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 ·文  午夜711

 

要是遇见那个不穿裤子的长发疯子——天不冷的话我总能看见他,我就将没抽完的那半根送他。...

我不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正相反,我讨厌跟别人打交道。


 
叮铃——

“欢迎光临。”

伴着迎宾器机械的语音她推门走了进来。那个总在后半夜两点左右来店的姑娘。我轻轻扶了扶眼镜,继而为关东煮的锅添了一点水。在海淀区花园路上的这家711上夜班一个多月后的某天,这个姑娘走了进来,并开始经常性地在后半夜光顾。火腿肠、泡面,要么是粽子、玉米、一罐啤酒,有时外加一包烟。

我暗中打量过她。我敢断定这是个在附近的某个学校学美术的人,因为她裤子膝盖下方一点的地方总沾着些颜料,大概是围裙没遮到。裤子的主人似乎并不介意,照旧穿着同一条裤子来店里。最重要的是她的那种气质。平时走在学校里,如果迎面走来几个姑娘,我一眼就可以分辨出来其中哪些是艺术学院的。她们身上仿佛都有着某种表明身份的隐形图腾或者随身携带的光环,让我在很远以外就被吸引。这位姑娘今天罩着件宽松肥大的姜黄色粗线开衫,从腰际向上看去是她披散着的长而直的黑发。几乎每天半夜她都一副松松垮垮的样子,裹着件厚实的外套推门而入,顺便放进来一阵10月末的凉风。她径直走到货架之间,自始至终半低着头。姑娘不难看,虽然她的脸蛋因为长期熬夜而呈现一种没有生机的灰白色,但眉目之间有种淡淡的风情。穿过她的肩头,我看向窗外的黑夜,路灯昏黄,树影摇摆,风卷着地上的落叶。

除了结账,我们俩没说过话——我不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正相反,我讨厌跟别人打交道。几个月前我从家里搬了出来,我跟父母的关系很松散,他们不怎么管我,我跟他们也越来越没话说。实际上明年春天我就研究生毕业了,同学都在找工作,我无意随波逐流也不愿再向家里伸手要钱,就来了这家24小时营业的超市。我渐渐习惯了在别人都睡了的时候醒着,等过了早饭时间再爬上床一觉睡到下午。大学时我还经常半夜在紫竹院附近溜达。从紫竹院向北走5分钟就能看见万寿寺的红墙。这寺门口有棵粗壮的古槐树,我爱靠着它边上的护栏抽烟。要是遇见那个不穿裤子的长发疯子——天不冷的话我总能看见他,我就将没抽完的那半根送他。首都的夜并不比别处的夜更亮,乌漆麻黑的路两旁店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闭着嘴,带光的房子除了麦当劳就剩下了711。透过大玻璃窗,琳琅的商品和整齐的货架尤为诱人。现在的这份兼职很可能也是那段时光的产物,当然,我知道不可能一直干下去,我打算读个博士呐。

先得应付好学位论文。我擦了几下柜台,又开始思索那篇写布朗肖的文章,已经写了快3万字了,却还有种不知所云的感觉。有些事就是挺滑稽的,本来只是一知半解,但是一旦字数变多了就好像是很懂的了。布朗肖是个极为生僻的作家,百度百科上那不到300字的介绍可以为证。很多学者认为他令人费解、孤独高傲,接近于天才或者纯粹的疯子。对此我不以为然,如果离群索居就是疯子,那么我离不正常恐怕也不远了。

那姑娘这会绕过了两个货架,抱着一袋切片面包在泡椒凤爪前站着,侧影纤长。这个点儿吃那玩意可容易起痘。
叮铃——

“欢迎光临。”

又一股凉风钻了进来,今晚来客倒是挺多。

一个男人,体格略为魁梧,穿着黑色皮质夹克和牛仔裤,年龄说不好,40多岁或者年轻一点。他胡子拉碴,头发黑白间杂,看起来也许有一两个月没剪了。我觉得这可能是个出租车司机,路过这里渴了或者饿了或者烟瘾犯了。我每天零点上班,附近几百米就只有这么一个亮着的门面。两步之外的马路上说不定就飘荡着什么孤魂野鬼,来这店里的客人要么是偶然赶夜路的,一进来就像是得救了般高兴;要么就是长期活动在午夜时分的,身份和行为自然难免都有点不寻常。

