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林答问(0527002):网上招宝有风险,擦亮眼睛依法选

 

春林答问:网上招宝有风险,擦亮眼睛依法选小大打印2016-05-2711:20:27作者:于超来源...



春林答问:网上招宝有风险,擦亮眼睛依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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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7 11:20:27  作者:于超  来源:中华网山西  参与评论(-)条 阅读(664)

今天,春林律师在微信上看到一起路虎撞捷豹的视频,撞击多次,直接造成了捷豹车辆的严重损坏。我还以为是哪个小哥路怒症又犯了。结果用百度仔细搜索了一下才知道,事情是因为网络理财而起。

这家名叫“招宝网”的公司打出的广告是这样说的:投资85万元购买理财产品,除了每年12%的高额收益之外,还可以免费使用一辆保时捷卡宴。诱惑的驱使下,害得一位理财者大老远跑到厦门,办理了这个理财产品。不过,这保时捷车在厦门的酒店刚停了一天,就突然不见了。近日,厦门警方还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他们通过厦门招宝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简称“招宝公司”)的“招宝网”融资租赁平台购买汽车理财产品。今年4月起,该公司抵押给债权人的车辆陆续“丢失”,怀疑是被原车主开走。目前警方已将招宝网公司涉案人员刑事拘留。

春林律师说法:

这一年多来,我们法律咨询热线就接到了好多关于网上理财的咨询,这个宝啊,那个宝啊的。很多咨询者直接就问:“公司老板跑路了,我们应该找谁要钱啊?我们对这也不懂啊。”在此,小助律师以网贷平台为例给您说说互联网金融的运作方式,供您在投资理财时参考:

我们经常听到P2P网贷平台这个概念。那什么是P2P网贷平台呢,其实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听到的各种“宝”,它是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网上个人与个人之间贷款服务的平台。网贷平台属于一种中介服务,他的工作就是撮合借贷双方达成借款协议,并且帮助借贷双方设定一定的抵押担保,力争最大化的保证双方的利益。在这种模式下,借贷双方是当事人,网贷平台公司只是中介,如果有人借您钱不还,网贷平台公司会帮您去要,但绝不会与借您钱的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因为与您签借款协议的不是网贷公司而是借款人。

我国银监会要求网贷公司是绝对不能设立资金池的。那么,什么是资金池呢,说白了就是像银行那样搞储蓄。我不管钱能不能放贷出去,我都先约定以一定的利息,来吸收公众的存款。然后我把钱放贷出去,挣取存贷款利息差。为什么这种行为,银行就可以而搞网贷公司就不行呢,因为网贷公司的信用是远低于银行的,他不可能像银行那样在央行设置存款准备金,用于防范风险的发生。所以,就有很多设置了资金池的网贷公司在支付不了约定利息的情况下选择跑路,所涉及的金额一般都非常大,而投资者却是追索无门。大家看看这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危害啊。所以,银监会就将设有资金池的网贷公司统统归类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范畴。

我们老百姓在日常运作中怎么去区分正常的网贷还是非法的网贷呢?首先,春林律师先要告诉您,您选择网贷本身属于投资的范畴,投资和银行储蓄可是不同的,它有很大的风险在里面,有可能就拿不回本金,这一点您必须想好。其次,在签订网贷协议时别光顾着看给您多少利息,还要认真审查具体是什么贷款项目,贷款项目有没有担保,担保能不能实现,实现的可能性有多大。第三,对于那种根本就不告诉你借款给谁的网贷公司,有很大可能性就存在着资金池,一旦承兑不了,您的钱就打水漂了,在此特别提醒我们广大的居民朋友特别是老年朋友,网贷有风险,投资请谨慎啊。

相关法条: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作者:北京市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于超)

(责任编辑:张琦)

关键词:春林答问 网上 招宝 风险 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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