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诺娅:今天的难堪和窘迫就是明天写在纸上的故事

 

人的精力,就那么点。我把大多数的光阴浪费在了走路上,和策划下一次去别的什么地方走路上。我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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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有三条史诗级的长距离徒步路线。从2013 年至2017 年,张诺娅徒步上万公里,穿坏了十几双鞋,成为历史上首位摘得“三重冠”的中国人。完成这一切,只因她对徒步的热爱。
什么是

“三重冠”
大陆分水岭步道和太平洋山脊、阿帕拉契亚小径并称为美国长距离徒步“三重冠”。大陆分水岭步道,北起美国和加拿大边境的蒙大拿州,南端在新墨西哥州的美国和墨西哥边境,全程4300公里。太平洋山脊国家步道,北起美加边境,南至美墨边境,纵贯华盛顿、俄勒冈和加利福尼亚等三州,全长4265公里,沿途经过25个国家森林和7个国家公园。阿帕拉契亚小径,全长约3505公里,途经14个州、8个国家森林和2个国家公园。

太平洋山脊:

最棒的一天

作为超长距离的徒步者,我们被大多数人归类为“冒险家”或是“疯子”,而自己却常常自诩为“自由主义者”或是“户外人”,可我们的生活远远没有别人看来的那么光鲜亮丽。我们要把自己的“卧室”“厨房”“衣柜”全部背在双肩上,“发动机”和“油门”就是自己的肠胃,“车轮”就是自己的腿。



“今天可能会是你人生中最棒的一天。” 奶爸说道。此时此刻,我正嚼着最后一块面饼,坐在潮湿冰冷的树桩上,听着雨点啪嗒啪嗒地打在叶子上的声音。

这句话听着很熟悉。奶爸上次这么说的时候,我们还在南加州的沙漠里,跌跌撞撞地扛着烈日,脚踩黄沙,任尘土飞扬,让风清洗我们的身体。一转眼,时空变幻,我们突然就走到了华盛顿州潮湿阴冷的丛林。我们的帐篷被雨水打湿,背包被雨水打湿,衣服被雨水打湿,鞋被雨水打湿……雨已经一连下了好几天,一点没有停止的迹象。我愁眉紧锁。我们要碾压过美国西部山间的4200 公里,从墨西哥,一路向北,直奔加拿大。可大多数时候,我们风餐露宿,风尘仆仆,找不着北。



在过去的四个月里,我在黑夜的雪地上迷过路,也趟过齐腰的河水,肚脐眼以下全部湿透;我在河滩的鹅卵石上露天席地地“扎营”,半夜老鼠爬过我的睡袋,还把我的坚果偷吃得一点不剩;我在沙漠里舔过自己背包上的盐渍,在美国本土的最高峰被雪盲折磨得睁不开眼睛;我曾经因为在大风中无法搭建帐篷,而睡在厕所旁边,半夜听到同伴纷纷拆下自己被风吹得立不稳的帐篷,都开始露天席地搭地铺。

可在这同样的四个月里,我看过几百次日出日落,在不搭帐篷的夜晚细数繁星,以天为盖以地为席;我在南加州的温泉里跑过澡,在北加的河流里游过泳,还在俄勒冈的火山湖边扎过营;补给的时候,我们真的可以做到“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而且永远不用担心吃甜食会长胖;我们从A 走到B, 从白走到黑,不知不觉就这么穿过了几千公里美丽的土地。



此刻,我的“房子”——一个仅重一磅的帐篷——已经在水里泡了3 天。不仅如此,背包里几乎没剩下几样干的东西了:湿的帐篷底布,湿的睡垫,湿的食物,湿的锅碗瓢盆,湿的纸笔地图……整个背包都是湿的,足足吸了好几斤的水,背上去格外沉重。如果说单日徒步能够侥幸避免洪荒之灾,那么连续数日的“天空排泄物”只能让诺亚方舟都束手无策。

还好,在这个时候,我又碰到了奶爸。奶爸瞅我一筹莫展的样子,说道:“今天可能会是你人生中最棒的一天。” 我听罢,笑出声来。这句话是多么有奶爸的个人色彩,可它又是多么能概括我的全部栈道生活!在太平洋山脊上的每一天,有哪天不是奇遇呢?有什么苦难和遭遇会是浪费呢?熬过来的,战胜了的,超越了的,不都成为最美好的回忆和最骄傲的谈资了吗?谁又知道,今天的难堪和窘迫,不会成为明天写在纸上的故事呢?

