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生的诗歌审美

 

诗是语言存在的最高形式...





诗是语言存在的最高形式。

——布罗茨基

我并不是一个饱读诗书、对诗歌有鉴赏力的人,在这里谈诗有些不自量力。但还是想认真地推荐大家业余时间可以读一点诗,哪怕是从功利的角度。

诗所用的字词,与我们平时用来交流的字词体系并无太大差异,所以当我们读诗的时候,很容易开启日常交流中用到的文字解码器,挤干水分,理解含义,然后便觉得平淡无奇。尤其是现代诗,甚至会觉得莫名其妙,不知所云。

其实在日常交流之外,语言和文字有着无穷的可能性,它们就像精灵,在诗人的魔法棒下面鲜活起来,你会发现,那些我们平时熟得不能再熟的字词,在诗的语境中不断地冲击文字的极限,用音、形,以及它们代表的意象。

字的读音是诗人的第一道菜,即便含义相近的字词,它们发音的位置和感觉都会有所不同。我之前对这其中的细微差异不太理解,后来看到一个说法,读「喉,舌,齿,唇」这四个字,仔细体会能发现发音位置分别就在喉舌齿唇的位置,很有趣。

比如周邦彦《玉楼春》词,有一句「情似雨余黏地絮」,qíng sì yǔ yú nián dì xù, 《诗的八堂课》书中,评说此句读音「没有一个字要你开口,全是唇、齿、舌之间最微细的厮磨与粘扯,却已入骨地表现出那胶着、纠结、无法排解的痴情」,俞平伯也赞叹他的选字,「这七字之间,如丝引蔓,如漆投胶,是和腻也」。

除了字音,诗还有韵律和节奏,江弱水称其为「一首诗的生命」,为了印证这一观点,他以李清照的《一剪梅》举例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如果从每行最后四字句拿掉一个字,变成七言,意思全在,但节奏不同,韵味就彻底变了,整首词也就塌了: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愁。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上心头。

读起来竟然有种二人转的感觉。

多读诗,尤其是具有音乐性的诗,确实能在潜意识里培养行文和说话的韵律和节奏,甚至成为我们的肌肉直觉。就像我们大部分人即便不知道对联的平仄规范,也可以凭着音律分辨上下联,这就是在语言习惯里的旋律。

写诗就是炼字,一个字能让音和意相合着流淌出来,就是最高境界。比如那句我们熟知的诗句「星垂平野阔」,一个垂字,就用有压迫感的音,带着有压迫感的画面铺天盖地俯下身来。如果换成「星明平野阔」,顿时就没了气势,也没了灵性,平淡无奇。

除了选字,诗中还总会有很多事物以及事物背后的意象。那些我们日常便见得到的东西,在诗人的手里总能有让人惊艳的表达。比如顾城写雨,用「向天空举起彩色的盾牌」来形容打伞,盾牌和雨伞两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物件,却在此时合在一起,天衣无缝。而盾牌蕴含的抗拒之意,也自然而然地传递到伞上。

比如席慕蓉在《渡口》中写道「把祝福别在襟上」,祝福看不见摸不着,却被具象化别在衣服上,读到这里似乎有画面,但画面上又似乎缺了一点什么,虚实之间,送别的失落跃然纸上。

说起来,现代诗的诗人好像都喜欢创造性地拼接意象制造画面感,李亚伟在《中文系》开篇写教授和讲师在河里「撒网打捞中文系的学生」,似乎也打通了本来不相连的脑回路,特别精彩。

诗意给人的意外之喜,总会在这些拼接中绽放出来,就像有句话说:

Poetry is when you make new things familiar and familiar things new.

这句似乎很难翻译得精彩,颠倒的词带出了完全不同的含义。说到这里,这也好像是很多英文诗有趣的地方,译成中文,或多或少总会丢掉这种趣味。有一句类似的诗:

To the world you may be one person, but to one person you may be the world.

趣味就在 person 和 world 位置的细微变化带来的含义转折和升级,怎么翻译呢?「对世界来说你只是某个人,但对某个人来说你却是整个世界」,好像意思都对,但又好像丢了一些什么。

美国诗人弗罗斯特有一句经常被引用的名言,他说

Poetry is 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诗就是翻译过程中失去的东西)

它既是在说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会导致诗意消失,也是在说当我们试图解构和理解诗词时,或许已经弄丢了诗的精髓。正所谓月可以当灯,而灯不可以当月;诗可以当文,但文不可以当诗。

其实如果我们能抛开「读诗有什么用」的功利性分析,从诗中体会愉悦,发现其中所谓的无用之美——它们或许才是诗作为媒介连通我们与世界的真正意义。

这样的意义柔弱而细微,却藏着盎然生机。

推荐文中提到的《诗的八堂课》,深入浅出,旁征博引,功力深厚,不故弄玄虚,我翻来覆去读了很多遍,老规矩,抽奖送一本,希望大家读得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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