最好的还是遇到一个具有后现代气息的女鬼。她在凌晨4点钟——一天里最黑暗的时间款款而至,即使是深秋也必穿一身白色长裙,瘦削的脚踝裸露着,系着一圈红绳铃铛——祖贤扮演的小倩对我的影响太大。她买一瓶孟买蓝宝石,斜倚在柜台边上请自己帮忙打开。也许我们会一起喝几口,然后漫无边际地扯几句聊斋或者爱伦坡。不过店长知道了就惨了。

我扭头看向监控,那姑娘还没有过来结账。

哦?她这次偷拿了一条口香糖。是的,这不是她第一次顺手牵羊了。第一次撞到美术生偷东西时我正在另一个货架清点泡面的个数,一转头恰巧就瞥见了她将一小根火腿肠移送进裤兜。那动作真是轻盈啊。还有一次是两根头绳——但从没见她扎过头发,这很奇怪——塞进了上衣口袋。看起来她那身宽松的夜行服是很有功能性的。这次也一样,她已经驾轻就熟了,那细长的拿画笔的手迅速地一伸、一缩,就得手了。她的表情完全没有异常,眼睛柔和地低着,像是一只温顺的小猫。

“一共23块5。”

姑娘付了钱,拎着东西在门口的灯下抽起烟。我看着她娴熟地仰起头向上吐着烟圈,脖子在光晕里形成一个美妙的弧。

她走后我扫了一下那种口香糖的条形码,然后将三张一元的纸币收进机子里。那姑娘的偷窃行为我发现过很多次了,但是从来没有点破过。记得小时候在邻居家做客,我也爱趁没人看见偷偷地拿走一块橡皮或者一只画笔。不仅如此,我还偷过父母卧室里的避孕套。大约那个年纪每个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总有着一种叫人难以自拔的引力。暑假的时候我一个人从兰州到敦煌,半路转车在张掖的小火车站边上一家超市买水。站我左边的黑黑的小女孩电光火石般偷了一颗泡泡糖,攥在手心。她一抬脸正撞上我定定的目光,她瞪大了眼睛,咬着嘴唇,却不是害怕的样子。我有点吃惊,最终也没有说什么。检票时我又碰到了她,由母亲牵着,嘴里嚼着糖竟冲自己一笑。

我回想着美术生的样子,沉默、清瘦、黑眼圈、烟草味,一个贫穷而美丽的画画的姑娘。搞艺术的人可不是有点奇怪才正常。而我也许正“资助”着一位像梵高一样的年轻人呐。当然,她比梵先生美丽得多。

“小伙子,那姑娘经常来吗?”

“嗯?”

“刚刚走的那个。”

“噢,大概是附近的,谈不上经常。”

“她刚刚偷拿了一条口香糖,你看见了吗?”

“是吗?我没有注意。”

“你这不是有监控么,不信你看看。我就在旁边。”

“哦,好的。谢谢您。一共12。”

“要是下次她再来,你就问她要钱。监控底下都敢偷,还是个姑娘呢。肯定是长年占这种小便宜习惯了,再遇上你这样没经验的。”

“是啊。”我敷衍着他,只想他赶紧离开。

“也就是我今天不当班,不然就请到所里教育教育。就前面北太平庄派出所。”

我没想到这人竟是一个民警。

皮夹克咳了口痰,“你见过这个女人吗?”他掏出手机给我,我心里已经很厌烦了,但又无法发作,只好歪头看了一眼。他手里拿着的是一张年轻漂亮的女人的照片。我盯着照片,一股奇怪的感觉立马涌上心头。我又低下身子仔细地端详了一下,如果没有记错,这个女人是年轻时的张曼玉啊。我抬起头与皮夹克对视,这个中年男人表情正很严肃。

“怎么样,见过?”