我收拾好东西,和奶爸深一脚浅一脚地继续在泥泞的小径上前行。走了不久,我们来到了太平洋山脊最长、最宏伟的木桥。连续几天的暴雨,让桥下的河水格外声势浩荡;冰川的融雪,夹杂着折断的树木和滚动的石头,奔腾而下。巨石被泥浆席卷着,在我们的脚下互相碰撞,发出猛烈的声响。

此刻,天上的云朵变幻了形状,露出了一片有阳光的天空。我和奶爸心照不宣,就此停步。我们打开背包,拿出了里面所有的东西:帐篷,睡垫,底布,衣裤,袜子……我们一件一件地摊开自己的装备,把他们挂在桥的围栏上,或是摊开直接放在桥的中央,挡住去路。可是我们知道,也许我们身后的几公里,甚至几十公里都不会再有行人经过。在这偏僻深邃的山川之中,在这奔腾浩荡的洪流之上,我们搭起了一座彩桥。我望着北方,知道在很多片山川后面,就是加拿大。那真的是我人生中最棒的一天。

阿帕拉契亚:
我想走去卡塔丁




小杰在宾夕法尼亚的某条公路上给我一个拥抱。我板着脸,强忍着心里五味杂陈的感觉,说了一句“我该走了”。他说他想照下来我的背影,被我拒绝了。我知道看着一个人离开的感觉,不会太好受。



于是,我一个人穿过马路,走入林子里,在那一瞬间,回了头。眼泪没有流下来,虽然腮帮子开始酸痛。苦闷的心绪最终在夜晚的雨声中倾盆而至 ——我在AT上第一次哭了。一个人走路是孤独的。我没有耳机,不听音乐,只与内心的魔鬼和天使对话。我平衡着我的野心,远望前方的卡塔丁山,而树木高耸、遮天蔽日,前路漫漫,身心俱疲。连续三年行走,徒步已经成了柴米油盐的生活状态,学习曲线也越发平缓。我只能继续,和美东的大山做一场拉锯战,忍、磨、熬、磕、赖。



这里不是荒原,这里也没有我的王国。阿帕拉契亚的森林被城市包围着,攻城掠地,做着最后的妥协,却依然陡峭、蛮横、杂乱无章。雨点日复一日地打湿帐篷,打湿睡垫,打湿背包,打湿衣服。有人一次次在湿滑的石头上摔倒,有人不停受伤,有人诅咒着AT 诅咒着徒步,有人怀着失望或是悲伤黯然离开。

小杰没有遵守诺言。他一个人登顶了卡塔丁,并在山顶的纪念碑下面给我留下了纸条 ——“勇敢地追逐你的梦想吧”。九月初那个晴朗的日子,当我站在AT终点,远望来时走过的路,一切恍然若梦,得失不复。



南方,那绵延的3500 公里,我遇到的每一个人、踩过的每一步路、没有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以某种方式留在了我的身体里。那时,我回到了出发前写的那段话——“我想走去卡塔丁,因为路,越走越窄。看得多了,选择反而少了;因为越发知道了什么是自己不想要的,什么是拼了命也要一条路走到黑的”。人的精力,就那么点。我把大多数的光阴浪费在了走路上,和策划下一次去别的什么地方走路上。我乐意。

大陆分水岭:
再见,中国长城




这一刻,我真的想放弃了。在离加拿大—美国国境线不到150 公里的地方,在离“长距离徒步三重冠”完成不到一周的地方,在离我心中的北方近在咫尺的地方,我停了下来。



在我见过的照片里,日出会把大岩壁浸染成炫目的红色,而白色的熊草在风里摇曳。而面前,山火的浓烟遮天蔽日。这座绵延10 公里的花岗石岩壁,曾经在几年的时间里占据了我的全部想象;而现在,在灰暗而刺鼻的浓雾中,我的眼睛禁不住流下泪来。也许只是被山火熏的吧,我想。

丹尼尔走远了。那个身影,曾经在风河的岩壁攀爬上消失又重现;在齐腰的深溪里一深一浅地探路;在绿河山口小心翼翼地试探着石头;在怀俄明的大盆地催促我向前赶路;在格雷山的雨水中顺着泥泞的山道下滑;在每个凌晨4 点起床的早晨,在每个走了60 多公里的午夜,在一个个“不可能”的任务面前,带领我向前。

然而如今,我不想走了。再走下去,又有什么意义?徒步的意义,究竟是什么?也许是用双脚丈量土地,也许是用另一种方式串联美国的文化纽带,也许是拾起路上星星点点的有趣灵魂。但我知道,它的意义肯定不是整个月吸着刺鼻的山火、在完全没有景色的地方硬着头皮向前。



而我无法放弃。最直接的原因是,这里是灰熊出没的地区;如果在此刻掉头,就此落单,之后的徒步和露营都要一个人面对潜在的危险。唯一能做的,只有让眼泪流出来,尽情享受长距徒步上这些“不得不”带给我的苦涩。在离终点这么近的地方,步道依然不会忘记继续折磨你。

