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处理一批镇村贪腐干部,看看有没有你那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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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处理一批镇村贪腐干部】日前,太和县纪委监察局对太和县部分镇村干部贪腐问题进行了查处。他们分别是:

1


税镇镇原党委委员田永春侵占及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田永春在担任税镇镇党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三线三边”环境整治、计划生育、危房改造、控建等工作中侵占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0余万元。经县纪委研究决定,报县委批准,给予田永春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洪山镇农经站长兼民政办会计张怀军侵占财政奖补资金等问题。

张怀军在任洪山镇农经站长兼民政办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侵占优抚对象优抚资金373000元;侵占洪山镇 “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和治安费226000元。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怀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
洪山镇洪山村原党总支书记杨金波侵占财政奖补资金、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

杨金波在担任洪山镇洪山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洪山村“一事一议”项目中侵占财政奖补资金、收受他人现金共215000元;向开发商赵某某索取太和金色华府购房款200000元收据一张,并为其妻子刘某某提供购房合同;收受开发商程某某所送价值260000元房屋一套;先后三次收受开发商王某所送现金共40000元。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杨金波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旧县镇万福村原党总支书记陈怀友侵占土地补偿款等问题。

陈怀友在任旧县镇万福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县开发区征用该村土地时,虚报地亩数及地面附属物,套取并侵占补偿款291020元;在308省道拓宽工程中侵占土地补偿款37280元。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将陈怀友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
旧县镇原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陈新民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

陈新民在担任旧县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国家补贴农机销售和国家投资建设工程工作中,收受他人现金8万余元;另在国家补贴良种销售和农机作业补贴工作中侵占6万余元。经县监察局研究决定,将陈新民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
城关镇育贤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杜桂军骗取拆迁补偿款问题。

杜桂军在担任城关镇育贤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期间,在老城区棚户区拆迁补偿中弄虚作假,提供、使用虚假证照,骗取拆迁补偿款213127元。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杜桂军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
五星镇原光李村党支部委员刘邦标侵占救灾化肥等问题。

刘邦标在负责刘关村委会西刘庄自然村日常事务期间,将应免费发放的31袋救灾化肥以每袋100元的价格卖给村民,个人侵占2900元;收受殡葬户现金3000元;以收取“准建费”、“接电费”为由,收受可耕地建房户现金5000元。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邦标开除党籍处分。
8
赵庙镇黄门村原党总支副书记宋德志侵占计划生育抚养费等问题。

宋德志在担任赵庙镇黄门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索要他人低保款2500元;侵占计划生育抚养费17410元;违规收取并侵占“以罚代葬”款15000元。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宋德志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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