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永远也不会改变。

 

以不变应万变。...



有些事,

永远也不会改变

—— By 叶菊


我打开电脑,然后打开刑法的课程录音,录音里授课机构的教师开始讲着各种各样变态又诡谲的案件,洞悉它们,分析它们,谈后裁决它们。

刑法学本身是一门比较变态的学科,因为它是解释学,所以很多东西要依照着既有的成文法来走,不像外国人学法学,很多时候并不按套路,相比之下,还是我们中国人中规中矩,按部就班一一罗列步步为营,倒显得稳当很多。

开学后不久,给羚羊学联写招新用的推送,突发奇想,写一写这个组织的由来。

然而我总是记不清,当初为什么会一时手贱创建了这个组织。

叶菊,你的群叫菊花法学学术群就好了嘛,干嘛叫羚羊呢?

      这是我听过最多的问题。

我翻开羚羊扯法,我习惯把臧叔每一次发布的羚羊扯法都打印下来,反复的看。

记得臧叔刚刚开始开羚羊法学小窝的时候,【羚羊小窝】这个群还只是面向小众,对象是模联圈内的法学人,但是到了羚羊学联的时候,就直接面向了五湖四海的法学人和法律工作者了。

我其实不知道臧叔看到现在这个场景,心里是一种怎样的想法,我也不知道,他看到我乐此不疲的在羚羊学联发布文件,心里是怎么想的。

“我觉得,当一个人变成一个符号,那么就更加能够带动别人去做事情,比如普法,比如去学习法律”我跟臧叔说,“所以,我想让羚羊群的法学学生都认为【羚羊】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象征。”

“好啊,”臧叔看起来应该大体还是满意的,“但是这个过程可能很漫长喔,而且具体应该怎么做呢?”

“很简单,不断把自己做出的成果贡献给他们——因为我做这件事情的意义已经在产出的时候体现了,而这些东西后面产生的附带价值,比起我自己产出这些东西所学到的知识而言简直是微不足道的,”我笃定,“而我也在这之中不断地被像你和阿清、霍叔叔和其他人这些前辈不断的批评和指点,自己也可以不断的获得自我提升。”

敲击完键盘,我望了望窗外,深夜,夜空中挂着一轮明月,

在明月中,我似乎看到了一只挂着弯角的羚羊。

我是一个很马虎,很大意的人,有些时候马虎得自己都想嘲笑自己。我曾经做过很蠢的一件事情,就是在四级英语开考前五分钟发现自己没有带身份证,冲冲冲冲回宿舍的时候,发现身份证就在我右边的口袋,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个蠢毙了的自己。

说句实话,敲下这行字的时候,我都在发笑。

因为愚蠢,因为年轻,因为幼稚,所以我们的雄心总是撞上一个又一个的丑恶的东西,因为无知,又因为热血,所以我们才能够一次又一次的冲破这些困境,因为向往学识和智慧,所以我们做到不到绝圣弃智,甚至难以容纳下这样的观点,因为我们难以抛弃我们所向往的这些事情与理念,所以我们才不愿意心甘情愿的去完全接受这个不完美,不健全的残缺世界。

但是,我们总能够做到,在击碎这一个个命运大魔王派来的死神后,对着这些恶魔出现的方向高喊,即便是全身像得了帕金森症候群一样,流着痛苦的眼泪,也要高喊着:

对不起,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脆弱,我会继续努力下去的,这辈子我都会继续努力下去的。

对不起,

    有些事,这辈子都不会改变。



四天没见到小编我了!大家想我了吗?!由于我的疏忽,所以上一次的推送插播的歌曲失败了...当我按下群发键,照惯例转载新推送到自己的朋友圈的时候,

“你插播的歌,没有。”叶老板冷冷地在下面评论一句。

What???当时我是一脸懵逼的。
点开一看,突然想起做推送的时候点开了好几个网页,其中有些插播了歌但是没保存...十分愧疚地跑去跟叶老板忏悔,然后被扣掉了工资!
我错了...我下次一定更认真地检查...所以你们在推送开头看到的歌,就是我上一期想插播的歌...

为了弥补你们,我决定打个广告【什么鬼】!那就是法官猴公仔!穿着法袍的猴公仔484很可爱!王八蛋【不是】老板叶菊吃喝嫖赌!欠下了3.5个亿!带着他的新垣结衣(?)跑了!我们没有办法!拿着法官猴公仔抵工资!原价都是三百多两百多一百多的公仔,现在通通只要55块!55块!叶菊王八蛋【不是】,你不是人!我们辛辛苦苦给你干了大半年!你不发工资!你还我血汗钱!还我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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