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在意文字 写不出好小说

 

小说家会一辈子折磨自己,只为写出一个好故事;如果你没有强迫症,最好别想写小说。作家的价值与技艺,是他用言教与...





小说家会一辈子折磨自己,只为写出一个好故事;如果你没有强迫症,最好别想写小说。

作家的价值与技艺,是他用言教与身教教给我们的,在那一段重要无比的短暂时光逝去后,多年来我始终奉为圭臬。

——短篇小说大师瑞蒙・卡佛

文/约翰‧加德纳(小说家、文学评论家、美国当代重要写作教育者)

一本出色的小说光凭第一页前五个词汇就能让读者忘记自己在读小说;读者开始看到各种画面,像是狗狗在一个个垃圾桶里翻找食物,一架飞机在阿拉斯加的群山之间盘旋,或者是有个老太太在派对上正偷偷地舔自己的餐巾。读者恍如身陷梦境,忘记自己坐在房间里,忘记该吃午餐或者该去工作了。读者能感受到作者持续构思的那些生动美梦(也许只有一点点无关紧要的差异),作者在脑海里一再修正,直到觉得对味了,才用文字把梦勾勒出来,希望其他人无论何时想要,都可以打开他的书,藉由文字重温那些美梦。

如果作者希望用生动的方式呈现美梦,他的「语言讯息」(包括词汇、文字节奏、暗喻等等)就必须鲜明而充足。如果过于含混、草率、模糊,或者写得不够多,无法让读者看出他想说些什么,那个梦在读者心里就会变得朦朦胧胧,令人困惑,终究会感到懊恼或无聊。如果他希望那个美梦能持久,就不该使用一些会让人分心的语言,否则读者就会从那个梦突然抽离出来,意识到自己是在看书。因此,举例说来,如果作者犯了一些文法上的错误,读者就不会注意派对上的那个老太太,而是开始聚焦在页面上的文字,想看看句子是否真的不合文法。如果真是那样,读者就会开始怀疑作者甚或编辑,心想:「出版社怎么会容许这种错误呢?」此时他们已经忘了那个被打断的老太太故事了。

可以同时是诗人又是小说家吗?

作家对于文字的关注程度如果多于故事元素(包括角色、行动、背景与氛围),就不太可能创造得出生动而能持久的美梦。是他害了自己,因为沉醉在文字中,他已经搞不清楚文字(还有文字的含意)与故事孰轻孰重。所以,在断定年轻作家是否具备文字敏感度的时候,我们不会只问:「他有文字敏感度吗?」另一个也该提出的问题是:「他对于文字是否太敏感了?」如果他没有文字敏感度,当然是个麻烦,尽管就像我先前说的,他也许还是会成功,理由是他有其他强项可以弥补此一弱点,或者是有人指出了他的弱点,而他也改进了。如果作家的文字敏感度太强,而他又打算写小说而非诗歌,那么他能否成功将会取决于:一,他是否能够学会在意其他小说元素,进而开始收敛一点?就像那些喜欢说俏皮话的人在葬礼上就该压抑。或是,二,他是否能够遇上一位编辑或者一群读者,他们跟他一样不在乎其他,单纯只是深爱美好的文字?偶尔的确会有这种编辑和读者出现,他们可能都属于心思细腻的人,将小说这一门虚构艺术带往一种极致的境界,变成一种曲高和寡的游戏。



书名:《大师的小说强迫症:瑞蒙‧卡佛启蒙导师的写作课》

作者:约翰‧加德纳
出版社:麦田
出版日期:2016年4月2日



最在意或者只在意文字的作家一般而言都不太有能力写小说,因为他们的人格特质与个性并不适合写小说。在这里,所谓「人格特质」就是有时被称为个人「固有」天性的东西,是生来就具备的特质;至于「个性」,我所指的是个人看待自己与他人的一般习惯性方式。换言之,我所指的是一种分辨内在自我与外在自我的方式。特别喜爱文字本身的人构成了某种明确的类型,我们几乎一眼就可以看得出来,至少大致上能看出一个梗概。文字具有象征功能,在我们的思维中,它们可以取代那些它们象征的现实存在物(像是真实世界里的树木、石头,哭闹个不停的婴儿),但似乎也不可避免地会有言外之意。总之,霍布斯(Thomas Hobbes)、尼采与海德格等哲学家都是这么说的,而光凭「双关语」我们就能确认这一点。在某个社交场合中,如果有人说了一个双关语,所有在场者都不能否认的是(无论他们有多钦佩说双关语的人和那句双关语),那个人如果完全融入了现场的情境中,就不可能说得出说双关语。

