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3亿销售额的生意经

 

以线下特卖为例。首先需要让用户知道有哪些商品,然后是选购、下单、购买、运送等环节。公司会根据这些环节设立部门,优化流程。而组织架构升级则不然,它不是考虑如果安排公司内部的流程,而是将眼光放在如何能为用户为公司带来更大的价值上。...



最近几天没更新文章,好像发生了不少事。

比如,英国脱欧。

比如,京东与沃尔玛组成的友好战略同盟。

比如,吴亦凡与”小G娜”两位加拿大友人在中国上演的北京爱情故事。

今天,我想说说几天前在上海遇到的一位朋友。

一个有意思的人
5月份的时候,在上海参加了一个AoH的学习。主办方发了一个用来作笔记的白纸本。封里好像是对一个人的介绍,每页的底部都有一段文字,用很淡的颜色印刷。刚好一只手大小,方便携带。这几日带到身边,随手做个记录,挺方便。


对,就是我手里拿的那个
前几天路过上海,约高伟一起吃饭。

他最近很忙,手绘作品开始在朋友圈里大量疯传,俨然一副网红的架势。打电话时,他约了人在长宁区的一个地点见面,干脆就一起过去了。当天还下雨,一路奔袭,绕了很远的路,才找到地方。给那人打了电话,上来接我们。大约10分钟,一个圆圆脸穿着青色T恤的人拎着一瓶矿泉水,远远的看到我们,招了下手,转身在前面带路。

没有商务人士惯有的寒暄,握手环节也省略了。他的卖场在地下,还没开业,正在装修。



简单聊了下卖场的情况。习惯性的拿出本来画个记录。他突然指着我的本说:”那个本是我的”,然后接过去,直接在上面签了个名,重新递还给我。一分钟以后我才反映过来,那个本的封里就是他。
他叫”大师”。之前,我以为他是为了搞怪。

后来发现他是认真的。
大师的生意
我们去的这家店位于上海北虹路上的B1层,到的时候他们正在为19号的开业作准备。趁他们聊天的时候,扫了一下他们之前的产品,一款App,一个公众帐号,类似于『什么值得买』的商品导购,提供一些较低折扣的尾货服饰、鞋包、婴童、玩具。和『什么值得买』不同的是,它是为线下商品作导流。

在消费升级的大环境下,两类商品会成为市场的主流,一类是满足分别心的产品,要的是和别人不一样。比如锤子手机这种具有强人格化标签的产品。另一类是质量好、价格优的商品,如名创优品、必要、优衣库,比如奥特莱斯、迪卡农、尚品折扣这样的线下特卖店。这是一个非常稳定而且持续的市场。去年大师带领82个人,在这块市场仅仅用了200万的营销费用就完成了3个亿的营业额。

我们来的这家是他们公司首家线下特卖体验店,5000平米左右,聚焦于已婚的、38岁以下一、二线城市的女性。可以看出,过去的几年,他们已经完成了线下尾货商品的产业链整合。和聚焦于品类的线下特卖店不同,这个年龄阶段的女性一般掌握着双方老人、配偶、子女的各项家庭支出。而这其中大概有5~15万的费用连她本人都不知道花在了哪里?可以说,这是目前国内最主流的消费人群



面对这类用户群,低至两折的名品尾款商品构成了强有力的购买理由。用雷军的话说,你必须超出人们的认知才行。比如一件尾货商品,7折、8折很实惠,但不一会激发人们的购买行为,2折会穿透这个认知。我看了一下他们19号的主打商品,很多都是2折的。



光有理性的购买理由不行,那只是购买的基础。大师做了这么多年市场,自然深知这点。所以在他的线下店不会再出现任何低价、折扣这样的标语。那就是人们来到这里的理由。人们需要的是”买买买,出来就是买的”、”女人就是要对自己好一点”、”人生就是任性”之类的感性标语。质量好、价格低形成了购买的理性要素。而决定购买的则是强有力的感性支撑,对于女性尤其如此。