一周之后,我们迎来了北国的第一场大雪。连续两日,在冰川国家公园纷飞不停。第三天,当我们再次出发,雪已经没过了膝盖——而连续数月肆虐美国西部的森林大火,也被这场大雪浇灭,天空蓝得令人发指。我们终于到了加拿大,到达了我心中的北方。
回望
400多个日日夜夜
来时路
美国的长距离步道系统十分发达;这些山中小径大多修建于上世纪初,经过雪山草甸河流湖泊等最与世隔绝的绮丽之地,远离人烟。


太平洋山脊径经过了南加州的Transverse Range、 中加州的西耶拉山脉,和纵穿北加州—俄勒冈—华盛顿州的喀斯珂特火山山脉。


阿帕拉契亚穿越了美国东部的平行岭谷、建国最先开创的14 州。


大陆分水岭行走在落基山脉的脊梁上,西侧的水流向太平洋,东侧的水流向大西洋。先辈们把火药、铲子和推车毫不吝啬地使用在了这些景观资源上,让后人汲取养分。


在Searle Pass 高原


我搭起雪线之上的帐篷。四周无人,但并不了无生机:土拨鼠时不时对同伴发出尖利的讯号,高原的苔藓和杂草在积雪之下若隐若现。在夕阳中,天地间仿佛只有我一人。这是一个孤独的星球,而我只身站在它的中心。我是战场上最后的战士,硝烟已尽,号角已停。“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此时我已经24 小时没有遇见任何人了。有时头顶传来飞机的声音,我会想到,也许他们才是离我最近的人类吧。


在Stony Pass 山口
我经历了一次失温。雨是会吸魂的。它有呼吸,有情感,有侵入性。体温只是我们脆弱的保护伞。人的皮肤固然防水,但是面对雨水海水这些温柔的液体的时候,我们必须以最谦卑的心态承认自己的渺小和人体的不完美。


在Forest Pass 森林人山口
我开始学会惧怕日光——因为雪盲。在向惠特尼冲顶的路上,我迷路了。更可怕的是,太阳镜也被摔坏了。这是五月中旬的西耶拉山脉,群山依然被积雪覆盖。白色,白色,还是白色——世界上所有的光芒,都被这些白色反射到了我的眼中。

这是我在太平洋山脊上度过的最艰难的一天:暴风雪,找不到路,极其陡峭的海拔升降,轻微高反,还有无时不刻的雪盲。我在连续三天的跋涉之中,体力都已耗尽。就在从Kearsage到停车场那漫长的4 英里之中,我陷入了一种癫狂的状态:一方面,身体已经精疲力竭;另一方面,思绪极为焦躁,恨不得栈道口的停车场就在下一秒出现。每过一个转角,深深浅浅地踩在根本不存在的栈道上,前人的脚印越来越浅。我只能根据地图和方向感,判断栈道的大致位置,然后不择手段地到达那个地方。

然而更多的时间,“生与死”不在我们的讨论范畴之内。我们只是一支行走的部落,完成着一场盛大的迁徙,计算着身上的柴米油盐。已经走了这么久了——也许我早已该倦怠,早已该把这一切都当成日常:每天凌晨6 点起床,收帐篷,一边走路一边啃能量棒,山坡和林间的加餐,用面饼包起来的沙丁鱼,永远炙热的沙漠,雪盲,永远带得太少的水,日出,夕阳,在脑海里计算的速度,英里数,地图,下一个补给点的大餐和床……. 这一切已经在过去的400 多个日日夜夜里,变成了柴米油盐,变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中国

美国

VS
徒步文化之比较
中国
我们国家是农业大国,东部的汉文化以“园艺经济”的眼光改造着我们的山川河流,自然保护区和城市被分割开来,人们失去对土地的连结,人和自然成为两个孤独的个体。当人们对资本趋之若鹜,开发旅游和户外资源的时候,殊不知“荒野”才是最好的“旅游资源”,是我们对子孙后代最诚挚的礼物,也是最满足现在年轻人对未知的探索的那份好奇心的馈赠。
美国
美国的长距离徒步步道虽然依山而建,但它追求的重点并不是长度,而是“荒野感”。荒野是美国人的国宝,是他们的大熊猫,是整个国家建立的基石,是美国相较于旧大陆(欧洲)更“优越”的地方。翻看整个美国的历史,就是一部从大西洋向西延展到太平洋的画卷。

美国人把它们对荒野的热爱和向往根植到了法律之中,而美国也成了世界上也许是唯一一个以“荒野”为美,讲求最小影响的生态设计、纯自然、不开发、无痕理念的国度。相比于阿尔卑斯山的小木屋和缆车,尼泊尔EBC 线路上的茶餐厅和石头台阶,南美洲巴塔哥尼亚地区的国家公园,非洲乞力马扎罗的向导和背夫……美国的户外理念旨在还原数百年前先民初到这片大陆时的纯粹荒野体验,就像电影《走入荒野》当中那与狼共舞的克里斯已然成为现代美国孩子理想中的男性形象一样。


(本文刊载于2017年12月刊《山野》杂志,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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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朱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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