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新规,“上班下班途中”如何界定?
工伤保险新规,“上班下班途中”如何界定?退休返聘职工发生工伤,能不能走工伤保险渠道?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也...
工伤保险新规,“上班下班途中”如何界定?
退休返聘职工发生工伤,能不能走工伤保险渠道?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也算工伤,“上下班途中”该如何界定?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已开始执行,人社部今日发布“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明确解读了一些具体问题。丧葬补助两种待遇 亲属选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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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同样保障返聘人员
往返单位和住地 视为“上下班”
哪些用人单位应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此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央视新闻、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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