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动态】昭化区检察院向中铁二局发出检察建议获采纳

 

近日,广元市昭化区检察院结合办案,针对中铁二局兰渝铁路项目部生产管理混乱、制度缺失等方面问题向中铁二局发出检...





近日,广元市昭化区检察院结合办案,针对中铁二局兰渝铁路项目部生产管理混乱、制度缺失等方面问题向中铁二局发出检察建议,中铁二局高度重视并书面回复。

2015年11月,昭化区检察院在审查中铁二局兰渝项目部7.22重大责任事故一案中发现,兰渝铁路项目部在安全生产中存在明显问题,主要反映出兰渝铁路项目部内部施工计划申报制度缺失,安全防护人数不够、防护标识缺乏,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2016年3月,被提起公诉的中铁二局防护人员被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检察机关考虑到铁路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大,周期长,涉及面广,安全防范难度大,向中铁二局公司发出检察建议更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有利于保障铁路的安全运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于2016年4月19日,向中铁二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从规章制度、前期准备、安防投入、教育培训等方面入手,严防铁路工程沿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5月16日,昭化区检察院收到中铁二局的书面回复,中铁二局对昭化区检察院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并表示该院提出的四条合理化建议已经全部采纳并落实:一是及时制定完善内部安全规章制度。成立新项目部,结合工程和现场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配齐配强管理人员、并组织签订岗位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二是充分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新组建的项目部与既有的施工班组重新理清了合同关系,签订了安全协议。此外还规范施工调度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按规定和配合协议要求向铺架单位报送施工计划,待审批同意后,按施工计划组织施工。三是加大对工程系施工安全防护人员、设备的投入。现场施工安全防护人员从原来的20人增加到42人,同时安排2名驻站联络员轮班值守,现场防护配齐现场安全警示标识、反光防护服、洞内照明等实施用品。四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选任的防护员均有铁路局安全培训上岗证,上岗前集中学习培训和交底。每天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进行班前安全讲话,提供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针对防护人员、驻站联络员、现场施工负责人及班组长等关键岗人员,每周进行培训,确保剩余工程安全顺利完成。

该份检察建议认真分析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风险漏洞和制度缺陷,加强对个案中反映的倾向性问题的研究,提出了针对铁路工程建设行业的治理建议,促进了铁路工程建设加强管理、堵漏建制,确保铁路建设安全稳定,有利于保护国家、企业财产安全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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