女人理想中的伴侣,从来不是阻止你购买的那个人。而是,当你犹豫不决时,告诉你值得拥有所有美好的那个人。
商业模式 = 生意 + 组织架构
大师说:”商业模式 = 生意升级 + 组织架构升级”。

昨天拜访阿里时,探讨了同一个话题。

从生意的角度,公司组织架构形成的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由此推断,组织架构应该足够的简单灵活,以便于快速适应外界环境的变更。而公司越大,牵扯越多。越难做到灵活。最近接触到的一些大公司几乎都在讨论这个问题。无论是传统企业还是互联网企业都如此。

我们这里所说的组织架构升级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内部组织结构。它还包涵整个产品链的整合和重构。从用户的需求输入开始,经过A、B、C、D等诸多环节,最终形成产品的过程。
以线下特卖为例。首先需要让用户知道有哪些商品,然后是选购、下单、购买、运送等环节。公司会根据这些环节设立部门,优化流程。而组织架构升级则不然,它不是考虑如果安排公司内部的流程,而是将眼光放在如何能为用户为公司带来更大的价值上。比如能不能把一些环节交给外部,让外部的第三方公司来完成。

比如能不能把产品展示的部分交给『网红』来完成?

熊猫TV、斗鱼、映客、快手、秒拍、小咖秀,这些平台上自带几十万、上百万用户的网红非常多。比比皆是。影响消费者的主导权已经从传统媒体手中转移到了拥有超过20亿用户的社交媒体手中。在社交平台上,”网红”已经可以和大牌明显分庭抗礼了。但是很多小网红并没有属于自己的制作团队,单打独斗。产出质量不稳定,没有很好的变现手段,网红的周期不长,机会稍纵即逝。产品需要流量,网红需要长期稳定的变现手段。这是一拍即合的事。

昨天和极客邦的创始人、InfoQ中国的负责人Kevin聊天,他们做的一期仅仅是面向技术人群的直播就达到了2w人同时在线。要知道这是一个多么小众的人群啊。在早期的合作中,这些网红并不是那么关心自己的收入,对他们来说,良好的制作推广,个人IP的稳定输出才是第一位的。

在我身边有一家从事产品经理培训的公司,最开始就是裹挟一众BAT的初级产品经理,利用他们身上的大公司光环,快速吸粉,用户瞬间扩散到几十万。然后再利用这几十万粉丝邀请大V站台,两年时间快速发展起来的。

对于大师来说,一年200w的营销费用,足够了。

比如能不能把选购的部分交给专业的第三方代购?

用户在网上看中了一件衣服。可以用小量的手续费邀请第三方代购帮助购买。为什么不自己直接销售呢?因为公司内部人员在8小时之外就不愿意工作了,而提供代购服务的第三方是为自己工作的,所以会24小时提供最好的服务。

网红也好,第三方代购也好,都不属于公司,但却隶属于公司的组织架构。将产品链上的那些节点交给更专业的团队,大师的团队得以将核心力量专注于整个产品链中自己最擅长的点,将其做至极致。

以我用为原则。不强调我有

昨天和一位1号店的朋友聊起京东和沃尔玛的联姻。

沃尔玛需要的是京东约1.7亿的活跃用户和遍布全国的物流网络。原本希望在1号店身上实现的在线零售市场,现在有望通过京东实现。

而京东不但获得了1号店在华东、华南的大量优质用户,更重要的有望与沃尔玛强大的全球供应链资源对接。大大扩展了经营的品类。

两个巨头,分别通过与对方的合作,完成了生态链上的组织架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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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胡子

大胡子,疯人院院长。

独立于任何流派和商业机构之外,

无固定职业,

亦无确定职称。

从事软件行业16年,后学习戏剧、视觉、引导和身心灵技术。

一位有人生格局的精神分裂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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