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社会】20年前这个人在海南究竟做了啥,让检察机关超过期限也要追诉?

 

太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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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前拐卖儿童,时至今日,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吗?检察官的答案是“不能”。记者8日从省检察院获悉,日前,海南检察机关依法追诉了一名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1995年5月,犯罪嫌疑人陈定顺和王绍胜、陈春雷(后二人已被判刑)共同拐卖了受害人王某德的儿子。事后,陈定顺逃离海南。

由于本案发生的时间是1995年5月19日,公安机关立案的时间为1995年5月31日,而对犯罪嫌疑人陈定顺决定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时间却是2015年8月12日,距案发时间已经超过了20年。然而,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核准认为,犯罪嫌疑人陈定顺以出卖为目的盗窃婴儿的行为,涉嫌绑架儿童罪,虽然已超过二十年追诉期限,但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当追诉。

今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下发《关于对陈定顺涉嫌绑架儿童核准追诉一案加强监督的通知》,要求海南检察机关对该案加强跟踪监督。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1995年5月17日,犯罪嫌疑人陈定顺和王绍胜、陈春雷共同商量拐卖受害人王某德儿子,并就如何偷出孩子,谁负责照看,谁负责找下家卖孩子进行了详细分工。19日,陈定顺伙同一名叫“杨勇”的人,趁受害人王某德夫妇不在家,窜入王某德家,将其5个月大的儿子王杰抱走,后将王杰交给王绍胜看管。

数日后,陈定顺和杨勇夫妇三人将王杰从王绍胜处接走,准备卖掉。三人来到海口市某立交桥桥头处时,杨勇让陈定顺在桥头等候,杨勇夫妇随即将王杰抱至桥头附近的村子卖掉,但此后杨勇夫妇一去不回,被拐卖的儿童王杰也不知去向。直至目前,孩子仍没有下落。

1995年5月19日,被害人王某德向海口市海甸派出所报案,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现美兰分局)经审查后立案侦查,同案犯王绍胜、陈春雷于5月29日被抓获。而当时的陈定顺由于真实名字没有确定,公安机关没有将其作为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事后,陈定顺逃离海南,回到四川省巴中市老家。

此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被害人王某德从熟人口中得知,自己的儿子是被邻居——一个四川的租户偷走的,这个租户的真实名字叫作“陈定顺”,不是当时所知的“陈庭顺”。

了解到这个信息后,2015年6月24日,王某德再次向海口市公安局海甸派出所报案,并提供了犯罪嫌疑人陈定顺的真实姓名等信息。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随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确定陈定顺为犯罪嫌疑人。

同年8月12日,公安机关对陈定顺进行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陈定顺被当地派出所通知归案,因慑于公安网上追逃行动以及内心的谴责,于8月13日向四川老家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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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日报

记者:金昌波

编辑丨周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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