举例说来,假设有一群人正在参观却斯家族(Cheuse)的艺术收藏品,结果有人说了一句:「却斯家没有人是乞丐!」(Beggarscan’t be Cheuses!) ,就表示那个人并未仔细品味欣赏眼前那一幅透纳(Turner)的风景画。深爱文字本身的人可以成为出色的诗人、填字游戏的设计人,或者擅长玩拼字游戏。也许他写得出某一群特定读者喜欢的类似小说的作品,但终究无法成为一流小说家。



约翰‧加德纳(John Gardner)。



这种作家不太可能对于一般的主流小说感到兴致勃勃,理由有好几个(第一个就是他的个性使然,他总是与世界上的现实存在物保持距离)。对于迷恋文字的人而言,小说如果坦然与现实世界紧密契合(把各个角色描写得巨细靡遗、栩栩如生,持续聚焦在关于那些想象人物的流言蜚语上,天真地强调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连天气也写得精确无比),很可能是愚蠢而乏味的;他会觉得自己被淹没在垃圾般的文字里。

如果本来就不喜欢那种现实存在的世界,有谁会愿意花那么多时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模仿它?迷恋文字的人肯定会喜欢那些特别而极具知性的小说家,像是斯汤达尔、福娄拜、霍格里耶(Robbe-Grillet)、创作《芬尼根守灵记》时的乔伊斯,甚或纳博可夫,但是对于能把小说里的世界描写得活灵活现的小说家,像是狄更斯、史蒂文森、托尔斯泰、梅尔维尔与索尔.贝娄,他喜欢的反而是他们的次要强项。如果一本小说最吸引人之处在角色与行动,难道迷恋文字的人就不能好好欣赏它们吗?我不是那个意思。而且我也没说这种人因为天生与现实有距离感,所以冷漠到无法疼爱自己的妻小。

我只是说:因为他没那么爱主流小说,所以不太可能有动力将那种小说传统延续下去。如果他有幸生活在贵族的时代,或者他能够找到某个艺术同好来庇护他,像是躲进了一个圣殿,避开苍蝇般的人群打扰,也许就能够根据自己的奇想来创作。

但现在是民主时代,出版社大多具有商业倾向,除非他完全以自我为中心,而且固执,否则是无法持续创作下去的。也许有些人会同意,他所写的那种特别小说有其价值(当然也会有人不同意);但是他难免会有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疑虑,感觉到自己的志趣与群众不同,或者自认理念没有意义,遭大多数人漠视,创作的意愿也没了。他不想顺从那些有经验而且学识较好的读者,写他们喜欢的小说,也不爱自己的同好(因为他天生就喜欢嘲讽别人,与他人保持距离,甚或像福娄拜那样不爱与人来往,非常不信任别人),最后毕生只勉强写了一、两本书,或者没半本。

由于这种个性(具有前述特殊含意的「个性」),这位有才华作家的小说家只会遭逢两种可能的不幸遭遇:一是他根本就没有把小说写出来(若他是想要奚落读者与其品味,这是最绝的一种方式),或者是小说被煽情、虚矫和冷淡等缺点给毁了。

●本文摘自麦田出版《大师的小说强迫症:瑞蒙‧卡佛启蒙导师的写作课》

作者简介:约翰・加德纳 (John Gardner, 1933–1982)

一九三三年生,小说家、文学评论家,也是影响许多当代美国作家的重要写作教育者。一九八二年因车祸逝世。

取得爱荷华大学博士学位后,辗转于各校担任创意写作教师,每日花大量时间和有志写作的学生谈论文艺、修改作品。同时他也是多产的作家,结束每日繁忙课业之后,一定会再花上六、七个小时坐在打字机前斟酌字句。三十岁之前虽然只发表过少量文学评论和短篇小说,直至四十九岁逝世前,已经出版了二十九部分量厚实之作,类别广泛,包含小说、诗、文学评论、传记。其中最受人称道的是讨论小说技艺的写作教学书,尤以《大师的小说强迫症》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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