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普】农业普查  “福”到农家

 

农业普查“福”到农家——记四川省中江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试点工作  2015年7月,一幅红色喜庆的...



农业普查 “福”到农家
——记四川省中江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试点工作


2015年7月,一幅红色喜庆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福”字从中江县农业普查试点办逐社传到当地农户家中。这幅采用双面彩色印刷,大红底色搭配猪牛羊和粮食、蔬菜、瓜果等卡通饰图的宣传画是中江县为推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试点工作精心打造而成。大大的“农业普查、福到农家”主题宣传诠释了农业普查对全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自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国家专项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中江县便严格按照国家试点方案和省、市农业普查办公室的要求,对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试点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精心策划和筹备。以发现问题为核心,拓展思路,创新办法,围绕质量抓摸底,围绕入户登记定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农业普查试点各阶段工作任务,总结了一定经验,为第三次农业普查在四川乃至全国的推广奠定了实践基础。
01
精心组织  策划筹备

组织协调是保障普查工作有序进行的基础。作为政府行为的普查,如果没有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工作就难以顺利开展。只有农业普查试点的政府行为充分落实到位,一些制约和影响普查工作开展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和克服,才能按照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高质量、高效率地层层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为此,2015年5月25日,四川省统计局农村处一行便来到中江实地考察调研,传达并安排部署了中江县承担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国家专项试点的工作任务,对试点目的和前期筹备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接到工作任务后中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县级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县长彭勇任组长,县级22个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统计局局长龙昌泽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下又组建试点镇、试点村农业普查试点机构。



机构要建好,人才是关键。为更好地组织实施开展农业普查试点工作,中江县试点办分别从县级有关部门、部分乡镇中把思想好、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选调到县试点办组成工作组。除了政府相关部门的优秀人才,试点镇和试点村的镇、村干部(村文书、大学生村官)、应届高中毕业生、假期回乡大学生、教师、热心公益服务的社工也成为县试点办的目标人群之一。经过精心选调、抽调和选聘,中江县共组织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协调员、PDA操作员150名,并通过分专业、分层次对这些普查人员进行了普查区域划分、地图绘制、单位核查比对、摸底、综合业务等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普查登记及调查访问技巧,为完成好普查试点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人员基础。
2
清查摸底  确定重点

随着中江县不断推进农业普查试点工作,各级普查机构人员充分认识到了入户登记前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性——既是防止普查登记时遗漏普查对象的重要措施,又是保证和提高普查数据质量的基础工作。在坚持“宁重勿漏”的原则下,中江县试点办首先做好清查摸底前的资料整理工作,做到目标明确,不重不漏。普查人员则按照“在地原则”,依照小区地图和村民小组户籍资料,逐房、逐户清查核实该小区全部住户,并填写统一制定的普查摸底表,从而确保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表不漏项。在经过审核后,一方面剔重补漏,去伪存真,形成普查登记名录;另一方面进行数据汇总,与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和数据质量控制。



而对于摸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农业经营对象的确定,中江县采取了两种方法来解决。一种是按管理部门进行摸底登记,一种则是按在地原则进行摸底登记。中江县的实践表明,按在地原则进行摸底登记相对比较容易一些。
3
检查指导  保证质量

在前两次全国农业普查中,普查数据多以调查人员走乡到户,手工测量和农户自测为主要来源,从经验来看,这种方式所得的数据主观性和误差较大。为了提高数据质量,夯实统计系统调查数据对国家政策的准确引导,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首次采用了手持电子移动终端设备“PDA”进行测量,通过该技术得到的数据将更加直观准确,也将大大提高普查效率。当然效率提高也必须服从于质量优先的准则,为防止赶进度而忽视质量的现象,中江县试点办规定1台PDA一天的登记户数应控制在10户以内。



测量设备更新的同时中江县也不忘加强登记现场的检查指导。在中江县试点办看来,虽然前期工作已经准备得十分到位,但正式普查登记一开始还是会有一些相关问题暴露出来,登记中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突发状况,此时调查人员若得不到及时统一的答复、纠正和解决,将对普查质量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登记现场的检查指导就显得尤为重要。

虽然在普查试点工作中,中江县也遇到了诸如业务培训难度高、宣传不易到位、人员选调困难等问题。但在各级普查机构的互相协调帮助下,试点工作仍然有序进行。根据统计,经过中江县各级普查机构的努力,试点村共摸底农村住户1101户,其中普通农业经营户819户,规模农业经营户50户,农业经营法人单位47户。期间,在如何有效进行组织机构设立、机构间如何进行协调沟通、如何解决农户对农业普查知识的缺乏等方面均积累了许多经验,为推动农业普查服务广大农村群众,惠农助农作出了贡献。

(作者:记者 曾全红  通讯员 唐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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