我不知如何回答。

“啊,好像没有见过。”

“哦。这是我老婆,精神不太好,一眼没留神就让她从家里跑了出来。我找了几天了也没找到。家里的钱让集资的骗光了,她就疯了。”

“我自己还是警察呢,早就说这种事不能信。”

“这是我电话,如果你碰到我老婆了别让她走,赶紧联系我。说不定她哪天夜里溜达到这了。回见啊。”

皮夹克收起了他“老婆”的照片,嘴里嘟囔着走进了浓浓夜色里,不一会就了无身影。

他买的那包黄鹤楼还留在柜台上。

我望着大门,突然感到这夜太过漫长。
叮铃——

“欢迎光临。”

是美术生。今天也还是一副清汤挂面的样子,头发随意地散在两肩。那条工装裤上的颜料又变多了。不知道她的画怎么样了。是人物还是风景……如果我们早先就认识,我可以找她讨论讨论用色和布局,我用我了解的那套理论做谈资,在思维活跃的后半夜里拖延下时间。但愿皮夹克今晚不会来。不,但愿她不会偷。她走到了泡面那里,老坛酸菜味的,也许是个四川人吧。

“泡面2块5,火腿肠2块,卫生纸8块。”我挨个地报着价格。

“玉米要不要来一根,挺甜的。”真希望她能感觉到我的反常。

可是姑娘只是愣了一下,说:“不,不用了。”

“那,雀巢速溶咖啡一条1块5。一共14。”我慢慢地说道。几分钟前我看见她塞进了袖管里。

姑娘拿钱包的手抖了一下。我敢肯定,她现在一定很慌或者脸颊发热。她抬起了头,与我相隔只有两个拳头的距离。我发现她何止是不难看,她长得很漂亮。眼下她盯着我,居然全无惧色,反倒是我有点不知所措。我要收回刚刚说出的话。但来不及了,她付了钱,说了声“谢谢”,然后就像往常一样轻悄悄地推门走了。

她的那幅画,说不定那是幅很杰出的作品,我的那篇索然无味的毕业论文绝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她怕是不会再来了。
这天晚上11点多,我依旧按照老时间从宿舍楼走出来准备去店里上班。北京供暖早,夜里室内与室外反差尤其大。我从兜里掏出一根烟点上了。街上几乎没有人,学院路两边只卧着些冒着违规风险而停的车。街灯的光线孤零零地打在我脚边的地上。偶尔有一辆出租车疾驰而过,车轮下发出辗压易拉罐的声音。这感觉好像又回到了本科的那段日子,我独自在北京城的马路上晃荡。那会儿我刚刚得知自己的父亲原来跟自己并没有血缘关系,而我的母亲则差点将我抛弃。我叼着烟慢悠悠地走着,直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使我不得不停了下来。

是她,那个美术生。

然而又很不像。几米外的这位姑娘穿着件轻薄料子的连衣裙,下摆的一角在树影中缓慢地飘着。这样凉的夜里她光着腿,露出一截像是透明的小腿。她的手臂挽着一个男人,跟我差不多的个头,差不多的胖瘦,背线比我挺拔。我默然地从她身边走过,顺便闻到了那男人风衣上的香水味。

“回去我们再喝两杯……”

我忍不住站住了,回头看了一眼她。她的头发高高挽起,美丽小巧的脸蛋上涂着我不会描述的某种妆。路灯下她的脸一片朦胧,白得骇人。

她也注意到了我,睁大了眼睛盯着我。那长睫毛下的目光流露出了那么一点的惊讶,除此以外别无他物。当她也许是认出了我以后,她竟就那样抬着脸冲我极优雅地笑了一下,然后一欠身子钻进路边的车里。

“好啊,不过可不要再来杜松子了。太苦。”
那口红的颜色不适合她。

黑暗中我弹了弹烟灰,又深吸一口。两指之间雪白的烟纸飞快地化为一团耀眼的红火丝,继而变成没有生气的灰烬。我裹紧了衣服,接着往前走去。

午夜时分,从711店里投射出的灯光静静地等待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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