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你就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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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话题首先要从一段视频开始

高能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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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预警!

非战斗人员请立即闪开!!!

非战斗人员请立即闪开!!!

非战斗人员请立即闪开!!!



看得很过瘾吧!

据称,路虎车主发现被捷豹堵着了,就给捷豹车主打电话,没想到等了好久就是没人来,捷豹车主还放出话来

“我就是这么慢,怎么了?!有种你就撞出去!”

就是因为这句话,让路虎车主仿佛得到了金牌令箭一般。他把这段话录下来,叫来了警察,表示

“车主说了,让我撞出去,呐!您看好,我可要开动了(いただきます)!”



于是就出现了视频中的景象,从视频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旁边有一身穿警服的人不时对路虎司机说话,应该是在提醒他小心不要撞到别的车,但没有制止撞捷豹的行为。

咱们再看那帮围观群众,这么群情激奋、斗志昂扬的充当狗头军师,想必也是仰仗着有我们警察叔叔在场,而且还允许了这一行为吧。

最后的结果我们也看到了, 路虎一骑绝尘而去,但捷豹就惨了,看看这小腰、看看这小脸、看看这小身材,哪还有个车样啊!简直就像刚撞完中环一样!

下面我给大家讲的可不是交通违章乱停车的问题,而是更严重的刑事犯罪!

不不不,我说得不是捷豹车主!

我说的就是你!路虎车主!!!

他以为他录下了捷豹司机的话就可以真的撞了吗?

实际上并不是!

听我慢慢讲哈,我们每个人每天都要说无数句话,这些话里面有的能够构成法律上的效力。

比如说你去餐厅吃饭,对服务员说“麻烦给我一碗鱼丸粗面”。

嗯哼,你的话的意思就是在说,我现在想与你之间订立一个合同,你给我面,我给你钱。



再比如说你是明星,刚刚跟心爱的女神表白,在某慈善晚宴上,心里一激动在舞台上说“我要捐1000万人民币给慈善组织”。

嗯哼,你的话的意思就是在说,我现在要基于公益慈善的目的赠予慈善组织1000万元。

再再比如说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你一个人走在西藏北路上,为了早点回家,你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司机问你

“旁友,去哪里?”

你轻轻地说

“西藏南路”。

嗯哼,你的话的意思其实就是在与出租车司机订立一个客运合同,目的地是西藏南路。

上面列举的这些例子呢,都是在说明一个问题。就是你说的话会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是可以适用法律来调整和解决的。

我们再来看看下面这几个例子。

有一天你终于约到了你的女神,兴高采烈的一蹦一跳的跟他一起轧马路。

情到深处,你情不自禁地开始说起来了蠢话。

“志玲,我要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送给你。”

然后呢,,,你能摘下来吗?

当然不能,但是女神不乐意了。

你明明答应我的,为什么不摘!!!

“歪?妖妖灵嘛?我要报警……”

然后呢……警察当然不管了,因为这句话根本不属于意思表示,不会产生法律效果。



算你运气好,最后娶到了女神。但是日子过久了,难免会吵吵架什么的。有一天,你们又吵架了,情到深处,你情不自禁地又开始说起蠢话。

“不过了,不过了,我把房子点了,大家同归于尽”

于是你那位从小就是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一路当班长的女生又拿起了电话。

“歪?妖妖灵嘛?我要报警……有人要点火还要跟我同归于尽”

然后呢……你猜……



所以,你看,同样是说话。有的话在法律上就算数,有的话在法律上就不算数。详细点来说呢,就是关键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通过一定外在形式将希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表达出来的行为。

意思表示必须具有一些构成要件:外在形式、行为意思、表示意思、效果意思。

总而言之一句话,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情话、气话统统不能视为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听完了之后,你可以走心、也可以走肾、但是千万不能走法律。

那么我们来看捷豹车主的这句“有种你就撞!”显然属于气话,不属于意思表示,因而路虎车主不能因为这句气话就真的撞他。换句话说,路虎车主不能因为这句话而免责。

法律上来讲,这句话并非意思表示,所以不构成被害人承诺,也就不是一个违法阻却事由!因此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既然他要承担刑事责任,别的不说了,我就列个法条大家感受一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75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33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还没说完,那位警察,你别急着走,来来来!!!

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幕发生,不制止、不呼叫增援,任肇事车辆逃离现场,这个行政不作为的罪过你是担定了!

好了,最好发自肺腑的说一句,古人说得好哇~

“看热闹的从来不嫌事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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