味、全息图等。其中标志、口号、声音、气味、形状为主要注册商标类型。当前欧洲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许多欧洲的商标都已经被中国的企业在国内抢先注册了。



米高梅在欧盟申请的声音商标,在许多电影开头会有这个狮子吼叫的声音



1980年耐克公司的负责人菲尔.奈特用35 美元请一个大学学生设计了这个商标,而当前耐克公司的品牌价值有260亿美元。



注册用在陶土中的气味商标,用一种特殊的气味来区别Play-Doh的陶土



德国奥迪公司申请的口号商标:“通过创新提高技术”


华为商标在欧洲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

2、商标注册技巧

商标的注册是有地域性的。想在英国注册商标有几个途径,可以直接在英国知识产权署申请商标注册;也可以通过欧盟申请商标注册,在欧盟申请的商标在欧盟成员国都有效;还可以通过国际马德里商标注册,在申请国际注册的时候指定英国或欧盟商标,这些都可以获得英国的商标保护。一般来说商标的注册在各个国家大同小异,但在英国或欧盟,都不会引用在先的商标来驳回商标注册,如果第三方对现有的注册商标有疑义,可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将由知识产权署重新审查后批准。通常来讲,商标权人可以对申请提出续期,续期通常为10年。

商标注册具有独特性。注册商标必须能够区分一家公司与另一家公司的商品或服务。商标具有非描述性,而且是非通用名称,必须具有固有的显著性。一个商标如果不具有显著性,可以通过的商品或服务的使用获得显著性,一般通过悠久的使用历史可以获得显著性。并且要从消费者角度去判断这些商品是否具有显著性。

3、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几种情况

由于产品的性质而产生的形状具有技术效果或增加了产品的实质的价值不能注册为商标。

例:奇巧巧克力的这个形状商标被驳回,原因是这个形状设计有助于把巧克力掰开分享给其他人,具有技术效果,因而不能获得注册。



不道德或带有欺骗性或公共政策的商标不能注册。

例: “FCUK”这个商标没有被驳,因为注册时解释它是公司名称首字母组成的缩写,所以最后通过注册。“ JESUS”这样的商标注册因不道德被驳回。恶意申请的商标也会被驳回,例如CHINA WHITE是一个夜总会的名字,有一个申请人曾经在这个夜总会工作过,后来他试图把这个商标注册在饮料上,被驳回。

与第三方的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不能注册。

例:BUDWEISER是美国的一家啤酒公司的商标,BUDVAR是捷克的一家啤酒公司的商标。BUDVAR在欧洲有名,BUDWEISER在美国更有名。欧盟最后的处理结果是“各霸一方,井水不犯河水”。

品牌是有价财产,企业通过注册商标保护品牌标志,欧洲的商标法原则在各司法管辖区大致相同,但有些商标注册的程序在各司法管辖区之间可能有很大差异。欧盟商标注册有别具一格的司法管辖方式,因为一个商标申请成功后在欧盟各个国家都是有效的。注册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而且最终是真实使用的。商标所有人可以对那些可能混淆的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行使权力。

这些商标涉嫌侵权:





▲ 品牌保护的方式与途径

阻止不同的侵权行为有不同的机构去解决,如果想阻止别人注册你的商标,那么应该去注册机构去解决,如商标登记处。如果别人在商标使用方面侵犯你的权利,就应该去法院或贸易机构解决,如英国法院、私人检控和贸易标准机构等。

可在商标注册机构进行商标争议解决的方式有三种类型:异议、 撤销、 无效宣告。这几种方式具有成本低、诉讼风险低、正式性弱、处理时间短的特点。不同的司法管辖区的规则和程序也有很大差异。但如果要对方停止侵权,就不能在商标注册机构解决。

商标异议一般对于申请中商标提出,绝限期短。通常基于在先的注册或申请;有时候基于绝对理由,如描述性理由;有时候基于未注册商标的在先使用,需要的文件、证据因司法管辖区而异。

关于取消注册商标,根据司法管辖区不同,可在商标注册机构或法院进行。商标无效的判定一般有绝对或相对的理由,包括恶意注册。取消注册成功后商标被视作从未生效。

关于商标的撤销的情况有以下几种。连续五年不使用(其他国家也有三年不使用可以撤销的,比如中国)的商标可撤销,商标已具有欺骗性可撤销,商标已变成通用名称、常见可撤销,一般情况下,商标自提出撤销之日起无效。商标无效和撤销的区别是,商标无效可以溯及既往,相当于这个商标从来不存在过,商标撤销是从商标撤销之日起商标就不存在了。

英格兰及威尔士民事法律法庭系统分为高等法院和郡法院,高等法院可以处理超过10万英镑标的的诉讼,可以处理各种各样的知识产权案件。高等法院的审讯时长一般为12-18个月,上诉法院处理来自高等法院的上诉,终审在联合王国最高法院。

法院有各种救济措施,比如临时禁止令、冻结令、搜索令、赔偿金。冻结令可以冻结侵权人的财产;通过搜索令搜索侵权人的场所,获得关于侵权人的信息;赔偿金即要求侵权人赔偿因侵权而获得的非法利润,还有一种是把侵权人的货物销毁或交付给权利人。最后一种是救济措施,是被侵权人使用的,可以提起反诉要求确认他们没有侵权。

