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检方起诉5人

 

台南市永康区维冠金龙大楼倒塌案,台南地检署昨日侦结,起诉维冠公司负责人、设计部经理等5人,无公务人员涉案。检







台南市永康区维冠金龙大楼倒塌案,台南地检署昨日侦结,起诉维冠公司负责人、设计部经理等5人,无公务人员涉案。检方调查发现,维冠大楼结构分析设计错误;加上偷工减料严重,大幅降低建物的耐震力。

设计错又偷工减料
台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陈建弘表示,维冠大楼倒塌案造成115人死亡。检方指,大合钻探技术顾问公司结构部结构技师郑东旭负责维冠大楼结构分析与设计,计算大楼建筑物静载重时,漏未计入柱、梁重量的结果,使建筑物静载重至少不足约44.3%;致原设计的抗地震横力约减少16.3%,造成柱、梁构材设计强度不足,断面尺寸所配钢筋量减少甚多,大幅降低建物抗震力。

检方指,林明辉为节省建筑师绘图费用及营造成本,指示洪仙汗指导维冠公司设计部绘图员绘制所有建筑设计图说;施工时又擅自减少梁柱接头配筋量及缩减部分柱断面尺寸。

检方发现,林明辉再委请郑进贵以张魁宝名义担任设计、监造人,再向大信营造公司借牌自行施工;於1993年2月至7月间未设置工地主任,也没有合格技师确实到场勘验。施工时为偷工减料,采用拉力不足的钢筋,约等同钢筋数量不足三分之一;梁柱接头未按图施作箍筋,续接器品质及施工也有不当情况。

检察官认为,维冠公司负责人林明辉、设计部经理洪仙汗、郑东旭、郑进贵、张魁宝等5人各种疏失,造成维冠大楼耐震强度、韧性不足,在地震後快速倒塌;且倒塌後建物无法维持完整结构崩毁,使住户受困难以逃生,造成严重伤亡后果,涉犯业务过失致人於死罪嫌,犯罪事实明确,均予以提起公诉,并建请法院判处最重刑度。据悉,业务过失致死的刑责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就是判5年。
无公务员涉案 检:难认定有责
值得注意的是,被起诉人中无一公务员。震灾中失去先生及3名子女、刚接下维冠受灾户委员会主委的刘怡辰对此表示无法接受。他说,一栋大楼应该不是只有建商和营造商就可以盖得起来的,政府没有负起把关责任,希望检方再调查清楚。

对此,陈建弘表示,当年负责维冠大楼相关建造执照、变更设计及使用执照申请、及施工期间查验工作的公务员共有9人。其中1人已过世,其馀8人由检察官就公文书登载不实、及废弛职务酿成灾害罪及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进行调查。

陈建弘指出,查验后没有任何证据可证明公务员有登载不实情事;且自1992年核发建照起算,到大楼倒塌时已超过23年,超过追诉权时效。在本案建照审查後,依据相关法规是行政与技术分立原则,各县市政府工务局对建照审查部分为形式审查、非实质审查,也就是查看有无建筑师签证。而大楼结构设计属专门性技术工作,以当时建筑执照审查机制、人力及科技设备,难以归责给审查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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