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的轴,火箭的犟

 

裁判们究竟是不是成心要跟火箭过不去?——在我看来,是,也不是。...

去年看完西决第四战之后,我写了一篇《勇士的浪,火箭的犟》,文中这样总结我对这场球的观感:

“回过头来说勇士的浪。或许天赋实在太多,勇士比赛一打顺了就难免意兴阑珊。好像一个奥数高手,让他做小学算术,他当然呵欠连天。但小学算术也是算成绩的,粗心大意一样可能不及格。神经上没有开关,松懈起来可以无限放松,想紧张起来可没那么容易。

而火箭却展现出令人意想不到的犟。他们就像是一头愤怒的公牛,眼睛里好像只有那块红布,浑身不管还有多少力气,都不管不顾地砸在这一场球上。他们来回来去就一招,无限单打,但愣是一条路走到黑。不到黄河心不死,敢叫日月换新天。”

经历了去年惊心动魄的抢七大战,如今两队五年内第四次在季后赛狭路相逢,勇士显然已经不敢再浪,但火箭依然还是那么犟。只是没想到,一场原本堪称经典的“小球对决”被裁判的哨子给抢了戏。

依我看,这场球的三位裁判可真够“轴”的。

“轴”是北方方言,用来形容一个人是死脑筋,固执己见,不懂变通。在火勇大战首回合较量中,不管哈登和保罗是怎样一次又一次倒地,不管他们的圆柱体是怎样被对手侵犯,三个裁判就是视若无睹、无动于衷。“腾讯NBA”微信公众号今天推送了一篇头条文章《裁判怎么了?火勇大战现八次争议判罚》,列数了勇士队有重大犯规嫌疑的8个争议镜头,除了其中一个动作在哈登怒吼抱怨之后追判为犯规,其他7个都被裁判默许。从这个角度来看,今天的三位裁判真是“轴”到家了。



近年来,NBA联盟对“公开质疑裁判判罚”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不管是谁,只要公开抱怨裁判,铁定罚款2.5万美金。因此,即使遭遇了明显误判,教练和球员们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也会选择“沉默是金”,最多通过各种方式来暗示判罚不公。

但今天的比赛结束之后,火箭阵营一反常态,从主帅德安东尼到当家球星哈登,都直接把矛头指向裁判,一个说“裁判在中场的时候承认漏判了至少4次三分犯规”、“我们本应该多获得至少20次罚球机会”,一个说“我只是想要一个公平的机会,该怎么吹就怎么吹”——可见这场比赛的判罚已经足够挑战他们的极限,宁可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一吐为快。

这场比赛的判罚表现,不光火箭阵营无法接受,很多“吃瓜群众”也纷纷表示“看不懂”。火箭上一个系列赛的对手戈贝尔忍不住感叹:“上周我们打火箭的时候,这么防可是百分百会被吹的……”

但凡裁判们不这么“轴”,漏吹的7个球(姑且只讨论这7个球)中有一两个球被正确吹罚,比赛的结果很可能大相径庭。毕竟,火箭最终也只输了4分,一两个回合的差距而已。这样说来,火箭阵营完全有理由把失利的原因归结于“判罚不公”。
那么,裁判们究竟是不是成心要跟火箭过不去?——在我看来,是,也不是。

说是,是因为同样的镜头一而再、再而三反复发生,而且三个裁判的判断完全一致,显然是因为他们在赛前就已经达成共识,对此类动作的判罚建立起明确默契,彼此心中“有法可依”。他们事前就已经预判到哈登及队友将在比赛中多次上演此类动作,而且依照他们的理解,哈登及队友在一定程度上有表演嫌疑,目的就是为了从他们那里“骗哨子”。为了不被哈登们的这种套路戏弄,他们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因此,他们才会在实际执法中“矫枉过正”,不管是否真的犯规,首先强烈倾向于认定“不犯规”,不给哈登们任何“表演”的可乘之机。

说不是,是因为裁判们的执法尺度实际上没有发生变化,自始至终都保持统一,而且对双方并没有厚此薄彼。三位裁判赛前建立起的吹罚原则适用于对阵双方,只不过恰好让火箭感到更不适应。另外,这个原则一经确立就从一而终,从比赛的第一个球到最后一个球,都没有发生任何摇摆、变化。他们释放出了足够明确的信号:这种球合法,无须再试。勇士球员们敏锐地捕捉到了裁判们的信号,于是他们的防守动作越来越大,但反观火箭,他们并没有在防守端做出同等强度的回应,反倒继续锲而不舍地在进攻端“以身试法”。

