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通知的!运城今天,明天依然限行,请大家相互转告!

 

12点10分,“山西运城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发出通知运城11月8日、9日,依然限行限行通知根据运城市大气污染防...





限行通知

根据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知》(运气防组[2017]11号),决定将市主城区实施的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临时交通管制延长至11月9日24时,限行管制期间,仍执行原《通告》的限行区域、限行规定和处罚规定。

11月8日
单号
限行
11月9日
双号
限行


从11月10日0时起,执行新的机动车交通管制通告——《关于在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关于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通知》,决定在运城市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辆限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本次启动机动车辆限行交通管制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0时-2018年3月31日24时(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不限行。
限行区域

圣惠路(不含)以东,安邑中路(不含)以西,涑水街(不含)以南,滨湖大道(不含)以北,学苑南岗东至安中路、南至滨湖路不限行。
限行规定

(一)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限行,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二)土石方运输车、渣土运输车辆、混凝土和沥青搅拌车辆等需到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办理通行证后,按限行规定(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路线、时间通行,否则一律查扣并处罚。

(三)在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特别是对黄标车、冒黑烟车及老旧车严格执行管制措施,依法处罚。

(四)外省、市及其他各县、市机动车辆进入限行区域的,一律执行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措施。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以下机动车辆不受限制:

1、公共汽车、出租车、公路客运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警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通勤大(中)型载客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清障车、矿山抢险车、特种勤务车、保险勘察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4、新鲜瓜果、蔬菜及鲜奶运输车辆。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处罚

所有机动车辆要严格遵守以上限行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违法车辆将通过电子监控拍照记录和民警现场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和第九十条规定进行处罚,每4个小时记录查处一次。
                          
        
特此通告

2017年11月7日
11月10日-11月17日限行日历


日期星期限行尾号11.10星期五5   011.13星期一1   611.14星期二2   711.15星期三3   811.16星期四4   911.17星期五5   0

来源:山西运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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