▲ 品牌保护的相关机构

1、Intellectual Property Enterprise Court (IPEC)知识产权企业法院

IPEC是一个与高法相关的法院,是中小型企业处理知识产权纷争的一个理想的裁判场所,可提供快速、简化的“非正式”程序,一般情况下审讯时长是12个月。 可赋予如高等法院的救济,但赔偿金有50万英镑的上线。如果你提起的诉讼没有成功,对方要求你支付律师费及赔偿的话,赔偿的上限是5万英镑。这一点有别于美国的法律,美国的法律赔偿上限是对方的实际支出。虽然这是为中小型企业设定的裁判程序,但大企业也可以使用。除了上述程序还有一个小额索偿程序:赔偿上限是1万英镑,这个小额索偿程序不用于专利、注册外观设计和临时禁制令的申请。

最高知识产权法院还有一个简短审讯计划, 一般商事案件均可适用,但一般还是知识产权案件比较多。与灵活的审讯计划一同推介,试点计划截止2018年9月。他拥有更短的审讯时长(一般是8到12个月)以及更低成本。

灵活审讯计划是从仲裁机构借鉴而来,从头到尾由一个法官参与诉讼。参与诉讼的双方必须同意程序:兼有灵活性和选择性,有限的信息披露和口头证据,没有或有限的交叉盘问。

2、警察知识产权犯罪小组和贸易标准机构

除了民事的知识产权诉讼以外还有刑事知识产权诉讼。刑事知识产权诉讼可以是私人检控,也可以通过警察知识产权犯罪小组提起刑事诉讼,对侵权人的知识产权刑事诉讼的法律上限是10年。

警察知识产权犯罪小组是由知识产权局发起的专门处理在线的侵权案件以及其他涉及刑事诉讼的侵权案件的机构。贸易标准机构是主要用来提起刑事诉讼的机构,有点相当于检察院,专门从事涉及英国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如果警察知识产权犯罪小组和贸易标准机构都不能提出诉讼,那么还可以通过私人检控提起诉讼。还有其他替代性争的议解决机构,包括调解、仲裁、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公司名称审裁处。

以上是在英国可以帮你处理争议解决的各种机构和程序。企业可以选择适合自己时间、费用条件的程序来解决。当然除了英国,其他国家也有相应的解决方式。

最后是海关监管措施,最然不是争议解决机构,但也是防止侵权的一个非常有效的程序,那就是权利人向英国或欧盟海关申请将自己的权利备案,一旦获得批准,海关就有权扣押出入关的可疑的假冒商品。申请海关监视不需付费,2016年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欧盟海关扣留了4000多万件假冒商品,总值约6.42亿欧元。

▲ 英国脱欧对品牌保护的影响

1、英国脱欧时间进度

2017年3月16号,脱欧法令获得女王御准;2017年3月29日,首相特蕾莎·梅将启动《里斯本条约》第五十条,开始脱欧程序,英国将和欧盟其他27个成员国开展预计两年的脱欧谈判,谈判在2017年4月至5月开始,预计在2019年3月,英国将正式退出欧盟。

2、英国脱欧后对商标和外观设计影响

欧盟商标和注册的欧盟外观设计在英国仍然有效——在正式脱欧前没有变化。在脱欧时,英国将不太可能继续使用欧盟商标和注册共同设计,届时在欧盟申请商标和共同设计将不再覆盖英国,需要在英国单独申请以持续在英国得到保护,目前很多企业已经单独在英国申请商标和专利设计了。他们希望通过当前单独的申请减少将来可能遇到的麻烦。

3、版权方面

无明显影响,英国的版权法基于国家立法,在英国没有版权注册,所以没有关于脱欧后转换的问题,但是欧盟的版权法(多个指令)仍然至少部分地在各欧盟国家协调一致。关于版权的案例判决将来可能会有一些变化。英国法院渐渐不受欧盟关于版权判决案例的影响。英国和欧盟的版权法可能渐行渐远。

4、专利方面

脱欧对于专利可能没有什么影响。企业仍然可以在英国知识产权署申请英国专利,并在英国法院行使专利权。欧洲的专利系统不是在欧盟的条约下建立的。所以英国脱欧不会对现有专利制度造成影响。许多企业通过欧洲专利局(EPO)提交英国国家专利和欧洲专利申请,脱欧对目前欧洲通过《欧洲专利公约》获得专利的制度影响不大,因为该公约不是欧盟条约。

除了现在的专利系统,欧洲正在建立一个统一的专利系统。这个专利系统能够更有效的执行专利的申请、执行、执法,目前已有25个成员国签约,包括英国在内。欧盟中除了波兰和西班牙没有加入外,其他都加入了。因为英国已经加入,所以脱欧不会对统一专利制度造成影响。统一专利系统和现有欧盟的专利系统的区别是,统一专利系统类似欧盟现有的商标和外观注册,它是一个统一的权利,能够在所有25个成员国实施。

统一专利法院(UPCA)协议的批准,目前已有11个欧盟正式成员国批准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英国和德国预计很快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已经决定在英国伦敦设立生命科学法庭,预计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建立。统一专利法院预计将在2017年12月开始运行。脱欧后,英国可能继续参与统一专利法院体系。

(作者系

英国斐石律师事务所商标和品牌保护知名律师




更多详细内容参见《经济咨询》杂志(2017年第3期)


    关注 品牌经济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