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被贴条,心中有不服!

 

停车的事儿每天说,可是,说完了一起又来了一起。...







停车的事儿每天说,可是,说完了一起又来了一起。这也源于我们的身边停车位紧缺,郑州的李先生在一五三医院附近停车被贴条,可是,他觉得有点儿“冤”!

具体怎么回事儿呢?我们先来简单看看今天《晓辉在路上-南方谈交通》视频截图:











啥都不说了,来看看视频吧……


您看,这位先生有那么多空位不停,停在路边多不好呀~而且,您一定是没有看到我们前两天的微信消息。其实,我们已经连续两天推出了停车小贴士,看来,今天小编还得再次附上我们精心总结的“停车小贴士”啦!不过,今天是升级加强版的哟!
停车小贴士
规范的停车位至少具备两个条件:

1、有蓝底白字的标准“P”字标识牌

2、有规范施划的停车位标线

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至于收费嘛,规范车位大部分都收费(部分办事机构门前的便民车位免费),但是,收费的可不一定都是规范的停车位,所以,停车要认准标识,防止“假冒伪劣停车场”骗了您“银子”哟~~

另外,还有两条重要的法律条文我们来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如果您觉得这小贴士您用的上,不妨快快分享给您的朋友吧。

当然,每天晚上18:50-19:20《晓辉在路上》-《南方谈交通》电视节目都会准时在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播出。别忘了收看哟~

视频来源: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  关于交通出行问题,有什么不懂的?来来来,每天早上9点钟锁定收听FM104.1河南交通广播《南方谈交通》节目,也可以与主持人南方实时互动交流哦!

  同时欢迎大家积极转发、分享,让更多朋友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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