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山,一不小心“红灯亮时允许右转”也会中“牛肉干”!
小编最近比较烦
掰指数数,半年已过
年检的时候一查才知道
没冲红灯也要扣分!
问过蜀黍后
才知道真相...
原来
小编正是途经“红灯亮时允许右转”路口时
没有主动礼让行人
确实,市区内有一些信号灯控制路口,是允许红灯时右转的,这时路口右转车辆与横过道路的行人存在交叉,严重影响了行人通行安全。为确保行人安全,中山交警在市区的人车通行矛盾较为突出的方向都设置“红灯亮时禁止右转”或“右转车辆注意避让行人”的提示牌,对不礼让行人的右转车辆将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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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从交警城区大队相关负责人获知,从5月9日起,将每天派民警持DV设备在人流密集时段,不定时抓拍中山一路/富源大街(即狮滘口北往南下桥路段)车辆行经斑马线不减速让行的违法行为。
对调查取证未按规定减速让行的车辆或司机,过渡期内先予以警告处罚,并通过相关媒体对违法车辆进行曝光。一个月的过渡期结束后,依法处罚款200元,记3分。
6月13日起,交警将组织专人对东区重点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DV抓拍,并依法给予处罚。对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斑马线(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这司机也太猛了吧
吓坏宝宝了!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或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罚款2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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