勇士阵营同样对裁判并不满意,因为他们在主场作战,却被吹了更多的犯规(比火箭多3个),只得到更少的罚球次数(比火箭少2个)。库里、伊戈达拉这样的核心球员都分别领到5次犯规,防守尖兵汤神也有4次犯规在身,而火箭除塔克5犯之外,其他4个首发球员总共只犯规6次,戈登更是全场37分钟0犯规。从这个角度也可以看出,裁判们并没有偏袒勇士的主观意愿,他们只是严格执行了自己对规则的理解,甚至到了“僵化”的程度——所以,我觉得他们实在有点“轴”。

问题来了,遇上这么“轴”的裁判,火箭为什么不能随机应变?为什么越是此路不通,越是要一条道走到黑?按照德安东尼所说的,裁判在中场休息的时候都已经明确告知他们,至少有4次这样的三分犯规没吹,他们为什么还是要乐此不疲地试探判罚标准?

这正是火箭的高明之处,相较于一城一池的局部得失,他们更在意这场战争的最终胜利——火箭是真的从心底相信,这一次他们一定能掀翻勇士。

都是“老江湖”,裁判们释放出的“判罚标准”信号,德安东尼和哈登们还能心里没数?之所以必须要抗争到底,是因为此事严重危及火箭的生命线。

如果换了是其他动作,比如近几个赛季被联盟重点照顾的“哈登规则”之类,火箭也就咬牙忍了,因为那原本就是锦上添花的非常规武器,并不伤及球队进攻体系的根基。但“后撤步跳投三分”?如果硬生生从火箭的武器库中拿走这个“大杀器”,对阵NBA历史上进攻天赋最爆棚的卫冕冠军勇士,当然只会是“九死一生”。

在今天的比赛中,火箭一共在三分线外出手47次(命中14球),比勇士(22投7中)足足多出一倍。三分球这一项数据上,火箭多赢了21分。显而易见,虽然两队都是“小球战术”的集大成者,同样精通三分球和防守反击,但火箭对三分球的依赖要远大于勇士。如果拿走三分球,勇士至少还有杜兰特的“死神中投”,火箭却只剩下“灯泡组合”与卡佩拉的空中接力。众所周知,越复杂的系统越脆弱,杜兰特的中投堪称“大道至简”,拔起来强投就好(就像今天面对保罗的金鸡独立),而火箭这边的空中接力却需要精密的战术配合,难免像段誉的六脉神剑一样时灵时不灵(今天就不灵)。两相对比,火箭当然更吃亏。
因此,哪怕在中场休息时被明确告知了判罚规则,火箭也绝不能就此认命、束手就擒。与其为了适应裁判的判罚而自缚手脚,倒不如迎难而上,把各种争议镜头最大限度地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让“侵犯投篮圆柱体规则”变成联盟内外的全民议题,通过舆论压力去影响联盟的判罚尺度。

通过舆论压力来影响判罚,联盟历史上其实并不缺乏先例,最精于此道的莫过于“禅师”菲尔-杰克逊。每到系列赛关键时刻,“禅师”总会给媒体抛出猛料,引导他们去质疑裁判。比如,他曾多次抱怨国王队对奥尼尔“非法防守”,称2010年的稚嫩版杜兰特不该像一个超级巨星一样被裁判照顾,指责纳什的运球有翻腕和二运的嫌疑等等,结果也往往如他所愿,随后比赛的走向开始落入他的设计,重压之下的裁判们不得不对他提出的问题“重点盯防”,导致对手在场上小心翼翼、束手束脚,而湖人则乘机占据上风。

曾有记者问“禅师”,他是否在裁判的脑子里种下了一些能影响判罚的种子,“禅师”微笑答道:“我是一个园丁,一直都是。”

如今火箭的所作所为,其实就是在效法“禅师”,要往裁判的脑子里种下一些种子。此役之后,“侵犯投篮圆柱体”已经不可能只是裁判们自己心照不宣的一种规则理解,而是不得不被放到显微镜下去观察、讨论。在系列赛随后的比赛中,关于这类犯规,裁判们的每一个决定都会被媒体和球迷放大,为了能够经得起复盘,他们将不得不重新树立标准。而一旦这类犯规被“从严”处理,火箭就将如虎添翼,“自缚手脚”的那一方则轮到了勇士。

这才是真正的“犟”,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说到底,比赛本身就是在规则范围内谋求最大利益的一种游戏。今年的火箭和勇士在实力上已经无限接近,谁能够更深入地理解规则、甚至影响规则,谁就更有机会笑到最后。如无意外,这应该会是一轮无比漫长的系列赛。
只是不管怎样,原本有机会成就经典的一轮对决,从一开场就不得不在“裁判判罚”这个低级层面陷入僵局,多少有点儿让我失望。前凯尔特人冠军中锋帕金斯说,“如今每个人都忙着从裁判身上得到哨子,却忘了去努力赢得比赛”。

艾玛,说得太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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