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将马犬当街砍成重伤,太过残忍

 

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最后受伤的总会是人,倒霉的总会是狗。...

某日晚10时左右,重庆渝北区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持刀砍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查看。


在长翔路一小区门口,一条马犬被砍得血迹斑斑躺在地上。

旁边一中年男子和狗主人吵得不可开交,一旁的围观者也纷纷指责男子太残忍。

民警让狗的主人尽快将狗送医救治,并将事主双方带回派出所作详细调查。

据了解,男子砍狗因儿子被狗咬伤,并且砍狗前喝了酒。

持刀砍狗的男子姓石,住在该小区,狗主人姓贾,在该小区门口开了家饭馆,被砍伤的狗是一条一岁多的马犬。
贾某平时将狗拴在饭馆对面马路边的树上,晚上打烊了才将狗带回家。

石某称,他和家人外出吃饭回家,十岁大的儿子独自过马路去对面商店买水,拴在路边的狗本来躺在一辆车下睡觉,儿子没注意到狗,突然的跑动将狗惊醒,狗猛扑过来,咬了儿子的左臂,吓到了儿子。
得知儿子被狗咬后,石某和妻子赶忙查看了儿子被狗咬的左臂,好在儿子穿了三件衣服,左臂只是淤青,并未破皮。

石某觉得儿子受了委屈,而此时饭后的酒劲也上来了,便提起菜刀拉着儿子下楼找狗。见到贾某的狗后,石某先是走上去对狗一顿臭骂,狗则对着石某汪汪大叫,石某气不打一处来,提着刀就向狗砍了下去,连砍了四刀,直到狗被砍得趴在地上才住手。
这时,马路对面开饭馆的贾某跑了过来,见自家狗被砍伤,立即就和石某发生了冲突,直到民警到达现场才将两人劝阻。

贾某的狗被伤得很重,鼻梁被砍断,肋骨和前腿被砍伤,已将狗送到医院救治。而石某的儿子也到防疫中心打了狂犬疫苗,民警称双方医治好再做进一步处理。

小编事件总结

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通常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狗暴躁起来主动伤人;一种是狗受到惊吓或威胁反抗伤人。

但不管是何种情况及原因,最后受伤的总会是人,倒霉的总会是狗。

如何避免?

1、养狗人士带狗出门,一定要将狗狗牵好或拴好,并且不超出看管范围内;

2、市民出行看见路边拴着的狗尽量绕开行走,不要逗狗或恶意对它使用暴力;

3、小朋友对动物的喜爱是天生的,平时家长一定要教育:出门看到狗狗要绕道而行,更加不要随意去靠近并触摸。



最后科普一下《侵权责任法》对狗伤人是如何规定的!



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简单说就是,通常情况下狗主人担责,除非狗主人证明(注意是狗主人证明)受害人有过错,可以对狗主人减轻赔偿责任或免除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除了第七十八条“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之外。其他情形下的狗主人必须无条件承担侵权责任,没有例外情形。

所以,养犬的朋友们平时多注意了,一旦出事,你要承担全部责任,任何理由都不是理由。

也希望不养狗的朋友能爱护动物,毕竟都是一条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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